索引号: | 11500106MB1911615D/2021-00051 | 信息分类名称: | 综合政务/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 | ||
发布机构: | 沙坪坝区医保局 | 生成日期: | 2021-04-30 | 发布日期: | 2021-04-30 |
名称: | 重庆市沙坪坝区医疗保障局公务车政府采购询价通知书 | ||||
文号: | 主题词: |
政府采购
询价通知书
采购计划编号:ZC2019277
采购项目名称:沙坪坝区医疗保障局采购公务用车
采 购 人:沙坪坝区医疗保障局
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9月
一、响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注:以上2、3、4、5点提供询价通知书第十二条第(一)款第6项所列“诚信声明”。
(二)特定资格条件
响应供应商须是响应车辆的合法经销商。
(资格文件原件备查)
二、采购邀请
(一)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重庆市沙坪坝区财政局下达的采购计划,拟对沙坪坝区医疗保障局采购公务用车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询价。
*(二)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方式 | 内容 | 数量 | 采购预算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备注 |
询价 采购 | 沙坪坝区医疗保障局采购公务用车 | 1辆 | 18 | 0.36 |
注:除非特别说明,所投产品须为中国大陆境内生产。
四、采购有关说明
(一)询价通知书发售地点:重庆市沙坪区沙中路4号(沙坪坝区供电局)旁,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采购文件获取地址及方式:响应供应商自行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重庆市沙坪坝区政府门户网和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
(三)响应文件提交地点:重庆市沙坪区沙中路4号(沙坪坝区供电局)旁,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9月10日北京时间10:00′00″(以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电子时钟显示时间为准)。
(五)询价采购时间:2019年9月10日北京时间10:00′00″(以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电子时钟显示时间为准)。
(六)询价采购地点:重庆市沙坪区沙中路4号(沙坪坝区供电局)旁,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采购人信息
1.采购人名称:沙坪坝区医疗保障局
2.经办人(质疑、询问):高老师
3.联系电话:(023)65460906
(八)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经办人:周璐
3.联系电话:(023)65360405
五、保证金
(一)缴纳保证金方式
1.为便于各供应商顺利快捷地按规定缴纳保证金,请及时在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登记备案”。登记备案流程详见: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cqspb.gov.cn),“登记专区”栏目中“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登记备案须知”。
2.供应商必须于2019年9月9日14:00前将保证金从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入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保证金账户(账户信息见本项目采购公告),到账为准。详见: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cqspb.gov.cn),“登记专区”栏目中“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缴纳指南”。
3.保证金应按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方式和金额缴纳;有分包的应按各分包对应的缴纳保证金专户信息(由母账号及子账号组成)缴纳;供应商应按本次采购项目公告提供的专户信息(由母账号及子账号组成)及保证金金额一次性足额缴纳保证金,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
4.保证金按本询价通知书相关规定缴纳并到账视为报名成功,若报名成功后无故不参与本项目询价,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保证金缴纳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视为报名不成功,交易中心将拒收其响应文件:
1.未按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缴纳保证金方式及金额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足额缴纳保证金并到账的;
2.响应供应商未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在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本单位银行基本账户登记备案的;
3.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指定的保证金账户(账户信息见本项目采购公告)收到的保证金与响应供应商登记备案的账户信息(包括基本户户名、账号、开户行等)不一致的。
注:响应供应商须自行考虑转账时间风险,因银行等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到账确认时间延迟,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保证金退还方式
1.《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无息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中标通知书要求,将政府采购合同送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政府采购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
2.响应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由采购代理机构上交国库:
(1)响应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响应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响应供应商在响应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4)除因不可抗力或响应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响应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响应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六、履约保证金
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应在签订合同前将履约保证金以非现金形式提交至采购人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的金额由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超过成交金额的10%。
七、采购需求
(一)数量、技术参数及要求
1.数量:1辆
2.长宽高:≥4706mmx1909mmx1713mm
3.轴距:≥2805mm
4.整备质量:≥1846 kg
5.最高车速:≥200 km/h
6.发动机:1.5T L3 涡轮增压
7.排量:≥1477ML
8.燃油:92号
9.油箱容积:≥52L
10.车辆颜色:白色
11.座位数:7个
12.最大扭矩:≥255N.m
13.驱动方式:前置前驱
14.前悬架类型:麦弗逊式独立悬架
15.后悬架类型:扭力梁式非独立悬架
16.能源类型:插电式混合动力
17.环保标准:国Ⅵ
18.国产自主品牌
(二)商务要求
1.报价要求
1.1.本项目为人民币报价,响应供应商须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1.2.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响应供应商的报价须包含:货物采购费、运输费、技术资料、安装、上牌费、包装费、装卸费、调试、培训、质保、利润、税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
2.交货期
签订合同之日起45日内。
3.付款方式
车辆上牌后付全款。
4.质保期
按生产厂家规定的质保期时间进行质保。
5.知识产权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6.售后服务
6.1提供7*24小时服务。
6.2质保期满后只收取维修配件费,不收其他费用。维修应先修理后付款,零配件的购买应先交货后付款。
7.验收标准和方法
按行业标准及询价通知书要求验收。
八、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响应供应商应当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询价通知书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除签名外,其余所有内容必须由电脑打印,禁止手写。
(一)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由资格文件、技术和商务文件、经济文件组成,响应供应商所做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二)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内容须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电子文档一式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响应文件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的情况,以纸质件为准,电子文档须包含“资格文件”、“技术、商务文件”、“经济文件”,PDF格式和非PDF格式各一份,推荐采用U盘为文件载体。
2.响应文件正本必须逐页加盖公章。
(三)响应文件装订
各响应供应商应分别将“资格文件(正本和副本)”、“技术和商务文件(正本和副本)”、“经济部分(正本和副本)”、“电子文档”分别装订并密封。
(四)修正错误
若响应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后产生约束力,响应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响应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九、采购程序
(一)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供应商应当在询价通知书要求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或未密封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询价小组有权拒收。
2.除询价通知书中另有说明的情况外,电报、电话、传真、邮寄、电子文档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二)响应文件开启
1.响应文件开启应当在询价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
2.响应文件开启前,应当由响应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是否提前启封,经确认未提前启封的响应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并按程序进行评审。
(三)评审
1.资格性审查
响应文件开启后,由评审专家对各响应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以确定响应供应商是否具备响应资格,符合询价通知书资格要求的响应文件方可进入下一轮采购程序。
2.评定成交的标准
本项目采取最低价评标法进行评审,根据在完全满足采购人的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3.澄清
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响应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关于小微企业
4.1.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之规定,中小企业的标准为:
4.1.1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不包括提供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4.1.2本规定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4.1.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有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和服务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小型、微型、中型企业提供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大型企业。
4.2.依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之规定,监狱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4.2.1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4.2.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3.具体评审报价扣除比例说明:
对小型企业给予6%的扣除,微型企业给予8%的扣除(注册资金十五万及以下的微型企业给予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
4.4.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
(五)成交
1.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1.1.响应文件有一条及以上不能满足询价通知书一般技术参数或商务要求的,响应供应商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
1.2.询价小组认为,排在前面的成交候选人的响应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响应供应商报价,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证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响应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可以取消该成交候选人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
1.3.询价小组将依照评审办法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
1.4.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技术、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通知书实质性响应要求且响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响应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成交通知
2.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二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沙坪坝区政府门户网”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2.2.成交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
2.3.《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4.如有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在质疑处理完毕后发出成交通知书。
(六)关于询问、质疑和投诉
1.询问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供应商询问可以是口头或书面形式。
2.质疑内容、时限
2.1供应商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一次性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2质疑时限
2.2.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特定资格条件、技术及商务条款等内容有异议的,应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2.2.2供应商对开标后程序提出质疑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2.2.3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3供应商递交的质疑函需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函》(附件一)的格式填写,质疑函内容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3.质疑函的接收方式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只接收现场送达的质疑函,采用邮寄、传真等其他方式送达的质疑函将不被受理。
4.质疑答复的方式及时限
4.1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人的委托授权范围内作出答复;超出委托授权范围的,由采购人作出答复。
4.2质疑答复的时限为收到质疑函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4.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公告的形式同时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沙坪坝区政府门户网》以及《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三个网站上发布答复函。”
5.投诉
5.1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5.2在提出投诉时,应附送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书及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中文与外文意思不一致的,以中文为准。
5.3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取证或者组织质证时间除外)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并将投诉处理决定书送达投诉人、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同时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投诉处理决定书。
(七)签订合同
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询价通知书、响应文件中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参数和商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询价通知书、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有效承诺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如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或在签订合同时擅自改变成交状态的,采购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4.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需求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询价通知书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参数和商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5.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无效响应
询价小组评审时,响应供应商或其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响应:
(一)响应供应商没有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响应供应商所供产品不满足询价通知书实质性条款的。
(二)响应供应商不具备询价通知书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三)资质文件内容复印不清楚,询价小组无法确认其内容,响应供应商又未按询价通知书要求携带原件备查的。
(四)响应文件出现多个响应方案或响应报价的。
(五)响应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质量或服务不能满足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号条款)的。
(六)响应报价超出采购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
(八)未按规定对响应文件进行签字或盖章的。
(九)同一合同包的货物,制造商参与询价,再委托代理商参与询价的。
(十)响应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十一、项目终止条款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询价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十二、响应文件格式
(一)资质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见下页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采购项目名称: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 (供应商名称)任 (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采购项目名称: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响应、响应、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签名: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名: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6.诚信声明
采购项目名称: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还同时声明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7.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文件复印件
响应供应商须是响应车辆的合法经销商。
(资格文件原件备查)
(二)经济文件
1.响应函
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根据贵方为 (采购项目名称),编号为 询价通知书的邀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姓名)代表 (响应供应商名称、地址)对本次采购项目的 (项目名称)进行响应。
为此我们按询价通知书中的规定,编制并提交响应文件。我单位交纳保证金,金额为 人民币。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本次我方响应报价为人民币: 元(小写金额),即 (大写金额)。
2.我方将按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及要求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如果在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之后,我方撤回响应文件、或成交后放弃成交资格、不按询价通知书规定签订和履约合同,同意贵方对我方的处罚,没收我方的保证金和低价风险担保金。
4.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采购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响应供应商名称并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2.中小企业声明函
项目名称:
致: (采购人名称)
本企业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企业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企业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划分标准,本企业为 行业(行业类别)的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企业参加本项目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
企业基本情况表
行业类别 | 营业收入(万元) | 从业人员(人) | 资产总额(万元) |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填写《企业基本情况表》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除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三个行业外,其余行业无需填写资产总额项。
2.农、林、牧、渔业无需填写从业人员和资产总额项。
3.小微企业投标(供应)的产品若涉及到其他企业制造且符合扶持小微企业政策的,还需提供所涉及的其他企业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否则将不被认定为小微企业。
3.报价一览表
采购项目名称:
供应商全称 | ||||
响应项目名称 | 数量 | 响应报价(小写)单位(元) | 交货期 | |
响应报价(大写): 元整 | ||||
备注:不得高于本次采购人给定的响应最高限价,报价高于本限价的为无效响应。 |
响应供应商: 法人授权代表:
(响应供应商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
报价一览表在评审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
4.分项报价明细表(自拟)
说明:
4.1、请供应商完整填写,没有填写或填列不完整的按无分项报价明细处理;
4.2、计价单位以“元”或“万元”计。
4.3、货物类采购项目,分项报价表中必须注明所投产品的品牌、型号。
(三)技术和商务文件
1.技术文件
1.1.货物技术参数介绍(含所投产品的品牌、型号);
1.2.其他;
1.3.技术条款对照表
货物名称 | 询价通知书 主要技术参数 | 响应文件 主要技术参数 | 备注 |
备注:此表可扩展。
2.商务文件
2.1.交货期;
2.2.付款方式;
2.3.质保期;
2.4.知识产权;
2.5.售后服务要求;
2.6.验收标准和方法;
2.7.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含培训)要求:
2.8.其他;
2.9.商务条款对照表。
产品名称 | 询价通知书 商务条款 | 响应文件 商务应答条款 | 备注 |
备注:此表可扩展。
(四)电子文档(单独装订)
内容须与响应文件正本一致。
十三、合同格式
沙坪坝区政府采购货物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乙双方根据 年 月 日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 号采购项目采购结果及相关响应文件,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采购的项目名称及成交金额(任务编号: )
采购项目名称,成交金额 元,大写: (此报价含制作、运输、安装、调试及使用培训等所有费用)。
二、项目名称、规格、数量及价格
序号 | 名称 | 规格 (型号) | 生产厂家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三、物品的质量技术标准及售后服务
(一)乙方提供所有的质量技术标准均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且不得低于乙方所承诺的质量指标。
(二)乙方提供所有设备的质保期为 年,其售后服务均按响应文件、询价通知书和有关规定执行。
四、交付和验收
按照询价通知书及响应文件要求。
五、货款的结算
(一)结算依据:采购合同、乙方销售发票(须提前在沙区采购办盖章后交付甲方)复印件、甲方出具的验收合格通知书。
(二)结算方式:按照询价通知书及响应文件要求。
六、质保金的退还
质保金的退还: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无质量和售后服务问题由区财政局一次性无息支付给乙方。
七、违约责任
(一)乙方不能按时交货的,乙方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10%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损失的费用。
(二)乙方所供的货物规格、质量以及安装调试等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合同和询价通知书所要求,或未对甲方进行使用培训的,应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或退货,并承担由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和甲方因此所受损失的费用。
八、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九、争议的解决
(一)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调解不成,按以下两种方式处理:(1)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十、监督和管理
(一)合同订立后,双方经协商一致需变更合同实质性条款或订立补充合同的,必须先征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并送其备案。
(二)甲乙双方均应自觉配合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否则,将对有关单位、当事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十一、附则
(一)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号采购项目的询价通知书、乙方响应文件及澄清说明文件都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甲、乙双方必须全面遵守,如有违反,应承担违约责任。
(二)本合同一式三份共四页,甲方、乙方、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需方): | 乙方(供方): |
地址: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 开户名称: 开户行: 开户账号: 联系电话: 乙方代表: |
年 月 日
附:沙坪坝区政府采购项目信息统计表
附件
沙坪坝区政府采购项目信息统计表
填报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元
商品明细编号 | 商品名称 | 规格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是否节能环保产品(可多选) | 供应商规模(厂家) | 供应商是否在西部地区 | 价格 | |||||
节能 | 节水 | 环保 | 大型企业 | 中性企业 | 小型企业 | 微型企业 | |||||||
1 | |||||||||||||
2 | |||||||||||||
3 | |||||||||||||
4 | |||||||||||||
5 | |||||||||||||
合计人民币(小写): |
注:1.此表由供应商填列;
2.采购人交给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的政府采购合同中必需附此表,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表内信息登录采购合同,区财政局方可办理采购款支付审核。
3.定点采购和自行采购,成交供应商将此表交给区财政局采购办登录到采购合同中。
十四、询价通知书附件
附件一:
政府采购质疑函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获取地址:
质疑的程序环节:□ 采购文件 □ 采购过程 □ 中标或者成交结果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附件:(相关证明材料)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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