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106MB18895344/2024-00208 信息分类名称: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公文
发布机构: 沙坪坝区应急局 生成日期: 2024-05-30 发布日期: 2024-05-30
名称: 重庆市沙坪坝区禁火令
文号: 沙森防指〔2024〕3号 主题词:
重庆市沙坪坝区禁火令
发布日期:2024-05-30

为严防森林火灾发生,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森林防火条例》和《重庆市沙坪坝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发布禁火令如下。

一、禁火期限202465日起20241010日止。

二、禁火区域全区所有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100米范围

三、禁火期间,禁火区域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凡进入禁火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禁止下列行为

(一)燃放烟花爆竹、玩火、放孔明灯等;

烧香、点烛、烧纸钱等;

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

吸烟、野炊、烧烤、烤火取暖;

烧杂、烧灰积肥、烧荒烧田等农事用火活动;

其它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

四、进入禁火区域内的人员和车辆应当自觉接受防火、禁火检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挠和妨碍检查。

五、违反本禁火令的单位和个人,构成违法的,由区公安分局规划自然资源局(林业局)等部门依法予以相应的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或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报告(报警电话:6551235065465906

重庆市沙坪坝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2024530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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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森防指〔2024〕3号重庆市沙坪坝区禁火令.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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