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106MB16567301/2024-00099 | 信息分类名称: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其他 | ||
发布机构: | 沙坪坝区住房城乡建委 | 生成日期: | 2024-03-29 | 发布日期: | 2024-03-29 |
名称: |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关于征收新建成渝中线铁路(沙坪坝段)房屋征收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决定 | ||||
文号: | 沙府发〔2024〕11号 | 主题词: |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重庆市国有土地上征收与补偿条例》和《重庆市国有土地上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的规定,因新建成渝中线铁路(沙坪坝段)房屋征收项目的需要,现决定对沙坪坝区井口工业园井弘路11号(重庆久通技术有限公司,涉及权证2个证号:104房地证2015字第12240号、104房地证2015字第12242号,涉及权证号的部分区域)、沙坪坝区井口工业园井弘路13号(重庆航辉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涉及权证号:渝沙(2007)17002号,涉及权证号的部分区域)、沙坪坝区井口工业园(重庆共享工业投资有限公司,涉及批文号:渝府地〔2018〕1838号,涉及批文号的部分区域)、沙坪坝井口双碑片区(重庆市沙坪坝区土地整治储备中心,涉及2个权证号:渝2019沙坪坝不动产权000691204号、渝2022沙坪坝不动产权000564409号,涉及权证号的部分区域)、沙坪坝区井口先锋街老山沟166号、井口镇二塘码头、井口镇二塘村坪上经济合作社(重庆化医控股集团公司,涉及3个权证号:渝2023沙坪坝区不动产权第000792801号、渝2023沙坪坝区不动产权第000983886号、渝2023沙坪坝区不动产权第000989268号,涉及权证号的部分区域)、沙坪坝区先锋街54号(徐向田、任春碧,涉及权证号:104房地证2007字第014624号)、沙坪坝区井口二塘村牛角坟队(彭志玉、钱勤,涉及权证号:渝2022沙坪坝不动产权第000223506号)、沙坪坝区井口镇井口渝怀铁路(成都铁路局,涉及权证号:渝2018沙坪坝不动产权000193377号,涉及权证号的部分区域)、快速路一纵线中心站至狮子岩段(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涉及批文号:渝府地〔2018〕1711号,涉及批文号的部分区域)、沙坪坝区回龙坝青木关土主镇相关村社征转土地(重庆国际物流枢纽园区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涉及16个批文号:渝府地〔2016〕156号、渝府地〔2019〕1824号、渝府地〔2020〕1392号、沙府〔2021〕129号、渝府地〔2015〕1387号、渝府地〔2013〕1622号、渝府地〔2015〕1427号、渝府地〔2015〕1943号、渝府地〔2018〕542号、渝府地〔2018〕584号、渝府地〔2018〕586号、渝府地〔2018〕1298号、渝府地〔2017〕1681号、渝府地〔2017〕1201号、渝府地〔2017〕972号、渝府地〔2017〕780号,涉及批文号的部分区域)、兰渝铁路引入重庆枢纽工程沙坪坝段征转土地、兰渝铁路渭沱至重庆北工程沙坪坝段征转土地(兰渝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涉及2个批文号:渝府地〔2011〕791号、渝府地〔2011〕1097号,涉及批文号的部分区域)、井口镇二塘村相关村社征转土地(重庆渝安淮海动力有限公司,涉及批文号:渝府地〔2006〕637号,涉及批文号的部分区域)等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并收回被征收房屋对应的土地使用权。
征收总产权单位户数12户(涉及11个产权证,其中有房屋的4个权证),红线范围内房屋总建筑面积约:15765.05平方米,其中有证房屋总建筑面积约:4339.14平方米,未登记房屋建筑面积约:11425.91平方米,具体征收范围详见附件。重庆市沙坪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房屋征收的组织实施工作,依法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被征收人对本征收决定不服的,可在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重庆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新建成渝中线铁路(沙坪坝段)房屋征收项目征收范围图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9日
新建成渝中线铁路(沙坪坝段)房屋征收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决定.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