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106MB16567301/2021-01811 | 信息分类名称: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 ||
发布机构: | 沙坪坝区住房城乡建委 | 生成日期: | 2021-11-24 | 发布日期: | 2021-11-24 |
名称: | 沙坪坝区沙磁片区道路工程(5号路)项目暂停办理相关手续通知书 | ||||
文号: | 主题词: |
沙坪坝区沙磁片区道路工程(5号路)项目暂停办理相关手续通知书
发布日期:2021-11-24
沙坪坝区沙磁片区道路工程(5号路)项目各拟被征收人:
因城市建设发展需要,沙坪坝区沙磁片区道路工程(5号路)项目各拟被征收人经沙坪坝区人民政府批准确定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该项目位于沙坪坝片区。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十六条及《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暂行)》第八条的有关规定,我委已于2020年5月28日向相关部门发出了对沙坪坝区沙磁片区道路工程(5号路)项目征收范围内的《暂停办理相关手续通知书》,具体内容如下:
暂停办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买卖、交换、析产、分割、赠与、抵押、典当、分户、出租、改变用途、调配等手续,禁止新建、扩建、改建房屋(经鉴定的危房排危除外);
暂停核发营业执照。监督售货亭、摊位等临时服务网点在征收公告确定的搬迁期限内自行拆除或迁出。
暂停办理相关手续范围:沙坪坝区童家桥莴笋沟10号、沙坪坝区莴笋沟11号、沙坪坝区莴笋沟12号、沙坪坝区莴笋沟12号附1号、沙坪坝区莴笋沟12号附2号、沙坪坝区童家桥正街121-11#。(注:门号如有增减,最终以政府参照规划范围线确定的征收范围为准)
暂停办理相关手续通知书有效期限为一年,从2020年5月29日起至2021年5月28日。
特此通知!
重庆市沙坪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