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106MB16567301/2021-01813 | 信息分类名称: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 ||
发布机构: | 沙坪坝区住房城乡建委 | 生成日期: | 2021-11-24 | 发布日期: | 2021-11-24 |
名称: | 沙坪坝井双片区AZ1主干道南段工程项目(二期)暂停办理相关手续通知书 | ||||
文号: | 主题词: |
沙坪坝井双片区AZ1主干道南段工程项目(二期)暂停办理相关手续通知书
发布日期:2021-11-24
沙坪坝井双片区AZ1主干道南段工程项目(二期)各拟被征收人:
因城市建设发展需要,沙坪坝井双片区AZ1主干道南段工程项目(二期)经沙坪坝区人民政府批准确定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十六条及《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暂行)》第八条的有关规定,我局已于2019年9月25日向相关部门发出了对沙坪坝井双片区AZ1主干道南段工程项目(二期)征收范围内的《暂停办理相关手续通知书》,具体内容如下:
暂停办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买卖、交换、析产、分割、赠与、抵押、典当、分户、出租、改变用途、调配等手续,禁止新建、扩建、改建房屋(经鉴定的危房排危除外);
暂停核发营业执照。监督售货亭、摊位等临时服务网点在征收公告确定的搬迁期限内自行拆除或迁出。
暂停办理相关手续范围:民主坪102号附1号、附2号、附3号;民主坪97号及其附号;民主坪120号、121号、122号、123号。(注:征收范围内的门号如有增减,最终以政府参照规划范围线确定的征收范围为准)暂停办理相关手续通知书有效期限为一年,从2019年9月26日至2020年9月25日。
重庆市沙坪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