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106MB16567301/2022-01147 | 信息分类名称: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其他 | ||
发布机构: | 沙坪坝区住房城乡建委 | 生成日期: | 2022-10-28 | 发布日期: | 2022-10-28 |
名称: | 重庆市沙坪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庆铃三分厂棚户区改造项目暂停办理有关手续的通知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庆铃三分厂棚户区改造项目拟被征收人:
经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单位依法将启动实施庆铃三分厂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前期工作。为确保有关工作顺利推进,根据《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暂停办理以下相关手续:
(一)暂停办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买卖、交换、析产、分割、赠与、抵押、典当、分户、出租、改变用途、调配等手续,禁止新建、扩建、改建房屋(经鉴定的危房排危除外);
(二)暂停核发营业执照。监督售货亭、摊位等临时服务网点在征收公告确定的搬迁期限内自行拆除或迁出。
涉及范围:沙坪坝区新村路35号-52号及其附号、沙坪坝区新村路81号-86号及其附号、沙坪坝区新村路88号、沙坪坝区新村路90号-95号及其附号、沙坪坝区新村路97号、沙坪坝区新村路99号、沙坪坝区新村路101号、沙坪坝区新村路103号、沙坪坝区新村路105号、沙坪坝区新村路107号、沙坪坝区交机村1号-12号及其附号、沙坪坝区交机村23号-30号及其附号、沙坪坝区交机村46号-77号及其附号、沙坪坝区交机村79号-97号及其附号、沙坪坝区交机村99号-111号及其附号、沙坪坝区交机村124号-126号及其附号、沙坪坝区交机村130号-132号及其附号(注:征收范围内的门号如有增减,最终以政府确定的征收范围为准)。
暂停期限:一年,自2022年10月27日起至2023年10月26日止。
暂停办理手续期间有特殊情况的,请与我单位联系(联系人:牟媛,联系电话:65462486)
特此通知。
重庆市沙坪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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