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106MB16567301/2023-00412 | 信息分类名称: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 ||
发布机构: | 沙坪坝区住房城乡建委 | 生成日期: | 2023-09-15 | 发布日期: | 2023-09-15 |
名称: | 关于暂停办理有关手续的通知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关于暂停办理有关手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15
被征收人:
经沙区人民政府批准,我单位依法将启动实施磁器口凤凰山城市更新房屋征收项目(一期)的前期工作。为确保有关工作顺利推进,根据《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暂停办理以下相关手续:
(一)暂停办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买卖、交换、析产、分割、赠与、抵押、典当、分户、出租、改变用途、调配等手续,禁止新建、扩建、改建房屋(经鉴定的危房排危除外);
(二)暂停核发营业执照。监督售货亭、摊位等临时服务网点在征收公告确定的搬迁期限内自行拆除或迁出。
涉及范围:沙坪坝区磁器口凤凰村52号,沙坪坝区磁器口凤凰村58号及其附号,沙坪坝区磁器口凤凰村61#,60侧,沙坪坝区磁器口凤凰村,沙坪坝区磁器口凤凰村59号,沙坪坝区教院路27号及其附号,沙坪坝区教院路28号及其附号,沙坪坝区教院路29号。(注:门号如有增减,最终以政府确定的征收范围为准)
暂停期限:一年,自2023年9月15日起至2024年9月14日止。
暂停办理手续期间有特殊情况的,应及时与我单位联系。
重庆市沙坪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