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106MB16567301/2025-00030 信息分类名称: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公告公示
发布机构: 沙坪坝区住房城乡建委 生成日期: 2025-01-13 发布日期: 2025-01-13
名称: 重庆市沙坪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重庆凯晋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和刘来强个人拖欠不良行为的通报
文号: 沙住建发〔2025〕10号 主题词:
重庆市沙坪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重庆凯晋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和刘来强个人拖欠不良行为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5-01-13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进一步规范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处置力度。沙坪坝区住房城乡建委对存在拒不履行清欠主体责任,拖欠农民工工资导致集访、群访,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拖欠不良行为情况

嘉陵、特钢老企业旧城区城市燃气综合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工程,项目业主为重庆沙坪坝交通实业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为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劳务分包为重庆凯晋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重庆凯晋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将该项目部分劳务内容转包给刘来强个人。重庆凯晋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和刘来强用工管理不到位,不落实农民工工资考勤、按月支付制度,同时刘来强一直不与工人结算,拒不出面协调解决,重庆凯晋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也无法提供准确欠薪工资表,导致该项目农民工欠薪数据无法核实,出现工资拖欠、农民工群访、集访后,刘来强一度拒不配合协调解决。重庆凯晋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不积极采取措施补救,工人多次以围堵燃气公司、到相关部门集访等方式讨要工资,严重影响清欠领域稳定。

二、处理意见

鉴于上述劳务分包单位和劳务实际承包人未履行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责任,造成不良影响,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等相关文件,经沙坪坝区住房城乡建委研究决定,对上述责任单位作出如下处理:

对重庆凯晋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共1家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负有清欠维稳直接责任的刘来强(身份证号码:513624XXXXXXXX2358)纳入拖欠不良记录,记录期限为一年(时间从发文之日算起),并上报市住房城乡建委予以全市公布。

各建设项目参建单位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认真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有关要求,加强劳务用工管理,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杜绝类似不良行为的发生,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特此通报。

                   重庆市沙坪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5年1月13日

(联系人:文立志,联系电话:65442823)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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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住建发〔2025〕10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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