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10668893074XK/2021-00041 信息分类名称: 安全生产监管/其他公文
发布机构: 沙坪坝区商圈管委会 生成日期: 2021-12-03 发布日期: 2021-12-03
名称: 重庆市沙坪坝区三峡广场商圈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通知
文号: 沙商圈委发〔2021〕55号 主题词:
重庆市沙坪坝区三峡广场商圈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03

辖区各生产经营单位:

按照2021年12月2日“全国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市城镇燃气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工作要求,结合三峡广场商圈现实情况,进一步推进燃气规范使用,请辖区各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以下工作要求:

一、严格开展燃气管道安全隐患自查排查整改。请辖区各生产经营单位立即开展燃气管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强燃气规范使用管理,及时更换老旧破损管线,确保燃气管线正常,消除安全隐患。将自查报告及整改情况书面材料加盖公章后,交三峡广场商圈执法大队。

二、限期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四款规定: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的,应当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对已安装的可燃气体报警装置进行检查维修,确保其正常使用。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单位,请立即联系相关部门或具有资质的公司在2021年12月30日以前进行安装。

三、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为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应落实自身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峡广场商圈管理委员会将加强对燃气使用单位、个人督查检查,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八项规定对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责任单位实施行政处罚。对拒不整改的,将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停业整顿。

特此通知

重庆市沙坪坝区三峡广场商圈管理委员会

2021年12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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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沙坪坝区三峡广场商圈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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