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10668893074XK/2024-00013 信息分类名称: 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发布机构: 沙坪坝区商圈管委会 生成日期: 2024-10-24 发布日期: 2024-10-24
名称: 重庆市沙坪坝区三峡广场商圈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工贸行业安全设备(装置)专项整治的通知
文号: 沙商圈委发〔2024〕30号 主题词:
重庆市沙坪坝区三峡广场商圈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工贸行业安全设备(装置)专项整治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0-24

辖区各生产经营单位(场所):

为强化企业本质安全,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多发态势,结合区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提升全区工贸企业安全风险抵御能力,开展全区工贸行业安全设备(装置)专项整治相关工作要求,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开展一次重点整治

辖区各单位要以危险作业管理、监管责任落实、企业设备本体、安全设备(装置)、应急装备等本质安全为重点,开展一次拉网式自查自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设备本体安全方面:是否使用应当淘汰的设备,如金属打磨工艺的砖槽式通风道。

2.安全设备、安全附件安装使用方面:是否按规范设置机械设备安全护罩、光电保护、双手开关、急停按钮、门机连锁、工业机器人活动区域物理隔离等安全设备及附件。

3.燃气使用安全方面:燃气管道布设是否合理,是否按规范设置可燃气体浓度监测报警及自动切断装置,是否按规范设置管道压力监测报警及自动切断装置,燃烧装置是否按规范设置火焰监测和熄火保护系统。

4.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方面:危化品使用、储存场所是否按规范设置可燃气体浓度监测报警装置、应急抽排风装置及人体静电导除装置等防静电装置。

5.有限空间安全方面:有限空间作业企业是否做到“四个一”(一是组织所有员工观看一次有限空间作业事故警示片,二是张贴并永久保持一幅有限空间安全风险及管控措施图,三是在有限空间作业的场所、设施部位张贴或悬挂一幅有限空间安全宣传标语,四是为所有可能参与有限空间作业的员工制发一张有限空间作业风险提示卡并要求员工作业前必须阅读),是否落实“五有”要求,有气体检测仪(可检测硫化氢、甲烷、一氧化碳、氧气浓度)、有警示牌、有轴流风机、有空气呼吸器、有安全绳。

6.施工作业方面: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动火、临时用电、危险装置设备试生产、建(构)筑物拆除作业,以及重大危险源、有毒有害、有限空间、临近高压输电线路作业等危险作业,应当落实下列现场安全管理措施:

(1)确认作业人员具备相应资格、身体状况以及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符合安全作业要求;

(2)向作业人员告知危险因素、安全作业要求和应急措施;

(3)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风险辨识;

(4)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及时协调和处置突发情况,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紧急控制和排除。

7.落实管理责任:各单位应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组织安全教育、应急演练。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投入保障、宣传教育和培训、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危险作业管理、检维修作业、发包(出租)管理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有关操作规程;对重大危险源或者安全风险程度高的重要设施设备、重点生产经营场所,还应当制定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

二、工作要求

即日起至11月30日,各企业要严格对照专项整治内容开展自查,如实记录自查结果,逐一明确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及时整改消除问题隐患。企业自查于11月11日前完成,企业专项整治自查记录、隐患整改台账于11月22日前报管委会存档备查,问题整改原则上于11月底前完成。

管委会将加强专项整治执法检查力度,对企业已经自查发现且已经在整改的问题隐患,依法不予处罚;发现企业不开展自查、有问题不改或弄虚作假的,将依法严肃查处,并按工作要求上报区应急管理局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重庆市沙坪坝区三峡广场商圈管理委员会

2024年10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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