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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收费标准一览表(公办)
发布日期:2020-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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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收费标准一览表(公办)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文件名称、文号) 批准单位 备注
一、学费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包括舞蹈表演、戏曲表演、曲艺表演、戏剧表演、杂技与魔术表演、木偶与皮影表演及制作等6个专业) 每生每期不超过4000元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公办基础教育阶段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收费的通知》(渝价〔2013〕71号)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国家级、省部级重点中专经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教委审批同意后,其学费可按上述规定标准上浮10-15%;国家级、省级重点职业高中(含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经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教委审批同意后,其学费可按上述规定标准上浮10%。全脱产成人中专按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各相应专业收费标准收取;半脱产成人中专按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各相应专业收费标准的70%收取。
除上述专业外 免费,不得再向其他学生收取学费 财政部等4部门《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财教〔2012〕376号)

二、住宿费



(一)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普通宿舍 每生每期200元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公办基础教育阶段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收费的通知》(渝价〔2013〕71号)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二)技工学校住宿费 每生每期150-250元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公办基础教育阶段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收费的通知》(渝价〔2013〕71号)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二)学生公寓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学生公寓住宿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2014〕265号)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级 每生每期不超过1200元


二级 每生每期不超过1000元


三级 每生每期不超过800元


三、招生报名考试费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
(一)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招生体检费 每生40元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公办基础教育阶段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收费的通知》(渝价〔2013〕71号)

(二)报考普通中专的学生参加适应性练习费 每生8元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公办基础教育阶段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收费的通知》(渝价〔2013〕71号)

(三)普通中专(含中师)招生报名考试费 每生55元

(四)成人中专招生报名考试费 每生50元

(五)成人中专招生不参加考试的报名费 每生35元

(六)中职对口高职招生专业技能考试考务费 每生160元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核定我市中职对口高职招生专业技能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5〕55号)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
四、服务性收费 参照渝价〔2009〕76号文件执行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我市高等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2009〕76号)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 坚持自愿原则
五、代收费 参照渝价〔2009〕76号文件执行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我市高等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2009〕76号)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 坚持自愿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