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106009290403U/2020-31889 信息分类名称: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城乡管理)/机构
发布机构: 沙坪坝区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0-01-08 发布日期: 2020-01-08
名称: 沙坪坝区人民政府陈家桥街道办事处关于切实加强2020年度化粪池(粪便处理设施)安全运行管理的通知
文号: 陈街发〔2020〕3号 主题词: 街道办事处,切实加强,2020,年度,化粪池,粪便,设施,运行,管理,通知
沙坪坝区人民政府陈家桥街道办事处关于切实加强2020年度化粪池(粪便处理设施)安全运行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1-08

各社区,物业管理公司,社会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街道2020年化粪池粪便处理设施的(以下简称“设施”)安全运行管理工作,及时、有效防范“设施”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主城区粪便处理设施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府发〔2007〕29号文件)及市、区相关安全会议要求,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设施”安全运行情况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现将2020年“设施”安全运行管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

1.各社区、物业管理公司、社会单位要高度重视“设施”的安全运行管理工作,按照“早准备、早部署、早检查、早落实、”的原则,周密部署,及时召开内部相关会议,动员和布置此项工作,对所属“设施”立即进行全面安全排查,做到“五个坚决”,即发现隐患要坚决、整改措施要坚决、复查结果要坚决、逐级反映要坚决、盯住进展要坚决。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实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保证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做到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明确责任,立即组织整治,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设施”不发生安全事故。

2.各社区及物业管理公司主要负责各自辖区内居民小区、无主化粪池的“设施”安全运行监管工作。

3.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及安监办负责辖区内 “设施”的安全运行监管工作。

二、明确职责,确保安全

各社区、物业管理公司、社会单位及有关部门要切实发挥组织、协调、检查的作用,召开辖区、系统内的“设施”产权人或使用人相关会议,布置“设施”在全年安全运行管理工作,在春节前开展一次“设施”大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督促产权人或使用人迅速整治,消除安全隐患。加大安全巡查力度,在“设施”周边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特别是要加强对商业中心、人口密集地等区域“设施”的重点巡查,做到严防死守,安排好重点区域的守护工作,严禁在“设施”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 并做好巡检查登记。

三、采取有力措施,迅速处置事故

一旦发生“设施”安全事故,要迅速启动《陈家桥街道2020年度化粪池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采取有力措施,组织力量处置,并及时报街道值班室,把损失降到最低度。

四、落实工作,严肃追责

1.各社区、物业管理公司、社会单位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设施”安全运行工作,重点区域要加大督查频次,应派专人查看。

2.务必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对存在问题隐瞒不报落实不到位的,存在设施安全隐患无具体措施和未落实到位的将予以严肃追责(向相应部门上报工作落实的真实情况)。物业公司所属区域未履行到位的,由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督促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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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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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家桥街道办事处关于切实加强2020年度化粪池(粪便处理设施)安全运行管理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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