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106691222445K/2021-00025 | 信息分类名称: | 公安、安全、司法、法制;其他/其他 | ||
发布机构: | 沙坪坝区磁器口古镇管委会 | 生成日期: | 2021-06-03 | 发布日期: | 2021-06-03 |
名称: | 重庆磁器口古镇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磁器口建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 ||||
文号: | 磁管委发〔2021〕17号 | 主题词: |
重庆磁器口古镇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磁器口建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科室(中心、所)、社区及有关社会单位:
现将《磁器口建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重庆磁器口古镇管理委员会
2021年6月3日
磁器口建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目的
为防止和减少建筑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本着“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明确”的原则,结合我辖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辖区建筑施工企业从事建筑活动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倒塌、机械设备毁坏和因安全设备、设施使用失当造成人身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工作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统一指挥、组织有力、分工明确、自救为主、反应快速、措施扎实、依靠科学、联动高效的工作思路,建立健全我辖区内建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对可能引发的建筑安全事故,能及时有序、高效地组织救援工作。
四、组织机构
(一)组织领导
磁器口辖区建筑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在磁器口古镇管委会、磁器口街道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通过磁器口综合应急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辖区建筑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古镇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各科室、社区、应急队伍等辖区有关单位组成。
总指挥:
犹元波 街道党工委书记,古镇党委常务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兼)
李 海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古镇党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兼)
常务副总指挥:
喻海军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武装部长
副总指挥:
杨 枫 古镇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倪晓红 街道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陈维薇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许前华 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李 维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韩丙振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政法书记
王 瑞 街道党工委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成 员:
王 兴 古镇管委会综合办公室主任
胡陈毅 古镇管委会建设保护办公室主任
姜 毅 古镇管委会市政管理办公室主任
赵 丽 街道党政办公室负责人、司法所所长
冉 凌 街道民政和社区事务办公室负责人
孙希相 街道平安建设办公室负责人
陈 凤 街道财政办公室负责人
赵家平 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人、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肖志贤 磁器口派出所所长
李 洁 磁器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蒋世佳 磁器口街道金蓉社区书记
胡宗伦 磁器口街道金碧社区书记
胡桂英 磁器口街道凤凰山社区书记
郑朱琳 磁器口街道磁建村社区书记
吕庭贵 磁器口街道平安联防队队长
(二)主要职责
1.根据管委会、街道的指令,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领导、组织、协调辖区建筑安全应急管理和事故灾难救援工作;负责事故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
2.向管委会、街道提出结束应急状态的建议。
3.负责统一规划辖区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
4.业务上接受区住建委的指导,必要时,经管委会、街道同意,向区政府、区应急管理局提出增援建议或指挥调度,调集辖区应急救援力量实施跨区域增援。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三)现场指挥
建筑安全事故发生后,根据磁器口综合应急指挥部要求,在事发地设立现场指挥部,作为事故灾难现场救援的指挥机构。由古镇管委会、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任总指挥,由街道办事处分管建筑安全领导任现场指挥长,科室、社区及有关社会单位的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职责为启动建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协调各单位、调动指挥磁器口辖区应急救援队伍开展救援工作。
1.综合协调组:由管委会综合办、街道党政办、事件涉及科室相关人员组成,主要任务是负责传达现场领导的指示,报告事故及安全疏散情况处置,协调有关抢险救援工作。
2.警戒保卫组:由磁器口派出所、平安办为主负责,组织警力、联防队员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道路进行警戒、控制旁观者进入事故现场和事故危险区域,负责应急状态下群众疏散、转移。
3.抢险救援组:由应急办和建设办为主负责,派出所、各社区居委会、社会单位协同配合,负责勘察现场,研究现场情况,为抢险救援工作提供处置意见和建议,迅速开展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4.医疗救护组:由街道民政办为主负责,磁器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事故单位参加。主要任务是启动医疗救援保障预案,调集医疗机构到现场对伤员实施急救和重伤员转运救治,并提供医疗救治中的必要技术支持。
5.后勤保障组:由财政所为主负责,为抢险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人员提供后勤服务,协调提供抢险救援工作所需物资器材和资金保障
6.事故调查组:由建设办为主负责,会同相关科室、社会单位进行现场勘察、取证,配合上级调查组开展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7.善后工作组:由管委会建设办、街道民政办、财政办、社区及事故相关人员组成,主要任务是做好遇难、受伤人员和被疏散人员的安抚及财产损失的赔付工作,做好灾后社会稳定工作。
五、应急响应处置
(一)发生建筑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迅速上报和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启动应急指挥预案,以最快的机动方式抵达事发现场开展应急处置。
(二)迅速查明事故情况,努力抢救受伤人员,营救和疏散被困人员;加强警戒,维护现场秩序,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减少损失;报告上级应急指挥部,请求支援;保护事故现场。
(三)事故的危险性已得到有效控制或消除,确保不会发生或个别发生耦合事故时,由现场指挥部会议决定是否结束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工作,转入后期处置阶段。
(四)派出所、建设办、应急办、平安办等部门协作,及时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分析事故发生原因、事故责任及事态发展趋势;总结经验教训,督促责任单位、责任人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
六、恢复重建
处置工作结束,建筑安全事故应急综合指挥部进行全面的分析研究,总结应急经验教训,进一步完善实施方案。事发地社区,事故单位及有关部门协作,开展恢复重建工作。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