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106691222445K/2023-00006 | 信息分类名称: | 综合政务;行政事务/机构;机构职能 | ||
发布机构: | 沙坪坝区磁器口古镇管委会 | 生成日期: | 2023-05-26 | 发布日期: | 2023-05-26 |
名称: | 重庆磁器口古镇管委会 磁器口街道办事处机关办公大楼运行管理制度(试行) | ||||
文号: | 磁管委发〔2023〕12号 | 主题词: |
为维护磁器口服务中心大楼的正常办公,加强机关办公大楼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机关大楼各项设备正常运行,保障机关的正常办公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办公大楼管理机构
日常管理工作实行党政办(综合办)统一负责管理,与机关各部门独自管理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成立由党政办(综合办)分管领导为组长的机关大楼管理小组,副组长由党政办(综合办)主任担任,成员分别由各科室负责人、党政办工作人员组成。
二、责任划分
1.办公大楼公共部分由党政办负责:主要负责大楼、机关食堂安全、消防、通讯管理和设备设施管理,具体负责供电、照明设备的用电安全及维修维护,负责公共卫生、环境绿化,负责大楼的房屋管理、维护使用等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健身房、会议室卫生和管理。
2.办公大楼区办公室内部由各科室负责:主要负责本科室办公区域卫生清洁、安全消防、办公设备设施的维修申报等。
三、人员管理
1.上访人员来访,平安办接访人员根据来访事由分别处理,需由业务科室接待的,接访人员将上访人员引导到对应科室;需由街道纪工委接待的,由接访人员与街道纪工委联系后,引导到对应办公室。
2.门卫及接访人员要严禁无关联的外来人员进入机关大楼,维护正常办公秩序。对不服从门卫及值班人员管理,刁难和干扰值班人员履行职责,蓄意闹事者,门卫及值班人员立即报公安机关处理。
四、安全保卫管理
1.办公楼的安全工作由机关大楼管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实行包干负责制,各科室为本科室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安全职责,严格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办公楼安全有序无事故。
2.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定期开展法律法规、防火、防盗、防汛安全教育,提高工作人员安全防范意识,熟悉掌握应急知识技能,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3.各科室要认真落实安全措施,在下班前要检查门窗、用电、空调等使用情况,离开办公室必须锁好门,关好窗,关掉空调、电脑等电器,确保安全。
4.各科室现金、档案资料等要设专人负责,严格管理,避免发生财物、档案丢失等责任事故。
5.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档案室、配电室、设备机房等重要区域。
6.对财政办、档案室、配电室、设备机房、食堂等重点区域要严格落实防火、防盗措施,加强管理,杜绝隐患。
7.门卫不准在值班期间打盹、睡觉、看书、看报、嬉闹、收听录音机、看电视。不准在门卫室接待自己的客人。每天8点前完成大楼除大门外其他出入口的管理以及各楼层水电检查,关闭公区未关闭电源及用电设备。
8.政务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做好交接班记录。对突发事件和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不得迟报漏报。
五、消防安全管理
1.机关工作人员要积极参加街道组织的消防培训,掌握消防器材的基本使用方法,自觉遵守办公楼各项防火安全制度。
2.机关工作人员要遵守消防管理规定,严禁擅自移动或破坏办公楼内消防设施,严禁擅自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
3.配电室、设备机房、档案室、食堂、车库等重点防火部位,要按公安消防部门的规定配备消防器材,设立禁止烟火标记,禁止在办公室、门厅、走廊内乱扔烟蒂。
4.严禁在办公室和公共区域堆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严禁私接、更改电器线路和设备,妥善保管纸张等可燃性物品。
5.严禁各科室随意动火作业,特殊情况需要临时用火用电作业的,在操作前必须向街道应急办、党政办(综合办)提出申请,由专业人员操作,并配备相应的灭火器具。对违章操作造成事故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6.严禁在楼道、办公室、卫生间、车库及办公楼周围焚烧废纸、树叶等物品。
7.严禁在消防通道停放机动车与非机动车。
8.严禁在车库内吸烟、使用明火、乱扔废弃物、放置易燃易爆和其他危险品。
9.应急办、党政办(综合办)要定期巡视办公楼防火和灭火器使用情况,对重点部位加强检查,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对不及时整改的,予以通报批评。
10、各科室要加强消防管理,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发现异味、火患要尽快通知党政办(综合办),并向分管领导报告,必要情况下经相关领导同意后,向119报警。一旦发生火灾,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实施指挥和组织救火工作。工作人员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有序疏散。
六、卫生保洁管理
1.机关工作人员应自觉保持办公室内干净整洁,地面无杂物,办公桌椅无积尘,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2.办公楼大厅、走廊、电梯、楼梯、卫生间等公共场所的清洁工作由保洁人员负责,机关工作人员应积极配合,共同维护公共卫生秩序。
3.党政办(综合办)负责对保洁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听取被服务人员意见。
4.保洁人员按专业标准对公共区域每天进行常规打扫,定期进行大清扫,确保各部位卫生整洁。安全通道、墙壁、走廊无灰尘、无蛛网,玻璃明亮,地面整洁;卫生设施完好无损,清理及时,卫生洁具无污迹、无滴漏、无堵塞、无异味。
5.公共区域公用物品要及时清洁,保持完好无损,摆放有序,无灰尘、无污迹。确保环境美观舒适、卫生整洁。
6.机关工作人员要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共设施,节约使用公共用品,自觉维护卫生秩序。禁止在办公楼内、绿化区域随地吐痰、泼脏水,乱扔烟蒂、果皮纸屑等杂物;禁止向窗户外抛掷杂物;禁止在洗手盆、花盆内倒茶叶、丢烟蒂、吐痰。禁止乱扔乱倒垃圾。
7.禁止在公共区域随意堆放物品。垃圾及废旧物品要及时清运。
七、绿化管理
1.公共区域绿化苗木的管理、养护由党政办(综合办)负责,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挪动或更换公共区域内的绿化花木。
2.党政办(综合办)要督促三方公司定期为绿化苗木浇水、施肥、修剪,保持花木生长茂盛,枝繁叶茂。
八、设施设备使用维修管理
1.机关工作人员要爱护办公设施,正确使用,规范操作,延长办公设施的使用寿命,节省资源,杜绝浪费。
2.党政办(综合办)负责公用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要严格按照技术要求搞好维修保养,确保办公楼公用设施设备的正常有序运转。
3.配电室、机房等设施重地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公用设施设备运行期间,维修人员要按时巡查,检查各项运行参数、状态是否正常,遇到问题及时排除,并做好记录,确保各项设备运行正常。
九、车辆停放管理
1.车辆进入办公区须按划定区域和车位有序停放,车头一律朝外。
2.公务用车按照指定挂牌进行停放。
3.各级领导、外单位来访,由党政办(综合办)及相关科室负责通知门卫协调好车辆停放。
4.私家车按照划定车位有序停放。地下车库内不得冲洗、维修车辆和加放燃料。
5.车辆停放后要关好门、锁好窗,防止物品丢失,发生丢失由车主自行承担。
6.机关工作人员要自觉维护公共交通秩序,服从门卫管理,按照划定区域和车位有序停放,保证机关大楼道路畅通。
8.对机关工作人员违反车辆停放管理规定的,由各科室负责人进行劝勉教育,对屡教不改性质严重的,在机关大会通报批评。
9.除区级及以上领导和部门检查指导工作的车辆可临时停靠在一楼门厅外,其他车辆须按照门卫要求停放在负二楼车库,对未经党政办(综合办)同意停放在负二楼车库以外区域的车辆市政办可根据情形进行锁车处理。
十、环境秩序管理
1.工作人员应自觉维护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共财产,保持环境整洁,保持工作场所安静,不得大声喧哗。
2.楼道、走廊、车库等公共区域,由党政办(综合办)统一管理,各单位不得自行改动和占用公共部位。
3.不得随意在外墙、走廊粘贴图画、宣传广告及安装物品;不得拆卸建筑装饰,不得在地面上拖拉重物和用水冲刷地面。
4.节假日活动期间,党政办(综合办)要做好机关办公楼内外美化工作。
磁器口古镇管委会 磁器口街道办事处
2023年5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