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106691222445K/2024-00003 | 信息分类名称: |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沙坪坝区磁器口古镇管委会 | 生成日期: | 2024-01-23 | 发布日期: | 2024-01-23 |
名称: | 重庆市沙坪坝区磁器口古镇管理委员会(本级)2024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 ||||
文号: | 主题词: |
重庆市沙坪坝区磁器口古镇管理委员会(本级)
2024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磁器口古镇管理委员会为区政府的派出机构,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区政府的决定;负责沙磁文化产业园的规划策划、招商引资、项目推动;统筹协调重点建设项目,督办牵头责任单位项目的推进情况;统筹协调沙磁文化产业园(不含磁器口古镇)的产业发展、文化宣传、旅游管理、市政管理等工作;负责磁器口古镇的保护、建设和管理,风貌监管, 文物及建筑保护、修缮维护等工作;负责磁器口古镇的产业发展、文化宣传、旅游管理、市场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磁器口古镇的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广告灯饰、市政设施(不含给排水管网)、园林绿化等工作;综合协调相关部门在沙磁文化产业园的有关工作;统筹、监督、管理安全生产工作;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下设5个内设机构:综合办公室、文旅产业办公室、规划发展办公室、建设保护办公室、市政管理办公室。
(三)本轮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本年本单位不涉及机构改革。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830.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30.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674.4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74.24万元,项目经费减少748.6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830.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8.5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7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2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8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3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66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6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674.4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74.24万元,项目经费减少748.65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30.2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0.25万元,比2023年减少674.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9.31万元,比2023年增加74.2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人员经费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社会保险缴费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550.94万元,比2023年减少748.65万元,主要原因是市政执法协管员专项经费由所在单位申报预算,项目经费厉行节约资金调减等。
本单位2024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3.91万元,比2023年增加0.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3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2万元,比2023年减少0.1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1万元,比2023年增加0.11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达到年限,报故维修费用增多;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3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4.97万元,比上年增加2.78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3名人员。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20.3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1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320.3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20.3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50.94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共有车辆1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彭春 联系方式:650103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