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106009308204A/2022-00005 | 信息分类名称: | 其他/其他 | ||
发布机构: | 沙坪坝区凤凰镇 | 生成日期: | 2022-03-23 | 发布日期: | 2022-03-23 |
名称: | 重庆市沙坪坝区凤凰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凤凰镇2022年夏秋季臭氧污染应对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 ||||
文号: | 凤凰镇府发﹝2022﹞11号 | 主题词: |
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
夏秋季是臭氧污染高发期,为持续改善空气质量,有效防控夏秋季臭氧污染,根据区蓝天办污染天气预警应对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了《凤凰镇2022年夏秋季臭氧污染应对攻坚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沙坪坝区凤凰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凤凰镇2022年夏秋季臭氧污染应对攻坚行动方案
推进生态环境工作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采取有效措施努力遏制臭氧污染。坚持源头防治、标本兼治的原则,坚持污染减排与应急管控相结合,强化区域联防联控,统筹兼顾、系统谋划、精准施策,切实抓好臭氧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一、工作目标
按沙坪坝区空气质量考核要求,2022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目标原则上不低于2021年优良天数(2021年优良天数306天)。
二、攻坚时间
2022年3月10日—9月30日,根据工作需要可适当延长。
三、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生活污染
1、督促辖区有油烟产生的餐饮单位、经营户安装油烟净化器,加强辖区内餐饮油烟排放的日常巡查(经发办,各村、社区);
2、对上级转办、市民来信来访的餐饮油烟投诉,开展分类整治(经发办);
3、加大对农村区域露天焚烧行为的日常巡查和制止(农服中心,各村);
4、加强对城镇区域露天焚烧、露天经营餐饮行为的日常巡查和执法(综合执法办,社区);
5、按照上级要求,配合开展腌腊制品集中熏制试点,广泛宣传、及时制止露天熏制食品行为,依法查处违法经营露天熏制食品行为(经发办、综合执法办);
6、市政设施、公共设施户外涂装等有废气产生的作业避开夏季高温时段(综合执法办,各村、社区)。
(二)工业污染
1、督促辖区印刷、塑料加工、构件喷涂、金属压铸和焊接等相关生产企业完善和规范使用废气收集处置设备,引导涉气企业提档升级(经发办,各村、社区);
2、督促有生产废气产生的企业在高温时段错峰减排生产(经发办,各村、社区);
3、加大对有生产废气产生的企业日常检查,督促企业做好废气收集处置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经发办,各村、社区);
4、及时处置、回复上级转办、市民来信来访的废气投诉(经发办);
5、严格执行《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对未安装废气收集处置设备或未正常使用废气收集处置设备的企业,督促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企业进行严格执法(经发办);
(三)扬尘污染
1、加强道路冲洗、清扫保洁,空气污染预警期间加密冲洗保洁频次,冲洗至少每1小时作业一次(综合执法办);
2、加强道路运输扬尘管控,全面实施辖区建筑渣土全过程监管,强化施工现场管理,规范运输管理,查处渣土运输车辆“抛冒滴漏”行为(综合执法办);
3、加大对土石方工地、建筑工地监管力度,督促工地落实控尘“十项强制性规定”(全封闭施工、场地坪硬化、车辆冲洗、预拌混凝土使用、烟尘排放控制、易扬尘物质处置、高空垃圾处理、渣土密闭运输、施工湿法作业、视频监控),区大气指挥部发布空气污染应对工作的预警时,每天冲洗不少于4次(规建办);
(四)交通污染
1、按区商务委要求,配合督促加油站避峰开展卸油作业(经发办);
2、配合区生态环境局对建筑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开展执法检查(规建办);
3、向镇企事业单位及干部职工、居民群众发出绿色交通倡议,提倡绿色低碳出行(党政办,各村、社区)。
四、工作要求
(一)组织领导。成立凤凰镇蓝天行动领导小组,镇长为领导小组组长,分管经发办、规建办、农服中心、综合执法办的镇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以上科室负责人及各村(社区)主任为领导小组成员。
(二)网格化管理。健全镇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队伍,由经发办牵头,综合执法办、规建办、农服中心及各村(社区)为独立网格,配置1名专职人员,负责组织本部门、本村(社区)日常巡查,使用“网格化调度”APP上报日常工作和处置区蓝天办交办的任务。
(三)定期巡查。餐饮油烟、汽修喷涂、五金加工、露天焚烧坚持每日巡查,涉气企业、建筑工地坚持每月巡查全覆盖。
(四)工作反馈。非污染天气期间,各网格每日通过“网格化调度”APP报送至少1条工作信息,污染天气应对期间,各网格“网格化调度”APP报送2条以上工作信息。接区蓝天办交办任务后,由经发办指定相关网格在指定时间内反馈信息。
(五)强化考核。将臭氧污染攻坚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考核分值占总分值的25%,经发办负责牵头对各村(社区)进行考核记录,实行每周通报、每月评比,评比结果作为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考核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