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106009308204A/2023-00009 | 信息分类名称: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沙坪坝区凤凰镇 | 生成日期: | 2023-03-18 | 发布日期: | 2023-04-12 |
名称: | 重庆市沙坪坝区凤凰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凤凰镇农村道路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文号: | 凤凰镇府发﹝2023﹞9号 | 主题词: |
重庆市沙坪坝区凤凰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凤凰镇农村道路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派出所、各村:
现将《凤凰镇农村道路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重庆市沙坪坝区凤凰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凤凰镇农村道路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应对新形势下道路交通发展的新情况、新变化,全力助推乡村振兴,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创新性发挥“路长制”在道路管护中的牵头作用和保障作用,促进我镇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养护、运营水平全面发展,同时,全面加固我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薄弱环节,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做实农村道路安全工作。
二、总体要求
村对本辖区农村道路安全工作承担主体责任,村委会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划内农村道路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道路安全的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其他负责人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全管理责任。
三、组织体系
成立镇“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镇长任组长,分管交通副镇长任副组长,财政办、经发办、应急办、派出所、各村负责人为成员。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在经发办,由经发办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全镇农村公路“路长制”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评价考核等工作,深化健全农村公路“路长制”政策体系和保障制度,同时建立农村公路“路长制”网格化管理,持续提升“路长制”运行实效。
镇级路长。镇级路长由各驻村领导担任,对所驻村辖范围内乡道公路路长制工作负总责,落实区总路长、区级路长交办事项,协调解决突出问题,督促相关部门落实管理职责,组织开展公路管理及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做好处置、跟踪及落实。
村级路长。村级路长由村委会主任担任,对辖区内道路安全工作负总责。村级路长下设网格员,各网格员根据网格划分(附件1)负责具体落实网格范围内社道(含桥梁)、附属设施、路容路貌、交通秩序、绿化和环境卫生、道路安全等具体工作(附件2),组织村民遵守村规民约,强化日常巡查,并对道路进行日常养护管理。
三、机制运行
(一)加强巡查。
路长及网格员巡查频率,镇级路长不得低于每月1次、村级路长和网格员不得低于每周1次,并做好巡查记录(附件3),每月25日前将巡查记录复印件交经发办。汛期或重大节会要加大巡查频率,并每天巡查,发现安全隐患不能立即解决的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报告镇级路长。
(二)联合监管。镇级“路长制”工作小组每月组织村级路长、派出所、道安办、农村劝导站开展至少1次“交安联合执法行动”,突出赶场赶集、民俗活动、恶劣天气、红白喜事等时段,加大农村客运班车、校车、面包车和货车、拖拉机、三轮车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高发车辆执法检查力度。
(三)强化检查。经发办每月至少2次,村级路长每周至少1次,对农村劝导站交通劝导员履职情况进行检查(附件4),每月至少2次对镇域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及路域环境整治、道路安全等情况进行检查,每季度完成全覆盖。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公路“路长制”的组织和统筹工作,强化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相关部门协同配合,每月对交通劝导员履职情况进行考核,每季度对村级“路长制”工作进行通报,年终将“路长制”工作情况纳入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挂钩。
(二)加强协调配合。在镇级路长领导下,各村网格员要服从“路长”的协调和管理,全力支持“路长制”工作的运行。要在路段与路段之间、路段与产权单位之间建立“路长”工作联系机制,相互沟通、相互配合,形成横向到底、纵向到边的“路长”管理体系。
(三)严格问责追责。对所发现问题限时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对发生重大事故(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镇纪委要深入倒查各环节暴露的突出问题和短板不足,依法追究相关单位、企业及人员的责任。
(四)深入宣传教育。在村民服务中心、农村劝导站醒目位置设置1个固定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示栏,定期更新宣传内容,在村口设置1处警示提示标牌,定期通报农村地区典型事故和违法案例,强化警示教育;结合走访、会议和日常工作,常态化开展宣传教育,积极打造交通安全文明村,不断提升人民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附件:1.凤凰镇“路长制”网格化管理名单
2.凤凰镇农村道路安全工作监管内容
3.凤凰镇XX村农村道路安全巡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