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106009308204A/2024-00054 | 信息分类名称: | 其他/其他 | ||
发布机构: | 沙坪坝区凤凰镇 | 生成日期: | 2024-12-09 | 发布日期: | 2024-12-09 |
名称: | 中共重庆市沙坪坝区凤凰镇委员会重庆市沙坪坝区凤凰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5年上半年征兵工作的通知 | ||||
文号: | 主题词: |
中共重庆市沙坪坝区凤凰镇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凤凰镇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2025年上半年征兵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
12月1日,全国征兵网已开通2025年上半年男性义务兵网上报名通道,根据国防部征兵办公室“两征两退”改革精神、重庆市征兵办公室征兵工作预告和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上半年征兵工作通知》(沙征〔2024〕92号)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将2025年上半年征兵工作方案下发各村(社区),望各单位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年度征兵工作圆满完成,现就有关工作事宜明确如下:
附件:1.凤凰镇2025年上半年征兵工作方案
中共重庆市沙坪坝区凤凰镇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凤凰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凤凰镇2025年上半年征兵工作方案
为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军委征兵命令,牢固树立为部队建设服务,紧紧围绕国防部征兵办公室“两征两退”改革精神、重庆市征兵办公室征兵工作预告和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上半年征兵工作通知》(沙征〔2024〕92号)要求,为切实提升征兵工作质量,完成兵员征集任务,有效完善工作机制,提升各村(社区)民兵干部的积极性,现结合我镇实际,将凤凰镇2025年上半年征兵工作方案和征集任务下发至各村(社区),望各单位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年度征兵工作圆满完成。具体方案如下:
一、兵役登记时间、对象及征集条件
1.登记时间:男兵: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女兵:2025年1月1日至6月30日。
2.征集对象:依法服兵役是每个公民的光荣义务,凡2025年12月30日前满18周岁的男性青年、适龄青年需全部进行兵役登记,女青年以《全国征兵网》女兵征集公告为准,对于逃避兵役登记的人员将依法严惩。
3.征集条件:一是政治条件:符合《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相关要求。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国家,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 品德优良,志愿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同时,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历史清楚。征集服现役的公民要接受政治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征公民的个人基本信息、政治面貌、宗教信仰、婚姻状况、毕业(就读)学校、文化程度、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现实表现、奖惩情况,以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二是体格条件: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有关规定要求。(参见https/www.gfbzb.gov.cm/zbbm/zcfg/byfg/tjbz. Shtml)
4.学历要求: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的男性青年,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年满18至24周岁。
二、报名时间及目测体检要求
1.报名时间:男兵: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2月10日18时止;女兵:2025年1月1日至2月10日18时止。
2.征兵实行在全国征兵网上报名,应征青年也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村(居)或镇人武部进行登记报名。应征青年必须参加镇人武部目测,再参加区人武部组织的体格检查。
3.初步目测裸露部分疤痕不超过3公分,身高不低于160公分,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百分之十五左右,视力左右眼裸视力不低于4.8,其他要求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三、体检时间安排
2025年上半年,区征兵办计划组织4批次集中体检。
第一批次:2024年12月20日至22日
第二批次:2025年1月3日至5日
第三批次:2025年1月30日至2月1日
第四批次:2025年2月19日至21日
其中第一、第二批次重点针对高校应征青年,第三批次重点针对各镇街应征青年,第四批次为补检,具体体检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四、享受优抚政策
1.应征入伍大学生(含新生)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2.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按照区相关规定执行。
3.大学生参军入伍义务兵一次性奖励金:沙坪坝区人民政府鼓励辖区优秀大学生参军入伍,本科毕业生入伍按批准当年家庭优待金标准65%增发, 专科毕业生入伍按批准当年家庭优待金标准55%增发,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生和大学新生按批准当年家庭优待金标准45%增发。
五、考核措施
各村(社区)要认真组织宣传发动,镇人武部对征兵工作实行两个具体量化(区体检人员数、应征入伍数),为基本数给予加分,有换兵人员的村(社区)被换回人员不计入量化数,若有退兵人员,当年武装工作不得分。为确保参加体格检查人员安全,我镇将提供车辆及餐补(餐补标准为早餐10元/人、午餐45元/人)。
六、有关要求
征兵工作是一项事关国家安全稳定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的一项严肃政治任务,请各村(社区)高度重视。
(一)增强责任意识。兵员质量,直接关系到部队战斗力的生成和提高,完成征兵工作,必须加强责任心。要落实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必须指定专人具体负责,不得随意指派人员接手工作,成员单位间要相互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工作落实;要扎实工作作风,参与征兵工作的,从领导到工作人员,要深入工作一线,确实了解情况,开展工作,把握关键环节;要严格自身要求,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违规征兵,不得借征兵工作以权谋私,保持和发扬我镇征兵工作良好形象。
(二)搞好宣传发动。各村(社区)要带头学习好、宣传好、落实好今年征兵工作的各项政策、规定、标准、要求,吃透精神,掌握实质,用于指导工作实践;要综合运用宣传横幅、广播电视、户外广告、微信公众号等新旧媒体,大力营造当兵光荣、强军有我的浓厚氛围,激发广大适龄青年踊跃报名参军的积极性,提高报名基数和上站率;要走村入户、深入学校,与适龄青年及家长见面,面对面做工作,利用初检初审、走访调查等时机组织1至2次谈心,帮助解疑释惑,特别是役前教育前必须组织一次座谈会,稳固决心,防止思想退兵。
(三)规范工作流程。要完善工作程序,使征兵工作每个环节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要指导应征青年按照规范格式填写体检表、政治考核表、详细交代体检前注意事项、换装前的管理规定等重要细节。
(四)落实走访调查。深入走访调查,重点锁定非自愿应征、应征青年病史情况等。走访调查于体检合格后结合政治考核工作同步进行,在审定新兵前完成。没有经过走访调查的,不纳入定兵范围。社会青年走访调查人为村(社区)负责人及武装部工作人员,走访调查责任人为武装部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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