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106009290438E/2018-00046 信息分类名称: 财政/财政预算、决算
发布机构: 沙坪坝区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18-08-31 发布日期: 2018-08-31
名称: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丰文街道办事处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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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丰文街道办事处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18-08-31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丰文街道办事处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职能、职责。

1.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人民政府的决定。

2.服务经济发展,加强街道财政预算和收支管理。

3.负责社区管理、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工作。制定社区建设发展规划,加强居委会管理和建设,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组织协调社区各类公益性基础设施的建立和完善,培育和发展社区中介服务组织,指导社区服务资源的合理配置;做好拥军优属、优抚安置、殡葬改革、老龄等工作,维护妇女儿童、残疾人和归侨、侨属、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做好民兵预备役、国防动员和征兵工作。对居住小区的物业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4.开展社会福利、社会救济、社会保障工作。负责管理失业、下岗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做好城市低保、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管理与服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劳动就业工作。

5.负责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美化、环境保护等城市管理工作;组织单位和社区居民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落实环境卫生责任制。参与检查督促新建改建的住宅和公共建筑、市政公共设施配套项目的落实、验收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其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6.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计划统计、社区教育、社区卫生、群众性文化、科普、体育等方面的工作。

7.维护辖区社会稳定。组织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开展信访、治安保卫、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教育、外来人口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火、防震、防灾、救灾和抢险工作。

8.统筹协调公安、工商、税务、国土等职能部门派出机构或专职人员的行政执法工作。

9.做好服务农业、农村、农民的相关工作。

10.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机构设置。

沙坪坝区丰文街道机关:行政编制19名。其中:政法专项编制1名,其余行政编制18名。内设机构8个,具体设置情况如下:

(一)党政办公室(挂人大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精神文明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牌子):负责党的组织建设、纪检监察、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统战、武装、机构编制、人事、民宗侨台、群团、文秘和离退休老干部的服务管理等方面工作;负责承办人大、政协工作方面的具体事务;负责应急管理具体工作。

(二)财政办公室: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财务管理等有关工作。

(三)社区建设和社会保障科:负责社区(村)建设、社区(村)管理、民兵预备役、征兵、国防动员、民政、社会保障等有关工作。

(四)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负责经济发展、城管、国土、市政建设、环保、环卫、爱国卫生、绿化、防汛、交通、规划建设等有关工作。

(五)社会事务科(挂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牌子):负责审计、计划统计、工商、税务以及人口和计划生育、社区科普、教育、卫生、群众性文化、体育等有关工作。

(六)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挂信访办公室):负责法制建设、司法调解、法制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有关工作;负责信访工作。

(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办公室(挂沙坪坝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丰文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牌子):负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八)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并协助区有关主管部门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日常监管;负责法律法规授权或依法接受委托的其他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

沙坪坝区丰文街道设2个事业单位:

(一)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挂农业服务中心、文化站、统计站、林业站、水利站、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牌子):编制14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4名。

具体承担街道居委会的事务性、服务性工作;承担辖区社教、文化服务工作;承担辖区环境卫生、城市绿化、市政设施服务等工作。承担农技、农机、林业、水利水保、水产、畜牧兽医等方面的重大技术推广、信息服务、资源环境保护、灾害防治等工作;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具体工作。承担统计具体工作。

(二)社会保障服务所:编制6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2名。具体承担下岗、失业人员的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培训、岗位开发等服务工作。承担养老、失业、医疗等保险服务工作;承担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代理,提供“一站式”服务;承担社区居委会社会保障员的业务指导工作;承担企业退休人员的社会化服务工作;承担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工作。承担审核享受低保待遇人员资格及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发放工作;承担优抚救济、社会互助工作。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1,990.54万元,支出总计1,990.54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增加1,792.38万元、增长904.54%,主要原因是2016年11月街道新成立,只有2个月的收入、支出,造成2017年较2016年收支增幅大。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990.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90.54万元,占100.00%;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990.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9.86万元,占48.72%;项目支出1,020.67万元,占51.28%;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990.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92.38万元,增长904.54%。主要原因是2016年11月街道成立,只有2月的财政拨款。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58.10万元,增长171.77%。主要原因是追加增人增资43.3万元,追加市政执法协管员工作经费210万元,追加市政绿化经费401.9万元,追加社区专职委员专项经费194.9万元,追加清扫保洁经费366.6万元,公厕管护经费4.43万元,追加安排村干部提标补贴资金35万元等。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90.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92.38万元,增长904.54%。主要原因是2016年11月街道成立,只有2月的业务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58.10万元,增长171.7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日常其他行政事业类支出、民政及基层政权等项目支出及城管、环境卫生等支出。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93.60万元,占39.8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3.10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等日常行政事业类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9.00万元,主要原因是文化服务中心合同未签订,造成预算的房租未付;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46.65万元,占12.3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1.1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民政及基层政权等项目开支;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0.10万元,占1.5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10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时将该项预算编入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城乡社区支出794.00万元,占39.8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69.20万元,主要原因是追加城管、环境卫生等支出;农林水支出73.72万元,占3.7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1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一事一议、对村集体扶持专项资金等开支;住房保障支出52.48万元,占2.6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2.48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时,将该项预算编入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69.8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68.18万元,较上年增加539.4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11月街道成立,工作人员于2017年才陆续到位而造成的增人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公积金、社会保障缴费、目标绩效考核等。公用经费401.68万元,较上年增加236.6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11月街道成立,只有2月业务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差旅费、手续费、劳务费、电费、维修费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6.4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66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5.3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11月街道成立,只有2月的开支,三公经费支出相对较少。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00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3.4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车辆购置税,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7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未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4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11月街道成立,无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1.81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79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1.8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11月街道成立,只有2月,无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1.16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协调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4万元,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等,因此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11月街道成立,只有2个月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2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20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57.85元,车均购置费1.74万元,车均维护费3.9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8.2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增加233.14万元,增长141.25%,2017年较2016年增幅大,主要原因是2016年11月街道新成立,只有2个月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5.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5.4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家具、厨房设备、办公设备、安监专用设备等。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街道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282.7万元。包括街道办事处办公室租金、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维修补助、预备费、文化服务中心房租及政府采购等项目,其中对“街道办事处办公室租金”项目进行了绩效目标自评。

2)绩效目标自评结果。“街道办事处办公室租金”项目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该项目无自评分,评价等级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130.8万元,执行数123.84万元,完成预算的94.68%,执行情况较好,保证了我街道有固定办公场所,未全部完成的原因是第一年租金比预算低一点,下一步将结转到2018年,支付2018年办公室租金。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5610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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