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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00106009290438E/2018-00121 信息分类名称: 财政/财政预算、决算
发布机构: 沙坪坝区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18-08-31 发布日期: 2018-08-31
名称: 重庆市沙坪坝区歌乐山镇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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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沙坪坝区歌乐山镇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18-08-31

重庆市沙坪坝区歌乐山镇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歌乐山镇人民政府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适当调整经济管理职能,切实把工资重点转移到对农户和各类经济主体进行示范引导、提供政策服务以及营造发展环境上。转变社会管理的方式,变单纯依靠行政手段为综合利用经济、法律、行政和思想政治工作等手段开展工作。适应新的职能定位,积极转变工作方式,切实做到突出发展、依法办事、管理民主、政务公开、强化服务。

(二)机构设置及职责

歌乐山镇设置党政办事机构6个,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

党政办公室:主要承担党的组织建设、纪检监察、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统战、武装、编制、人事、民宗桥台、工青妇、老龄、目标管理、文秘等方面职责,负责承办人大、政协工作方面的具体事务。

财政办公室:主要承担财政收支、预决算、财务管理、税收协管等工作。

社会事务办公室(挂民政办公室、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牌子):主要承担民政、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社会救济、残疾人事业、优抚救济、社区管理等方面职责。

经济发展办公室(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主要承担经济发展规划与指导服务、社会经济统计、车辆、船舶、矿山、环保、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方面职责。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主要承担法制建设、人民调解、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职责。

城镇建设管理办公室:主要承担辖区内规划建设、公共应急事件、救灾抢险、征地等方面职责。

农业服务中心(挂林业站牌子):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农技、农机、林业、水利水保、水产、畜牧兽医等方面的重大技术推广、扶持农业补贴、信息服务、资源环境保护、灾害防治、精准扶贫、森林防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科技培训等工作。

文化服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文化、教育、宣传、广播电视、体育等方面服务工作。

社会保障服务所: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就业、再就业以及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劳动和社会保障、劳务输出、农村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保障工作。

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承担辖区环境卫生、市政公用事业、市容环境管理等工作。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4,059.41万元,支出总计4,059.41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增加322.79万元、增长8.64%,主要原因是上级财政补助中石油两佛复线140万元,村社干部提标60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85万元等专项资金增加。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4,059.4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59.41万元,占100.00%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4,059.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58.51万元,占40.86%;项目支出2,400.89万元,占59.14%

本部门收支由上级财政集中管理,实行财政补助拨款。2017年度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059.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2.79万元,增长8.64%。主要原因是上级财政补助中石油两佛复线140万元,村社干部提标60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85万元等专项资金增加。因镇级财政年初预算未对区级及以上财政专项资金进行预估,所以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06.95万元,增长145.66%。主要原因是增加安排行政事业人员养老保险等资金378.3万元;社区人员待遇提标和高店子社区新装修等资金200.2万元;场镇、农村清扫保洁、公厕、农贸市场及城管执法等城市管理资金1129.3万元;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及村社干部专项资金398.5万元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059.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2.79万元,增长8.64%。主要原因是中石油两佛复线、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村社干部待遇提标等费用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06.95万元,增长145.66%。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以及上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解决。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59.07万元,占26.0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5.58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及增人增资;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38.85万元,占3.4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4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文化服务编制事业单位人员保险费用及人员增加费用;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82.82万元,占14.3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36.31万元,主要原因是高店子社区办公楼装修专项和村、社区干部待遇未纳入镇财政年初预算;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3.59万元,占1.5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3.59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科目设置不一致;城乡社区支出1,387.92万元,占34.1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25.51万元,主要原因是场镇、农村清扫保洁、公厕、农贸市场及城管执法等城市管理上级财政补助专项资金未纳入镇财政年初预算;农林水支出728.66万元,占17.9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9.53万元,主要原因是农业项目资金未纳入镇财政年初预算;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6.09万元,占0.6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09万元,主要原因是企业安全巡查工作人员增加;住房保障支出72.42万元,占1.7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8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58.5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38.24万元,较上年增加287.6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及新增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费用。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考核、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320.27万元,较上年减少61.3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办公费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培训费、差旅费、车辆运行费、会议费、通讯费、水电气费、公务接待、出国出访。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8.6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3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上级组织安排,镇领导参加出国出访3次,增加费用8.03万元,公务接待和公车运行费用减少8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30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8.03万元,主要根据沙委台【20176号文件和沙委台【20171号文件,用于镇党委书记赴台交流,费用2.08万元,镇长赴台交流,费用1.85万元,镇长赴澳、新交流,费用4.1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03万元,主要原因是未对出国出访做年初预算,年中由上级组织部门安排镇领导外出培训学习次数增加3次。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30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组织部门安排镇领导外出培训学习次数增加。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0.0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0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减少了一辆车辆的使用,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20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减少了一辆车辆的使用。

公务接待费10.6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755批次,1970人次,共计10.60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00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40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3个团组,3人次;公务车保有量为9辆;国内公务接待755批次,1,970人, 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53.81元,车均维护费4.4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5.8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用品购买、维护费用、公务接待、培训费、会议费、公车运行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减少4.12万元,下降1.7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本年召开培训、会议费用下降,办公用品购买费用下降。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市政执法、创卫宣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86.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7.6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42.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16.18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施设备、办公家具家电;辖区内清扫保洁服务;市政、环保、农业等基础设施建设。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镇对3类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2291.26万元。

2)绩效目标自评结果良。一是歌乐山镇农业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及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自评得分为85分,项目全年执行数为409.98万元。2017年歌乐山一事一议项目在金刚村和新开寺村的17个村民小组内新建、改建水泥便道9010米,堡坎整治328.5立方米。受益人数达5500人;在歌乐村新建森林防火通道4.5公里;新建、改建森林防火值班室10处;歌乐村颐麓欢歌生态园建设以及对村委会工作经费和人员报酬进行补助。项目建设内容在2017年底已全面完成,财政结算评审在20181月份完成,资金在20182月份扣除质保金5%,其他已全部支付到位。森林防火通道资金已全面支付完毕。其他对村委会及村干部报酬补助已全额到位。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方便农民5500人的出行,获得老百姓的好评。加强了对歌乐山森林的保护和值守。更有利于村委会顺利开展工作。二是歌乐山市政维护及执法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市政维护及执法项目自评得分为85分,项目全年执行数为1597.5万元。2017年开展了歌乐山场镇和农村区域65万平方米的清扫保洁,开展了农贸市场3个、公共厕所17个及其他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整治及执法,开展了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提升了辖区内的环境卫生、维护公共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我镇市政项目实行对外购买服务,目前有两家服务商,城管办每月对服务商进行考核,次月按合同兑现资金。城管执法队员则每月按时发放报酬。资金无任何拖欠。改善了辖区内的人居环境,方便出行,获得老百姓的好评。三是基层政权建设及运行项目自评综述:新装修高店子社区办公大楼一栋,内设有镇人大代表之家、综治接待室、群众文化室,阅读室等。丰富群众文化活动。保证社区人员经费和运行经费。装修工程及办公设施设备按招投标和政府采购要求实施,根据工程完备情况资金已支付到位。社区工作人员报酬按月发放。提升了社区品质,丰富了群众文化生活,构建和谐社区。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七)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九)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65506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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