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106733964528B/2022-00292 | 信息分类名称: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公文 | ||
发布机构: | 沙坪坝区回龙坝镇 | 生成日期: | 2022-09-19 | 发布日期: | 2022-09-19 |
名称: | 重庆市沙坪坝区回龙坝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回龙坝镇开展“安全大检查、百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
文号: | 回 府 发〔2022〕117号 | 主题词: |
各村(社区)、镇属有关部门:
现将《重庆市沙坪坝区回龙坝镇开展“安全大检查、百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沙坪坝区回龙坝镇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沙坪坝区回龙坝镇开展“安全大检查、百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目前正值“中秋”“国庆”“党的二十大”重要时段,为保持我镇稳定的安全环境,特开展“安全大检查、百日大整治”专项行动,具体工作领域要求如下:
一、工贸企业安全
1.全面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完成“两单两卡”工作任务
督促企业按岗位、设备、场所开展风险辨识,逐一分析主要风险、事故诱因、技术控制措施、管理控制措施、应急物资准备和应急处置措施,制定安全风险辨识管控清单,并分别明确各个风险点位安全管理责任人。根据风险辨识管控清单扎实开展“日周月”隐患排查、安全教育培训、事故应急演练等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存档备查。
2.持续推进标准化建设
指导督促企业全面启动标准化创建达标工作,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积极整改问题隐患。对基础条件差但态度积极的企业加大指导帮扶力度;对基础条件良好但意愿不强烈的企业要及时警示约谈。
3.深入开展工贸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有限空间作业、粉尘涉爆专项整治
督促使用危险化学品工贸企业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开展危险化学品风险辨识,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制定使用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重点排查有限空间企业“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作业程序,安全警示标志设置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开展“粉6条”清零工作,确保重大安全隐患全部销号,有效防范工贸行业重大安全风险。
牵头单位:应急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二、消防安全
1. 深化高风险对象专项治理
高层建筑:全面清理高层建筑可燃雨棚、突出外墙防护网遗留隐患;更新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严重的小区(道路)综合整治任务;解决无消防用水问题。
工业厂房库房:对厂房库房排查工作开展“回头看”,清理排查盲区和失控漏管企业,将辖区所有厂房库房(含工业、农业等产业)全数纳入排查整治范围;对规模以下厂房库房开展排查,将排查信息同步录入专项整治信息系统,确保厂房库房一般火灾隐患全部整改完毕,其他火灾隐患全部落实整改措施和临时防范措施。
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对住宿人员10人及以上的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进行逐幢核查,并将排查情况录入“重庆市村(居)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系统”,建立基础信息台账,列出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完成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问题隐患整改、销案工作。
2. 强化重点对象火灾风险管控
疫情防控重点场所:对辖区所有集中隔离点、核酸采集点、疫苗注射点制定灭火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九小场所:检查群租房、“三合一”场所、老旧小区、密闭空间等亡人火灾事故多发易发场所,针对防火分隔不到位、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搭建、外墙门窗安装铁栅栏、违规住人、用火用电取暖等突出问题,需建立整改清单,及时整改或落实防范措施。
3. 加强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
文服中心、社事办、平安办等部门,要对学校及幼儿园、养老服务机构、文化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农贸市场、旅游景区、医疗卫生机构、宗教活动场所、文物建筑等行业单位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联合督办、整改重大火灾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列出计划,明确时限,按期整改。
4. 深化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培训
发动村、社区工作人员、网格员和消防志愿者等人员力量,组织村、社区防疫工作人员持续开展“敲门入户”宣传。
牵头单位:应急办
责任单位:文服中心、社事办、平安办、各村(社区)
三、危化品安全
1. 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
一是深入摸排、管控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点,从严控制新增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项目。二是督促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和“一体化”检查清单,全面完成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改工作。三是督促企业依法上报重大隐患,制定落实整改方案,上级监管部门实施挂牌督办,对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
2. 加强高危作业人员管理
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全面落实《八大高危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持续加大施工建设、检维修、开停车等高危作业环节,尤其是涉及动火、受限空间作业等特殊作业环节的监督检查,核查企业高危作业方案、作业人员、作业设备、外来施工作业备案等管理情况,严格票据审批制度,健全第三方现场指导制度,建立完善高危作业监管长效机制,切实做好高危作业安全监管。
3. 坚决杜绝违规生产、存储危化品行为
发现违规生产、存储危化品的,立刻上报区应急局,严格查处。
牵头单位:应急办
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所、各村(社区)
四、道路交通安全
1. 加强货运车辆安全监督管理
由镇经发办对接区交巡警支队,一是开展普通货物运输车辆“非法改装、大吨小标”专项整治,全面排查车辆维修企业和车辆非法改装站点,加大对货车非法改装企业的打击力度。二是开展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专项整治,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全过程安全监管,稳步推进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超长平板半挂车、超长集装箱半挂治理。三是持续巩固变型拖拉机清理整治成果,遏制变型拖拉机反弹势头,严厉打击伪造、变造和挪用农机牌证行为。
2. 加强客运车辆安全监管
由镇经发办对接区交巡警支队,一是全面排查在用大中型客车(不含公交车辆),加强使用性质和营运性质比对,严厉打击不具备资质的客运车辆非法营运。二是加大对学校、社会团体包车行为的监督力度,严禁租用不具备资质的客车,严查违法包车、非法载客等行为。
3. 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监管
由镇经发办对接区交巡警支队,一是严肃查处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以及货车超速超载超限、客车超员、摩托车超员等严重违法行为。二是严厉打击农用车、面包车、低速载货车辆、残疾人代步车等违法违规载客和非法营运行为。三是持续推进摩托车专项整治,严查两(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非法拼装改装、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以及夜间“飙车”扰民等交通违法行为。四是加大对外卖、快递人员所用车辆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闯红灯、横穿、逆行、占用人行道等违法行为。
牵头单位:经发办
责任单位:应急办、农业服务中心、各村(社区)
五、建设施工与房屋主体安全
1. 深化建设施工安全治理
由镇规建办对接区住建委,一是持续开展建设施工安全集中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未批先建等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加大违法违规行为认定查处力度。二是督促参建各方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线责任制”。三是持续深化“两防”专项整治,加强建设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2. 深化农村建设工程安全整治
全面开展农村建设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对农村各类危旧房屋及在建乡村建设工程规划设计、地质勘探、地基基础施工、主体工程施工、安全防护措施等方面进行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对于隐患未排除的,坚决禁止施工,杜绝突击抢建行为。
3. 深化自建房隐患排查整治
聚焦三层及以上、用作经营、建筑年限长、失养失修严重、主体或承重结构破坏、擅自改扩建的自建房,全面开展房屋主体使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牵头单位:规建办
责任单位:应急办、各村(社区)
六、城市运行安全
1. 加强城市交通安全整治
对城市道路、桥涵、隧道等重点部位进行拉网式排查,及时清除安全隐患。
2. 加强市政设施安全管理
一是持续强化玻璃幕墙、广告牌、灯箱、渣土堆场等部位安全管理,加强对城市供电、供气、供排水等公共基础设施及管线的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及时更换老旧、损坏、缺失的市政设施。二是加强城区化粪池安全管理,加大人员密集场所化粪池巡查和清掏频次,保持化粪池危害气体密度在线监测和超限预警。
3. 加强城市内涝防治
一是在路面井盖、内涝“黑点”设置警示标志,在关键区域、重点部位采取信息化手段实时监测,强化应急排水能力。
牵头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责任单位:应急办、经发办、规建办、农服中心、文服中心、社事办、各村(社区)
七、燃气安全
1. 加强燃气设施运行管理和保护
经发办组织对接燃气企业,一是对天然气调压站、燃气管网、加气站、瓶装供应站及附属设备进行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完善相关标识标志。二是对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状况进行摸排,加强对仪表和安全附件,特别是管道安全阀、压力表等定期检测和运行维护。三是加强对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施工作业、交通运输等行为的管理,落实地下管线及架空管线保护措施,防止管线设施被外力损坏,保障管线设施安全运行。
2. 推进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
一是动态排查单位用户燃气泄漏报警装置、自闭阀等设施设备安装及使用情况,确保单位用户安装率和正常使用率均达100%。二是加强宣传引导,推进老旧小区和特殊人群居民用户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安装和规范使用。
3. 加强用户设施安全检查
按照“谁供气、谁负责”的原则,督促燃气企业开展用户入户检查,检查用户室内燃气管道及附件、燃气灶具、连接软管、热水器等设备安全状况。燃气企业要设置社区燃气安全综合协管员,并加强对协管员的业务培训,建立完善基层安全管理服务体系。
4. 加强燃气安全使用培训宣传
一是采取多种形式,对企业和用户开展教育培训,提高居民安全使用燃气的意识和技能,使其掌握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法。二是开展燃气安全“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集中宣传活动,制作、印发通俗易懂且简单易记的燃气安全使用手册、天然气安全使用明白纸等宣传材料。
牵头单位:经发办
责任单位:应急办、各村(社区)
八、文化旅游安全
1. 文化经营场所
一是督促网吧、印刷复制企业等生产经营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以及自查自改。二是严禁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违规设置库房、违规停放充电电动车、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化品。三是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消防设施设备正常运行,规范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四是加强消防能力建设,组织开展消防应急演练,提高全员应急处置能力。
2. 公共文化场馆
一是完善消防设施设备,配齐配足灭火器材并经常检查维护、到期更换。二是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经常开展针对性训练和综合演练,确保安保人员熟练掌握应急处置方法。三是重大活动制定安保方案,做好人员安检、秩序维护、车辆疏导等服务保障。四是定期聘请专业安全机构进行安全评估,查找隐患并整改。
3. 旅游景区
一是加强常态化游客“限量、预约、错峰”管理,强化游客最大承载量和瞬时最大承载量的落实。二是做好高风险旅游项目管控,督促指导临水类、临崖类等旅游景区完善安全警示指示标识,严防踩踏、坠崖、触电等安全事故发生。三是督促经营管理单位聘请安全生产第三方机构对辖区承接游客的旅游景区进行安全生产评估检查,制定问题清单,形成整改报告。
4. 文保单位
一是落实三级文物安全责任网络体系,优化文物保护员巡查、看护工作。二是组织开展全镇文保单位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对查出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跟踪督办、制作整改报告。
牵头单位:文服中心
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所、应急办、各村(社区)
九、特种设备安全
1. 开展公共领域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
一是排查涉及公共安全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是否使用非法生产、未办理使用登记、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国家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二是排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严格执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落实特种设备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确保安全附件、保护装置等安全可靠。三是加大检验检测机构监管,严厉打击未按规范开展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业务、出具虚假报告、超期出具检验检测报告等违法行为。
2. 开展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专项整治
强化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使用环节安全监管,突出充装许可、使用登记、定期检验、应急演练、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作业人员资质等重点,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3. 开展液化石油气瓶充装专项整治
一是加强气瓶充装站安全监管,督促充装站严格落实充装安全管理规范要求,健全气瓶登记台账,建立完善气瓶充装记录,确保充装信息真实可靠,严禁充装超期未检气瓶、报废气瓶。二是积极推进气瓶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建设,实现气瓶制造、检验、充装信息的可追溯管理。三是加强气瓶安全宣传,提高全社会的气瓶安全使用意识。
4. 开展锅炉安全节能环保综合治理
全面排查锅炉安装、使用、改造情况,加强小锅炉指导和服务,会同相关部门对非法安装、私自改造等不符合安全环保要求的锅炉进行综合治理。督促锅炉使用单位完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规范锅炉水质处理,狠抓锅炉作业人员培训、持证上岗管理。
5. 开展油气管道法定检验专项整治
全面摸清辖区内在役油气管道法定检验基本情况,部署开展油气管道法定检验情况专项监督检查,督促管道相关单位严格落实管道法定检验制度,依据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和有关标准开展压力管道元件制造监督检验、管道安装监督检验和在役管道定期检验等管道法定检验工作。
牵头单位:镇市场监管所
责任单位:应急办、各村(社区)
十、水旱灾害防御
加强防汛工作。一是强化责任落实。 切实做好河道、堤防、水库、山坪塘、在建水利工程和山洪灾害危险区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强化水旱灾害责任意识,确保各项防范工作不折不扣落到实处。二是及时整治隐患。加大水旱灾害安全隐患整改资金投入,加大水旱灾害安全隐患整改力度,加快水利工程水毁修复进度,确保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到位。三是加强监测预警。强化汛期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水雨情信息监测,及时收集洪峰过境和强降雨预警信息,做好防范应对工作。四是加强山洪灾害危险区防治。切实提高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的执行能力,预警转移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遇强降雨时段加强观测频次,及时组织转移危险区群众,尽最大限度减轻损失。
牵头单位:农服中心
责任单位:应急办、各村(社区)
十一、地灾防治
一是持续加强现有地灾隐患点监测监控,充分利用专群结合监测预警成果,做好监测预警工作。二是加大危岩崩塌排查力度,督促指导各村(社区)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三是重点关注隧道施工、洪水过境可能诱发的地质灾害,特别是危及人群、重点设施的风险问题,加快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推进,早日消除安全隐患。
牵头单位:规建办
责任单位:应急办、各村(社区)
十二、森林防火
一是严格林区火源管控,加大防火宣传教育力度。二是高温伏旱期森林高火险时间段林区、林区边缘禁止一切野外用火,严格执行“扫码入林”制度,增设卡点,增加人员,加大防火检查、守卡巡护和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严防死守。三是森林防火应急队伍严阵以待,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
牵头单位:应急办
责任单位:各涉林村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