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沙坪坝区回龙坝镇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回龙坝镇 日期:2026-01-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编制本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内容,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回龙坝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回龙坝镇回龙北街21号回龙坝镇人民政府,邮编:401335;电话及传真:65650178)。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511日至20251231日,现将2025年度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回龙坝镇人民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全镇中心工作及人民群众关切,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强化平台建设,健全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取得了积极成效,切实履行法定公开职责,依法主动做好各类信息公开,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镇严格按照政府网站集约化要求,严格遵循全面性与准确性原则,持续完善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同步实时发布最新工作动态。2025年审核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387条,其中工作动态240条,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公共文化服务等基层政务公开信息98条,政策文件、财政预决算等法定主动公开内容45条;政务公开专区按照区政府要求摆放国务院公报和市政府公报等资料,公示全镇困难高龄失能老人补贴信息24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5年,回龙坝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政务公开相关规定,对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70号)和沙坪坝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等要求,明确办理事项,优化工作流程,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和效率。2025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所有申请均在法定期限内办结并规范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5年,回龙坝镇聚焦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通过强化审核把关、规范档案管理、动态优化内容,持续提升政府信息管理精细化水平。

一是严格信息审核。坚决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细化审核流程,所有拟公开信息均依次经过科室负责人初审、分管领导复审,审核层层把关、各负其责,重点核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保密性和规范性,坚决杜绝涉密信息、虚假信息、违规信息对外公开,切实筑牢信息公开安全防线。

二是规范档案管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归档范围、整理标准和保管要求,对已公开的各类信息按政策文件、工作动态、重点领域、依申请公开办理材料等类别分类归档,同步推进纸质档案与电子档案双轨管理,实现档案存储电子化、查阅便捷化、管理规范化。

三是动态调整优化。定期组织开展公开信息梳理排查工作,对全镇已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全面核查,及时清理失效、过时、废止信息,同步补充更新新增有效信息,确保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和实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政府网站建设指引和考核要求,我镇着力优化政务公开平台布局,提升平台服务效能。线上方面,维护好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方便群众快速查询所需信息。线下方面,规范公示格式和内容,定期更新公示信息,确保线下公开栏“看得见、读得懂、用得上”;依托镇便民服务中心,设立政务公开咨询专区,配备专人提供信息查询、申请指导等服务,打通政务公开“最后一公里”。

(五)监督保障

一是强化日常巡查监测。政务公开专职人员坚持“每日登录巡查、每周全面检查、每月总结复盘”的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检查,确保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二是严格监督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体系,加大日常督查与定期通报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通过公开邮箱、监督电话等渠道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持续推进全镇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合规性与透明度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与操作要求,切实增强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与业务能力,推动信息公开要求融入日常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5年,我镇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评估指标要求动态更新网站内容,但工作中仍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公开内容深度不足。部分领域公开内容较为表面,对政策文件的解读不够深入透彻,在回应群众关注的民生实事、惠民政策等具体诉求方面,内容覆盖的深度和广度仍有提升空间。二是工作队伍能力有待加强。部分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缺乏系统的专业培训,对政务公开政策法规、业务流程的掌握不够熟练,在信息审核、政策解读、依申请公开办理等方面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监督考核力度需进一步强化。虽然将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但考核指标不够细化,督查检查多以常规检查为主,对问题整改的跟踪问效不够严格。

(二)改进方向

一是完善公开内容。围绕惠民政策等群众关切领域,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开内容,做到及时、准确、全面公开。定期开展公开内容“回头看”,对重点领域公开情况进行复盘梳理,及时补充完善薄弱环节内容,在严守保密纪律的前提下,努力拓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全镇机关干部及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开展专题学习和业务实操培训,系统讲解政策法规、业务流程与实操技能,强化在信息审核、政策解读、依申请公开办理等环节的实务训练。积极向主管部门请教,深化对政策的理解把握,提升政策解读质量和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三是完善监督考核。进一步细化政务公开绩效考核指标,将公开内容质量、政策解读成效、群众回应时效、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等纳入考核范畴,量化评分标准,增强考核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度,本单位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政府、区政府相关要求,认真完成各项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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