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106009291270M/2024-00052 | 信息分类名称: | 其他/其他 | ||
发布机构: | 沙坪坝区井口街道 | 生成日期: | 2024-06-13 | 发布日期: | 2024-06-13 |
名称: |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井口街道办事处辖区清扫保洁及垃圾转运外包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 ||||
文号: | 主题词: |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井口街道办事处辖区清扫保洁及垃圾转运外包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甲方(采购单位):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井口街道办事处
乙方(成交供应商):亨荣城市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经采购程序确定乙方为2023年井口街道辖区清扫保洁及垃圾转运外包服务项目的服务供应商。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井口街道辖区清扫保洁及垃圾转运外包服务项目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井口街道办事处辖区清扫保洁及垃圾转运外包服务项目;
2.项目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井口街道辖区;
3.服务面积和范围:本项目服务区域面积约609147.07平方米,详见附表1《井口街道辖区清扫保洁范围作业明细表》和附表2《井口街道辖区垃圾转运统计表》。具体服务区域以甲方移交区域为准,合同履行期间,如服务面积(或服务内容)发生减少,减少部分的费用按乙方综合单价×减少面积计算,并在支付金额中扣除。
第二条 服务内容
(一)次(支)干道的公路、人行道、通道、水篦子,栏杆,绿化带接壤处的清扫、保洁、冲洗以及垃圾清运(市政环卫处负责的除外)。保持上述道路无积尘积泥和油渍、无积水,水篦子畅通。
(二)背街小巷的人行道、通道、院坝、楼道、过道、护坡、水沟以及相关设施的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保持上述地点无积尘积泥和油渍、无积水。
(三)绿化带、树枝、电杆、电线、雨棚(每周至少定期清除二楼以下雨棚垃圾一次) 的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
(四)每日及时清除小广告及乱张贴、乱涂画的各类宣传物,清除张贴栏内张贴物。
(五)每日及时清运垃圾箱体、果皮箱、垃圾桶内垃圾。做到设施保洁、清洗,保持垃圾存放容器周围、地面清洁干净。
(六)垃圾箱体等设施的管护维修。完好率达到90%。
(七)果皮箱、垃圾桶每日统一套装垃圾袋和更换垃圾袋,清扫保洁产生的垃圾规范袋装、收集及倾倒。
(八)外墙立面(3米以下)清扫保洁。
(九)各老旧小区的废旧家具及丢弃物、建筑装修垃圾废弃物等。
(十)建筑物、人行道边界5米之内的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
(十一)按照上级市区环保部门要求,对指定区域开展洒水车辆降尘控制空气质量。
(十二)无物业小区需在指定时间段派人值守四分类垃圾点指导居民分类投放,并做好四分类台账
(十三)遇重大活动和重大部署,完成街道临时安排的相关工作。
(十四)按《沙坪坝区“洁净沙区·以克论净”作业标准》相关内容和标准完成日常清扫保洁工作。
(十五)次干道夏(秋)季6时00分前结束普扫,冬(春)季6时30分前结束普扫。背街小巷、无物管居民区6时30分提前结束普扫。
(十六)普扫结束后转入全区域巡回保洁。保洁时段根据路面情况确定,不应早于22时收工。
(十七)无物业小区早上7:00-8:00,晚上5:00-6:00有垃圾分类指导员在四分类点指导居民正确投放生活垃圾,并做好四分类工作台账。
第三条 服务要求
(一)次(支)干道的公路、人行道、通道(路段等级以区市政明确为准)
1.地面:目视100米内无杂物(包括纸屑、杂物),路面、人行道、通道见本色,达到“五无”(无垃圾死角,无砖瓦石块、无粪便、无果皮纸屑、无烟头痰迹)和“五净”(路沿根净、电线树根净、花池绿地净、污水口净、墙根净)要求。
2.绿带、雨棚、树枝、电线:做到无果皮纸屑、无杂物、无死角、无树挂、线挂垃圾。
3.垃圾箱、垃圾桶、果皮箱。每天必须对每个垃圾箱体至少进行一次清运,对每个垃圾桶、果皮箱做到随时倾倒,不能满溢。保证垃圾存放容器周围干净,无堆积物,无污渍,无痰迹,无尘土。垃圾箱体、垃圾桶、果皮箱每天至少清洗一次(脏随时清洗),丢失损坏要及时告知管理人员进行维修、更换。每次垃圾桶、果皮箱倾倒垃圾后要放垃圾袋。
4.辖区内乱贴乱画的小广告,须随时清除。
5.车行道冲洗频率不少于每周三次,人行道、通道冲洗不少于每周二次,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适宜的冲洗方式。冲洗后应及时收水、确保路面无积水,遇突发污染时,应洗刷被污染区域,直至恢复原状;对白天难以冲洗的区域,应安排夜间作业。车行道达到整体见本色,无积尘积泥和油渍、无积水,路沿石立面和交通隔离设施干净整洁无积泥,水麋子亮桥亮角,畅通无阻。人行道无积尘积泥和油渍、无积水。
(二)背街小巷
5.车行道冲洗频率不少于每周二次,人行道、通道冲洗不少于每周二次,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适宜的冲洗方式。冲洗后应及时收水、确保路面无积水,遇突发污染时,应洗刷被污染区域,直至恢复原状;对白天难以冲洗的区域,应安排夜间作业。车行道达到整体见本色,无积尘积泥和油渍、无积水,路沿石立面和交通隔离设施干净整洁无积泥,水麋子亮桥亮角,畅通无阻。人行道无积尘积泥和油渍、无积水。
(三)无物管居民区
1.地面:责任区域内院坝路面、边沟、水麋子要清扫彻底、干净。严禁往花池缺口处、道口旁、隔离设施旁乱堆垃圾。做到无果皮纸屑、无杂物、无死角。
2.楼道:居民楼道要保持干净。楼道每日清扫,对栏杆每周擦洗一次,无堆积物。按规定时间每天上门收集垃圾,不得漏收。
3.绿带、雨棚、树枝、电线:做到无果皮纸屑、无杂物、无死角、无树挂、线挂垃圾。
4.垃圾箱、垃圾桶、果皮箱。每天必须对每个垃圾箱体至少进行一次清运,对每个垃圾桶、果皮箱做到随时倾倒,不能满溢。保证垃圾存放容器周围干净,无堆积物,无污渍,无痰迹,无尘土。垃圾箱体、垃圾桶、果皮箱每天至少清洗一次(脏随时清洗),丢失损坏要及时告知管理人员进行维修、更换。每次垃圾桶、果皮箱倾倒垃圾后要放垃圾袋。
5.外墙立面:居民楼栋外墙立面(3米以下)要保持干净。
6.牛皮癣:清除乱张贴、乱涂画、张贴栏内张贴,须及时清除。
(四)背街小巷、居民区内所属的边坡护坎
做到及时清除,无裸露垃圾。
(五)乱堆放固废垃圾
责任区域乱堆放垃圾(破烂家具、枯树枝树叶、建筑垃圾等居民丢弃物)及时清理,有条件的可经社区同意选择不超过2个临时堆放点,规范放置,该公司承担卫生责任区域内如有装运一车(2吨)的垃圾量应当日清运,但至少每三日清运一次,运至市政管理部门指定的垃圾倾倒点进行倾倒。
(六)城乡结合部的环境卫生
建筑物、人行道边界5米之内的建筑垃圾、白色垃圾的清理,采取合理方式进行处置。
第四条 考核办法
(一)背街小巷二级支路
1.作业标准
(1)人员配置:每天作业原则按1.5个班次,拓展区按3250—5000㎡/班次·人配置。
(2)垃圾收集容器:定位设置分类式果皮箱或密闭式垃圾桶,间隔100—150米(单向)。严禁用竹筐、垃圾圈非标容器收集垃圾。门店自备垃圾收集容器不得放置在门外。
(3)作业机(工)具:根据需要可配置洒水车,配置生活垃圾收运车和手推车、垃圾收集桶、波丝扫帚、塑胶扫帚、叉头竹扫帚等。
(4)清扫保洁作业:每天应在早晨夏秋7:30,冬春8:00前完成普扫一次,巡回保洁至19:00,巡回保洁与普扫要无缝连接,不得出现保洁空白时段和区域,全天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屋顶、雨篷等区域每周清理不少于1次;每两日擦拭果皮箱不少于1次,按标准、流程清掏清洁;
(5)垃圾收运:生活垃圾收集转运每日不少于1次,特殊情况可增加收运频次。严禁落地倒运垃圾,垃圾不得遗漏,不得堆放在路旁;收集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清理场地;清运作业时间应在19:00至23:00进行,确需白天作业的,应避开交通高峰时段(7:00至9:00、16:30至18:30);垃圾转运车辆外观整洁,实行密闭运输;严禁焚烧垃圾。
(6)洒水冲洗(刷)作业:拓展区车(人)行道每周冲洗(刷)原则上不少于2次。道路冲洗应安排在22:00—次日6:00的时段进行,除空气污染预警期间外,主次干道7:00—22:00时段,禁止实施喷雾降尘和洗地车作业以外的其他机械化作业项目,喷雾降尘和洗地车作业应安排在平峰时段进行,作业期间严禁影响交通。遇严重污染时,应及时冲刷,清除污迹。车行隧道(下穿道)、道路交通隔离设施和隔音屏等道路及附属设施,要定期进行刷洗,频次不低于每周1次,重大活动期间或积泥积尘严重时,应适当提高刷洗频次。采取机械化作业为主、人工作业为辅的模式进行;刷洗应先护板护栏后路面的顺序与路面清洗同步进行,并及时清除积存污水,刷洗作业不得损坏附属设施;灯杆和交通标识牌等应保持整洁。
2.管理标准
(1)作业公司:巡查检查(4次/日),发现问题现场督促作业人员整改。
(2)井口街道:巡查检查(3次/日),发现问题现场督促作业人员整改;及时将区数字中心检查发现的问题通知作业公司并抽查整改情况。
3. 考核标准
(1)原则上保持路面整体较清洁见本色,无暴露垃圾、卫生死角、零星垃圾、立体垃圾;路面无积尘积泥和积水(水泥污垢),无油渍污染;路沿石、各类附属设施、公共设施整洁干净整洁,无乱张贴乱涂画;水箅子亮桥亮角;一般废弃物滞留时间不超过15分钟。
(2)原则上保持果皮箱清洁无破损,箱体和设置点周围整洁,无满溢。
(3)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应做到“五无”,即无积存、无撒漏、无落地、无臭味、无严重扰民。
(4)生活垃圾运输采用专业运输车辆,并保证车辆密闭,严禁“跑冒滴漏”。
(5)废旧家具、家用电器等粗大垃圾应按指定地点堆放,定期清除,严禁随意丢弃;沿街应无垃圾包,道路两侧应无裸露垃圾堆。
(6)封闭居民楼院垃圾桶道,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无垃圾圈等简易收集设施。楼道无垃圾、污物和污迹,无杂物堆放。
(7)原则上保持边(护)坡、雨篷、边沟、滩涂等无垃圾杂物。
(8)路面废弃物控制指标如下:
控制指标 等级 |
垃圾及杂物 (片/1000㎡) |
泥迹 (处/1000㎡) |
污水 (㎡/1000㎡) |
其它 (处/1000㎡) |
二级支路 |
≤4 |
≤2 |
≤1 |
≤1 |
(二)公共场所三级场所(无物管居民区、楼道、社区公园)
(2)垃圾收集容器:根据需要设置分类式果皮箱或密闭式垃圾桶、摆放整齐。不得用竹筐、垃圾圈非标容器收集垃圾。不得在门店外放置自备垃圾收集容器。
(3)作业机(工)具:根据需要可配置冲洗设施设备,配置生活垃圾收运车和手推车、垃圾收集桶、波丝扫帚、塑胶扫帚、叉头竹扫帚等。
(4)清扫保洁作业:每天应在早晨夏秋7:30,冬春8:00前完成普扫一次,巡回保洁至19:00。实行巡回保洁捡拾路面和绿带内垃圾;每日擦洗、清掏果皮箱不少于1次。
(5)垃圾收运:生活垃圾收集转运每日不少于1次。严禁落地倒运垃圾,垃圾不得遗漏,不得堆放在路旁;收集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清理场地;清运作业时间应在19:00至23:00进行,确需白天作业的,应避开交通高峰时段(7:00至9:00、16:30至18:30);垃圾转运车辆外观整洁,实行密闭运输。
(6)洒水冲洗(刷)作业:原则上每天冲洗(刷)1次(雨天及蓝天行动有特殊要求的除外)。遇严重污染时,应进行冲刷,清除污迹。
(2)街镇(管委会):巡查检查(2次/日),发现问题现场督促作业人员整改;及时将区数字中心检查发现的问题通知作业公司并抽查整改情况。
(1)清洗保洁作业质量保持“五无十净”的要求:保洁区域内无暴露垃圾卫生死角、无垃圾收集容器满溢、无积水,无污垢、无地面及设施积尘积垢。道路净、路沿石净、人行道净、树圈净、梯道净、水篦子净、花台绿带净、果皮箱净、人行天桥、人行通道净及其它公共场所净。一般废弃物滞留时间不超过15分钟。
(2)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应做到“五无”,即无积存、无撒漏、无落地、无臭味、无严重扰民。
(3)生活垃圾运输中必须采用专业运输车辆,并保证车辆密闭,严禁“跑冒滴漏”。
(4)沿街应无垃圾包,道路两侧应无裸露垃圾堆。
(5)保持绿地、花坛、亭阁、假山、喷泉、水池、雕塑等整洁、美观,无垃圾、杂物、腐叶和悬挂污物。
(6)保持果皮箱、广告牌、电话亭、自动扶梯扶手、楼道扶手、座椅等公共设施外观完好、整洁,无破损、污迹、积尘、蛛网和乱涂画、乱张贴。
(7)路面废弃物控制指标如下:
控制指标 |
果皮等垃圾 (片/1000㎡) |
泥(痰)迹 (处/1000㎡) |
污水 (㎡/1000㎡) |
其他 (处/1000㎡) |
三级公共场所 |
≤3 |
≤2 |
无 |
无 |
(三)、考核方式:参照《井口街道环境卫生检查考核办法》
井口街道环境卫生检查考核办法
为规范环境卫生作业,建立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提升街道整体环境卫生服务水平,制定本考核办法。
1、被考核对象
为井口街道辖区提供清扫保洁及垃圾转运服务的承包单位。
2、考核项目
分现场考核和日常考核两大板块,主要包括相关服务作业质量、作业规范化程度、其他专项工作(如:垃圾分类指导)、举报投诉及处置情况及其他合同约定事项。具体项目详见《井口街道环境卫生检查考核表》
3、考核组织方式
日常考核由街道社服中心对当月收到市、区级举报投诉通报数量和限期整改按时处理情况进行累计扣分。现场考核每月开展1次,现场考核由街道社服中心组织,采取双随机原则,街道抽取1个村、1个社区,被抽中村社区抽取点位(作业路段区域),涵盖所有考核项目。社服中心、被抽中村社区和承包公司各派1-2名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打分并签字确认,作为本月考核扣分和得分。(考核内容详见附表三、四)
4、考核兑现
日常考核和现场考核扣分相加作为月度总扣分。评分实行百分制,总分值100分,实行倒扣分制(最低分为0分),每月考核分数为100-月度总扣分,考核结果与环卫作业承包经费挂钩。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以上为合格。90分以上(含90分)不扣费,90分至80分(含80分)每分扣200元,80分以下每分扣300元,计入当月考核扣款中。
5、附加区级综合排名考核
根据区城市管理局每月对东部镇街(15个)公共环境环卫工作质量综合考评结果,剔除非承包单位的责任,排名倒数3位,扣除当月承包经费的5%,排名倒数4、5名,扣除当月承包经费的3%;排名倒数第6、7名,扣除当月承包经费的1%。
6、考核结果运用
日常和现场考核连续3个月低于80分,或区综合排名考核合同期内累计3次排名倒数3位,街道可无条件终止合作协议,结算已服务期限费用,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五条 服务期限
本合同的服务期限:12个月,自2023年4月21日起至2024年4月20日止。
第六条 合同金额
本合同服务金额为人民币2,761,885.78元(大写:贰佰柒拾陆万壹仟捌佰捌拾伍元柒角捌分)。本合同履约保证金为本合同服务金额的5%,即:138094.29元(大写:壹拾叁万捌仟零玖拾肆元贰角玖分)。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前,乙方以 保函 形式一次性提交履约保证金。
(一)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包括但不仅限于:员工工资、各类保险费、福利费、加班费、服装费、通讯费、低值易耗品费、固定资产折旧费(项目用设备、维修、清洁、工具设备等)、工具费、低值易耗品(扫把、撮箕、垃圾袋、清洁剂等)、清洁用料费、应急突击费、水电费、垃圾清运费、管理费、税费、合理利润和各种风险等在内的一切费用。其中人员工资随当年社平工资及全市主城环卫工当年最低工资标准作相应调整。
(二)本合同金额为包干价,乙方通过踏勘现场、充分考虑所有因素,在履约服务期限内,不另追加任何费用。
(三)甲方原为井口街道辖区部分社会单位提供垃圾清收清运有偿服务,现一并移交乙方负责,原则上费用标准不变,由乙方收取,签订三方协议进行明确。(四)质量保证及无偿服务
1.服务质量须达到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井口街道环境卫生作业标准和考核办法的相关要求。
2.乙方应在保证服务期和服务质量的前提下为甲方提供环卫清扫保洁服务,服务中的一切风险(包括人员安全事故责任、与第三方的劳务纠纷、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劳务纠纷及人员伤害等)均由乙方独自承担责任。
第七条 付款方式
(一)月度清扫保洁服务价款=合同金额/12月-当月考核扣款。
(二)合同生效后,甲方每月根据《井口街道环境卫生检查考核办法》的考核结果,于次月通过转账方式支付给乙方上月环卫作业服务价款,甲方不得无故拖延支付相关服务款项。
(三)甲方付款前,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乙方拒绝或延迟提供发票,甲方有权暂停付款并不承担任何逾期付款的责任。同时,乙方不得以此为理由拒绝履行合同业务。
(四)乙方收款信息
账户名称:亨荣城市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税 号:915001125520158769
开户银行:重庆三峡银行石柱支行
开户账号:0171 0142 1000 0853
第八条 设备和人员配置要求
(一)设备配备(共5辆)
1.总质量15吨(含15吨)以上洒水车或清洗车2辆。
2.总质量15吨(含15吨)以上机扫车1辆。
3.压缩式或拉臂钩式垃圾清运车2辆。
(二)人员配备(共63人)
1.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安全负责人不少于1人。
2.一线环卫清扫工人55人(含清洁工、垃圾清运、水工)。以上为环卫设备及作业工人投入的基础数,实际操作中按需增加。
3.作业车辆驾驶员4人。
第九条 合同其他
(一)甲方提供四辆垃圾转运车和一台洒水车用给乙方使用,车辆的安全责任和所有运行维护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驾驶人员薪酬、油料、维修保养、保险、规费)由乙方负责;
(二)乙方优先录用符合条件的原在井口辖区服务的环卫工人;
(三)甲方将垃圾箱体92个提供给乙方使用,箱体的清扫保洁、安全责任、维护费用等由乙方负责;
(四)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设施设备只允许在井口街道辖区作业,严禁跨区作业;
(五)所有甲方移交给乙方的设施设备,在移交前由乙方自行组织检查,移交前的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双方签订移交清单;乙方不再为甲方服务时,所有租用的设施设备应交还甲方,在交回前由甲方自行组织检查,交还前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双方签订交回清单。
第十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对乙方的环境卫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评,对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向乙方提出口头或书面整改意见。
(二)根据《井口街道环境卫生检查考核办法》,对乙方的环境卫生质量进行考核、奖惩。
(三)监督、检查乙方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措施的情况。
(四)监督、指导乙方对员工进行环境卫生技术培训,提高作业技术水平。
(五)按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和检查验收结果计算经费,按月支付作业服务费用。
(六)按时支付服务价款。
(七)监督乙方对所聘用人员严格执行《劳动法》规定的有关工资、劳动保护、保险等规定。
第十一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根据甲方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环境卫生作业服务实施方案,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完成各项作业任务,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
(二)乙方应具有相应的环卫资质证书等级,接受甲方和市、区两级环境卫生相应的组织机构检查、监督、考核,完成交办的任务,对其指出的问题及时整改。
(三)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保证本合同的完成,乙方应在相应辖区合理配置环卫作业人员。自行负责所需从业人员招聘、培训、管理并完善劳动合同签订和各项社会保险。
(四)生活垃圾、大件垃圾等的收集清运乙方必须使用环卫机动车辆或电动车辆机械设备,严禁使用板车、滑轮车等垃圾收集清运方式。一、二级支干道、人行道的冲洗必须由专业的冲洗车及专业人员进行作业;无物管居民区、楼道、社区公园等公共场所能够车辆进出的地方则用专业的冲洗车及专业人员进行作业,车辆无法出入的地方则采取其它方式冲洗。
(五)遵守并执行《井口街道环境卫生检查考核办法》。
(六)严格遵守安全生产作业的有关规定,安全操作、文明作业。乙方全体人员工作之中的安全问题概由乙方负责。对于作业服务范围内发生的违反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法律法规的人和事,要积极采取劝阻、制止等措施。在合同履行有效期间非因甲方的原因产生的一切安全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处置。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在乙方没有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单方终止合同,甲方应支付乙方已履行部分的服务费用,并退还应返还的履约保证金,同时赔偿给乙方(甲方)协议总金额5%作为违约金。
(二)乙方在甲方没有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单方终止合同,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向甲方支付,同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甲方延期付款时间不得超过两个月,超过两个月未付款,且因甲方未能按期付款而影响乙方服务质量,甲方不能对乙方因此降低的服务质量进行罚款,但因乙方造成的重大安全事故除外。
(四)合同期内,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甲乙双方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赔偿责任。
(五)经考核,乙方服务质量综合评分连续3个月低于80分,甲方可无条件终止本协议,结算已服务期限费用,乙方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解决
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因此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叁份,乙方叁份,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 乙方: 亨荣城市管理
井口街道办事处 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表1.井口街道辖区清扫保洁范围作业明细表 | |||||||||||
片区 |
道路起点 |
道路终点 |
车行道路长度(米) |
车行道路宽度(米) |
面积(㎡) |
人行道路长度(米) |
人行道路宽度(米) |
面积(㎡) | |||
松堡 |
二塘映月 |
248终点站 |
390 |
8.6 |
3354 |
390 |
7 |
2730 | |||
248终点站 |
47号公厕、下松堡、川东南 |
0 |
19146.5 | ||||||||
川东南家属区 |
0 |
1600 | |||||||||
柏杨村 |
磨床厂家属区 |
0 |
6660 | ||||||||
老山沟家属区 |
0 |
7770.5 | |||||||||
油嘴厂家属区 |
0 |
6930.9 | |||||||||
二塘村 |
248终点站 |
融智学院 |
1200 |
6 |
7200 |
||||||
二塘村村委会 |
二塘河边 |
709 |
5 |
3545 |
0 | ||||||
梯坎火锅 |
不夜城 |
145 |
5 |
725 |
0 | ||||||
果园 |
红山饮料 |
果园社区办公室 |
256 |
7 |
1792 |
256 |
45 |
11520 | |||
果园社区办公室 |
驰宇机械 |
681 |
7 |
4767 |
0 | ||||||
果园社区办公室 |
三斗丘 |
200 |
8 |
1600 |
0 | ||||||
驰宇机械 |
气站 |
701 |
7 |
4907 |
0 | ||||||
月古桥 |
经济桥社区 |
1100 |
6.6 |
7260 |
0 | ||||||
宏城名都 |
宏城名都小区周边 |
580 |
17 |
9860 |
580 |
15 |
8700 | ||||
宏城名都社区公园 |
温莎小镇外围 |
520 |
5.5 |
2860 | |||||||
江家院 |
金杜2号门 |
金杜3号门 |
0 |
600 |
15 |
9000 | |||||
212国道 |
汇景小区大门 |
0 |
500 |
12 |
6000 | ||||||
远祖桥路口 |
金杜2号门 |
0 |
700 |
8 |
5600 | ||||||
家福楼周边人行道 |
家福楼周边人行道 |
0 |
600 |
15 |
9000 | ||||||
永胜桥41号周边人行道 |
永胜桥41号周边人行道 |
0 |
100 |
5 |
500 | ||||||
汇景门面周边人行道 |
汇景门面周边人行道 |
0 |
400 |
15 |
6000 | ||||||
双碑街88号人行道 |
双碑街88号人行道 |
0 |
100 |
4 |
400 | ||||||
远祖桥停车场周边 |
远祖桥停车场周边 |
0 |
0 | ||||||||
远祖桥69号至104号 |
远祖桥69号至104号 |
0 |
500 |
2 |
1000 | ||||||
经济桥 |
社区院坝 |
0 |
20.6 |
60.2 |
1240.12 | ||||||
建立一期 |
0 |
7.5 |
72 |
540 | |||||||
农药厂家属区、松林坡家属区、信合片区 |
79 |
270.6 |
21377.4 |
0 | |||||||
井口村 |
井口劝导站对面农村便道 |
0 |
750 |
1.5 |
1125 | ||||||
井口劝导站 |
大型拆迁区域 |
1100 |
4.5 |
4950 |
0 | ||||||
大型拆迁区域 |
中井公路 |
1900 |
4.5 |
8550 |
0 | ||||||
中井公路 |
四合路口 |
2700 |
8 |
21600 |
0 | ||||||
公租房对面真味面庄 |
大型拆迁区域 |
0 |
700 |
1.5 |
1050 | ||||||
公租房天桥处 |
大型拆迁区域 |
0 |
600 |
1.7 |
1020 | ||||||
公租房天桥处 |
吉马玻璃厂 |
0 |
800 |
1.7 |
1360 | ||||||
壳牌加油站 |
建立小区 |
1300 |
4.3 |
5590 |
1300 |
2.2 |
2860 | ||||
经济桥车站后空地 |
0 |
0 | |||||||||
人民医院上陈堡 |
复兴便道 |
0 |
800 |
1.5 |
1200 | ||||||
人民医院 |
茅山峡公路口 |
1400 |
4.2 |
5880 |
0 | ||||||
丁家山 |
徐家沟 |
0 |
900 |
1.5 |
1350 | ||||||
0 |
600 |
4.2 |
2520 | ||||||||
人民医院 |
唐巴五芋儿鸡(环山路) |
3800 |
7 |
26600 |
0 | ||||||
政府后小路 |
0 |
1000 |
1.5 |
1500 | |||||||
街道办事处 |
井口村委会周边 |
311.4 |
4.8 |
1494.72 |
0 | ||||||
老井口农贸市场 |
人民医院 |
260 |
5.5 |
1430 |
295 |
5.5 |
1622.5 | ||||
美丽阳光 |
小学前空坝 |
一期幼儿园 |
640 |
9 |
5760 |
640 |
5 |
3200 | |||
亿客来超市门口 |
一期幼儿园 |
316 |
8 |
2528 |
300 |
6 |
1800 | ||||
阳光家园小学 |
64中 |
0 |
0 |
0 |
200 |
4 |
800 | ||||
二期公园入口 |
健康步道 |
230 |
18 |
4140 |
502 |
8.5 |
4267 | ||||
健康步道 |
230 |
2.5 |
575 | ||||||||
一期公园 |
0 |
0 |
0 |
300 |
20 |
6000 | |||||
二期公园 |
0 |
0 |
0 |
400 |
20 |
8000 | |||||
残疾人公园 |
小学前空坝 |
27 |
29 |
783 |
64 |
20 |
1280 | ||||
南溪 |
远祖桥 |
松鹤陵园车站 |
2600 |
8 |
20800 |
||||||
松鹤陵园车站 |
黄岭堡支路口 |
1100 |
3.5 |
3850 |
0 |
0 | |||||
等等停车场 |
趣多多宠物公园 |
2400 |
3.5 |
8400 |
0 |
0 | |||||
南溪村公交站 |
银钢公司 |
237 |
6 |
1422 |
0 |
0 | |||||
南溪村公交站 |
观音庙 |
279 |
6 |
1674 |
0 |
0 | |||||
南苑公交站 |
远祖桥小学 |
200 |
7.1 |
1420 |
400 |
1 |
400 | ||||
南苑加油站旁坝子 |
900 |
||||||||||
黄宫支路 |
500 |
||||||||||
白宫支路 |
240 |
||||||||||
嘉陵厂兵工厂 |
污水处理厂 |
787 |
5 |
3935 |
0 |
0 | |||||
双碑 |
安乐堂 |
马铁厂、糖厂 |
700 |
5 |
3500 |
0 | |||||
马铁厂 |
黄沙坝、博渤海电子 |
800 |
5 |
4000 |
0 | ||||||
黄沙坝 |
青草坡、碗厂 |
1300 |
5.5 |
7150 |
0 | ||||||
32中 |
12车间后门 |
700 |
8 |
5600 |
0 | ||||||
12车间后门 |
耐火厂、老院子 |
700 |
8 |
5600 |
0 | ||||||
耐火厂 |
博渤海电子 |
1200 |
5.5 |
6600 |
0 | ||||||
联鑫食品厂 |
汇东汇景后门 |
400 |
5.5 |
2200 |
0 | ||||||
青草坡 |
凉亭 |
700 |
4 |
2800 |
0 | ||||||
温莎小镇(494公交站台) |
远大路垃圾中转站 |
474 |
13 |
6162 |
0 | ||||||
双碑村停车场(村委会处) |
温莎小镇(494公交站台) |
687 |
45.8 |
31464.6 | |||||||
重点区域 |
政府门口 |
0 |
44.2 |
18.5 |
817.7 | ||||||
政府小院 |
0 |
24.4 |
17.2 |
419.68 | |||||||
涌泉广场(含周边) |
0 |
80.5 |
119.3 |
9603.65 | |||||||
老井口农贸市场 |
劝导站斑马线 |
203 |
8 |
1624 |
0 | ||||||
双碑夜市入口 |
温莎小镇(494公交站台) |
687 |
17.4 |
11953.8 |
0 | ||||||
立新百货 |
双碑夜市入口 |
338 |
5 |
1690 |
0 | ||||||
井口工业园区 |
160000 | ||||||||||
257713.92 |
351433.15 | ||||||||||
总面积 |
609147.07 | ||||||||||
附表2.井口街道辖区垃圾转运统计表 | |||||||||||
序号 |
所属区域 |
点位 |
备注 | ||||||||
1 |
宏城名都 |
宏城名都小区BC区路口垃圾中转站 |
|||||||||
2 |
江家院 |
家福楼 |
|||||||||
3 |
江家院 |
青草坡石英厂 |
|||||||||
4 |
经济桥 |
俱乐部 |
|||||||||
5 |
经济桥 |
球场坝 |
|||||||||
6 |
经济桥 |
井口老街 |
|||||||||
7 |
公租房 |
红山饮料厂旁 |
|||||||||
8 |
柏杨 |
老山沟28号公厕门前 |
|||||||||
9 |
柏杨 |
老山沟园门内 |
|||||||||
10 |
松堡 |
中药厂口 |
|||||||||
11 |
松堡 |
川东南家属区 |
|||||||||
12 |
果园 |
果园社区办公室旁 |
|||||||||
13 |
果园 |
庆丰门口处 |
|||||||||
14 |
果园 |
燕西门口处 |
|||||||||
15 |
南溪 |
南溪口 |
|||||||||
16 |
南溪 |
远祖桥小学 |
|||||||||
17 |
南溪 |
敬老院 |
|||||||||
18 |
南溪 |
银钢支路 |
|||||||||
19 |
南溪 |
黄房子 |
|||||||||
20 |
南溪 |
金杜2号门对面 |
|||||||||
21 |
南溪 |
胡长生 |
|||||||||
22 |
南溪 |
郑树华 |
|||||||||
23 |
南溪 |
钢实门口 |
|||||||||
24 |
南溪 |
牟许志 |
|||||||||
25 |
南溪 |
春光门口 |
|||||||||
26 |
南溪 |
曾小云 |
|||||||||
27 |
南溪 |
李华泉厂房 |
|||||||||
28 |
南溪 |
山水鱼塘 |
|||||||||
29 |
南溪 |
南溪村库房 |
|||||||||
30 |
南溪 |
轻轨变电站 |
|||||||||
31 |
南溪 |
李昭财 |
|||||||||
32 |
南溪 |
双漩子鸡公嘴 |
|||||||||
33 |
南溪 |
陈国富 |
|||||||||
34 |
南溪 |
固立 |
|||||||||
35 |
南溪 |
松鹤陵园 |
|||||||||
36 |
二塘 |
先锋街农贸市场中门外 |
|||||||||
37 |
二塘 |
老农贸市场大门外 |
|||||||||
38 |
二塘 |
中发电力厂 |
|||||||||
39 |
二塘 |
环卫场地大门外 |
|||||||||
40 |
双碑 |
青草坡变压器处 |
|||||||||
41 |
双碑 |
青草坡酒厂旁 |
|||||||||
42 |
双碑 |
朝天咀原姐妹山庄 |
|||||||||
43 |
双碑 |
朝天咀原大丰厂对面 |
|||||||||
44 |
双碑 |
马桑岚垭雷川建材门口 |
|||||||||
45 |
双碑 |
和平山凉亭变电站门口 |
|||||||||
46 |
双碑 |
田家院铁路桥下 |
|||||||||
47 |
双碑 |
田家院蒋世昌处 |
|||||||||
48 |
双碑 |
长春沟十七车间旁 |
|||||||||
49 |
双碑 |
左家院乌龟堡 |
|||||||||
50 |
双碑 |
双碑农贸市场 |
|||||||||
51 |
双碑 |
左邻右舍 |
|||||||||
52 |
井口 |
双碑地铁停车场入口 |
|||||||||
53 |
井口 |
袁家桥新改造绿化点 |
|||||||||
54 |
井口 |
袁家桥刘永秀住家背后 |
|||||||||
55 |
井口 |
原周绍江住家 |
|||||||||
56 |
井口 |
原陈堡超市 |
|||||||||
57 |
井口 |
原公社农药厂 |
|||||||||
58 |
井口 |
黄金坡周悠泰厂房 |
|||||||||
59 |
井口 |
丁家山铁路桥下 |
|||||||||
60 |
井口 |
丁家山合盛门口 |
|||||||||
61 |
井口 |
丁家山善程门口 |
|||||||||
62 |
井口 |
原吉马玻璃厂门口 |
|||||||||
63 |
井口 |
声准公司门口 |
|||||||||
64 |
井口 |
井口村停车场背后 |
|||||||||
65 |
井口 |
井口村办公室楼下 |
|||||||||
66 |
井口 |
友善汽修门口 |
|||||||||
67 |
井口 |
智森支路 |
|||||||||
68 |
井口 |
四合路口 |
|||||||||
69 |
井口 |
四合铁路桥 |
|||||||||
70 |
井口 |
巡逻队停车场 |
|||||||||
71 |
井口 |
原唐巴五芋儿鸡 |
|||||||||
72 |
工业园区 |
凰佳工业园 |
|||||||||
73 |
工业园区 |
公共区域 |
2个 | ||||||||
74 |
经济桥 |
64中 |
|||||||||
75 |
井口 |
井口水厂 |
|||||||||
76 |
井口 |
四合铁路桥 |
|||||||||
77 |
井口 |
富翰酒楼 |
|||||||||
78 |
工业园区 |
热处理厂 |
|||||||||
79 |
南溪 |
人民医院中铁十一局工地 |
|||||||||
80 |
南溪 |
砖厂中铁十一局项目部 |
|||||||||
81 |
松堡 |
地仪厂家属区垃圾存放点 |
拟新增箱体点位 | ||||||||
82 |
南溪 |
观音支路垃圾存放点 |
拟新增箱体点位 | ||||||||
83 |
库存 |
11个(8新3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