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联芳街道办事处进行公开竞价招租,欢迎具备条件的竞标人参加。
一、竞租标的:
标的物名称及地址 |
面积(㎡) |
招租底价(元/㎡/月) |
合同期限(年) |
竞租保证金(元) |
合同保证金(元) |
联芳街道空置场地改建堆码场:石桥铺殡仪馆南侧支路马路旁 |
1060 |
7.70 |
2 |
5000 |
5000 |
注:1.标的展示时间:2025年4月8日至4月14日(请竞标人自行踏勘。开标时如未踏勘现场视为已踏勘,踏勘费用由竞标人自行承担。)
2.标的展示地点:石桥铺殡仪馆南侧支路马路旁空地。
3.标的竞标限制条件:
(1)该标的物只能用作堆码场使用,不能另作他用,不能擅自搭建附着物;
(2)对场地的使用,需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对需要审批的,需取得相关部门审批许可或备案手续后方可实施。
(3)废品回收、建筑垃圾等对市容市貌、消防安全有影响的项目;
(4)对环境、空气造成污染的项目。
4.中标人不得转租,租期满后,招租人按国有资产相关管理办法处理本场地,装修及设备费用不予补偿。
5.租期满后再次招租,报价相同情况下,原承租人优先。
6.租赁期间的安全管理和安全责任由承租人自行负责并承担。
7.场地租金不包含水、电、气、清洁费等在场地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费用,该部分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并缴纳。
8.租赁期满后,装修费用不予补偿。
二、质疑时间及方式
1.质疑时间:2025年4月8日至4月14日17时前。
2.质疑方式:以书面形式提交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联芳街道办事处,法人或其他组织加盖公章。
三、答疑时间及方式
1.时间:2025年4月15日
2.方式:书面答复。
四、竞标人资格
竞标人参加国有资产租赁竞标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竞标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竞标的,代理人须出示有效的
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四)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五)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竞标文件递交、缴纳竞标保证金及开标时间
(一)竞标文件递交及缴纳竞标保证金时间:2025年4月15日14:30 —15:00
(二)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联芳街道办事处
(三)竞标当日须携带的证件
竞标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前来参与竞标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参与竞标的,委托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四)现场签署竞标承诺书。
(五)竞标保证金
1.递交:竞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将保证金转入以下指定账户
户 名: 重庆市沙坪坝区财政局
账 号: 0304010120110000049-903001
开户行: 重庆农商行沙坪坝支行
2.退还:竞标人未中标,按正常退款流程无息全额退还,中标者自动转为合同保证金,合同保证金可用于抵扣租金欠付、违约金等费用,扣减后承租人需在5日内补足保证金至5000元。
(六)开标时间:2022年4月15日16:00
六、竞标文件
(一)竞标文件一式壹份。
(二)竞标文件内容:
1.报价表(格式见附件一);
2.竞标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交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若委托他人参与竞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一份(格式见附件二)。
(三)竞标文件要求密封送达。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标的名称及地址、竞标人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经营项目。信封封口上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公章;自然人竞标的,须由本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按手印确认。
七、废标
竞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废标处理:
(一)经营项目属本次招租标的竞标限制范围;
(二)未按规定时间缴纳竞标保证金的;
(三)不按规定格式填写的;
(四)不按照招租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名、盖章的;
(五)不具备招租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六)对同一标的出现多个竞标报价的;
(七)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租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八、流标情形
竞标当日,无合格竞标人报名将流标,并按规定重新招租。
九、评标方法
(一)本次竞标采取一轮报价形式,将各竞标人报价由高到低依次排序以确定前三名中标候选人,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现场由中标人、出租单位及监督部门在中标确认书上签字确认。
(二)如果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并列最高报价,采取现场再次报价的方式确定,价高者中标。再次报价不得低于前一轮所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且报价增幅不得低于招租文件规定的再次报价增幅。低于前次最高报价及不按规定的报价增幅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三)再次报价最多不超过3次,如第3次报价仍出现并列最高报价,将在并列最高报价中以抓阄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四)报名无竞标人的,按规定重新招租。
十、中标结果公示
中标结果在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3日。
十一、合同保证金
(一)金额:5000元。
(二)缴纳时间:竞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保证金。
十二、签订租赁合同及合同备案
签订中标确认书7个工作日内出租单位与中标人签订租赁合同。
十三、其他
(一)各竞标人有如下行为之一时,将取消其参加报价资格或承租资格,并没收竞标保证金,同时出租方有权追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1.干扰招租报价工作,操纵、垄断、恶意串通报价,损害国
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提供虚假证明资料,经查证属实的;
3.有效报价后又声明撤销的;
4.被确定为中标人后,不签署中标确认书的;不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中标结果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逾期未在指定地方缴纳所须缴纳的全部款项。
5.通过公开竞价方式招标的,若第一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的,在竞价有效期内可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以其报价中标;若第二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的,在竞价有效期内可确定第三中标候选人以其报价中标。前三名中标候选人均放弃中标资格的,应当重新组织公开竞价招标。
6.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拒签合同,出租单位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竞标保证金,且有权对超出竞标保证金的损失要求予以赔偿。若需要重新组织公开竞价招租,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的中标候选人,不得再次参与该标的的重新招租。被取消中标资格的中标人,自取消中标资格之日起两年内不允许参加国有资产租赁报名。
(二)本次招租项目信息以在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的公告和招租文件为准。
十四、联系方式
出租单位:重庆市沙坪坝区联芳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晏老师, 联系电话 :023-65033558
附件:联芳街道国有资产租赁公开竞价招租附件.pdf
重庆市沙坪坝区联芳街道办事处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