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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00106745323269A/2021-00049 信息分类名称: 安全生产监管/公文
发布机构: 沙坪坝区联芳街道 生成日期: 2021-01-12 发布日期: 2021-01-12
名称: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联芳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联芳街道住宅建筑可燃雨棚、凸出式防盗网影响消防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联街发〔2021〕2号 主题词: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联芳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联芳街道住宅建筑可燃雨棚、凸出式防盗网影响消防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1-12

各社区,各社会单位:

根据《住房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0号)、《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沙安办(2020)92号文和《联芳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三查三清”“盲区清零”及消防设施隐患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联街办发〔2020〕3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实际,制定《联芳街道住宅建筑可燃雨棚、凸出式防盗网影响消防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联芳街道办事处       

 2021112日                   



联芳街道住宅建筑可燃雨棚、凸出式防盗网

影响消防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贯穿到工作之中、贯穿到安全生产全过程。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聚焦重点领域、重大风险,深入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三年提升计划,全力整治可燃雨棚、凸出式防盗网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坚决遏制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成立联芳街道高层建筑可燃雨棚、防盗网影响消防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冉茂华、办事处主任吴应辉任组长,街道办事处副书记游小军、副主任陈远涛、副主任张英、联芳派出所所长蒲晓蓉任副组长。推进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应急办,由游小军、张英任主任,规建办、应急办、民社办、经发办、平安办等科室负责人、派出所副所长罗亚、各社区书记主任为成员。

工作小组负责辖区高层建筑可燃雨棚、防盗网影响消防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分解细化任务,层层落实责任,组织开展好动员、宣传、督查等工作。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工作。

三、工作步骤

(一)摸底排查阶段(1月13日前)。物业公司和社会单位采取自查方式,逐幢逐层摸清管理住宅小区和单位住宅可燃雨棚和凸出式防盗网个数、面积,建立相应台账。街道应急办统筹推进摸排,社区履行属地责任,各科室履行属事责任。在各社区(科室)对物业公司和社会单位摸排情况复核后,应急办联合派出所、区消防支队联合执法检查。

(二)宣传建规阶段(1月15日前)。

1.应急办负责制订《可燃雨棚和防盗网整治告知书》。

2.包干到人。分管领导和科室到联系社区,与社区共同入户抓好宣传动员工作。督促各物业公司和社会单位将告知书发放到住户家中。

3.有物业小区,物业公司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在涉及建筑主要出入口张贴拆除建筑外立面可燃雨棚和凸出式防盗网的通告。充分利用早晚业主进出高峰时间,循环播放街道统一制作的可燃雨棚和防盗网整治宣传音频资料;对既有可燃雨棚和凸出式防盗网的家庭,应上门宣传政策。无物业小区由社区承担整治任务。

4.各社区应建立雨棚、防盗网登记备案制度。规建办牵头督促作为责任主体方的住户,及时自行撤除可燃易燃雨棚、凸出式防盗网和违法建筑。对确有需求的,应安装不燃材质雨棚、外沿与外墙齐平或在外墙之内的防盗网,可通过改造开孔方式,留出生命通道。开口尺寸不小于1×0.6米。新建高层楼盘和新装修房屋禁止安装可燃雨棚和防盗网。

(三)清理拆改阶段(1月16日至2月10日)。对到期未拆除的可燃雨棚和凸出式防盗网,由规建办实施强制拆除。对外沿与外墙齐平或在外墙之内的防盗网,要督促群众按期改造开孔;对难燃、不燃材质雨棚,应逐户确定其材质。在拆改工作开展期间,应同步组织清理阳台、防盗网内可燃杂物,确保整改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对不整治的业主由相关职能部门按规定予以处罚,并督促整改。平安办负责拆除和整治工作社会稳定维护。应急办负责每日督查进度并上报区安委会办。

(四)检查验收阶段(2月11日至2月28日)。街道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应急办、规建办、民社办、经发办等,对六个社区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实地验收。对整治不达标、措施不落实科室(社区),将验收情况抄告街道纪工委,并责令社区重新整治,确保整治一栋、放心一栋。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社区、各物业公司认真开展三查三清,落实工作要求,建立基础台账和隐患清单,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应急办负责统筹督促、政策解释和提供技术保障工作。规建办、民社办、经发办做好专项所涉牵头组织工作。

(二)形成工作合力。对未办理手续擅自施工、擅自改变建筑使用性质、违章搭建影响消防安全和灭火救援等情况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社区、各物业公司加强宣传,引导业主自行清理可燃雨棚和防盗网。街道和社区人员、党员、群众代表和楼幢长起带头作用,先行整改。对新装修业主,物业企业可采取停水停电等强硬措施,禁止乱搭设可燃雨棚、防盗网和违章建筑。

(四)严格奖惩考核。对积极参与、推动可燃雨棚、凸出式防盗网整治的社会单位、志愿者和积极分子,效果良好的,街道将拿出专项经费,予以一定奖励。同时,该项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联系科室和领导与社区同检查、同考核。

(5)加强信息报送。各社区、各物业公司在114日前将排查情况上报至街道应急办,由街道安委会办公室汇总后统一上报区安委会办公室、消委会办公室。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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