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
为了确保规范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减少对家庭、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提高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生活质量,我镇高度重视,把这一项工作纳入重点。今年的重精筛查,联合重精管理小组召开了专题会议,落实各部分职责,结合社服中心制定了完善的排查方案,使我镇重精管理工作形成了政府牵头、部门参与、卫生主动的工作格局。
二、积极多方协调,确保资金到位。
为确保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筛查工作顺利完成,提高工作效率,民政和社会事务办积极向政府汇报,申请把重精排查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为我镇重精患者管理工作稳定提供了经济保障。
三、强化业务培训,提高服务能力。
为了不断提高基层精防工作人员事务能力,进一步做好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管理治疗工作,今年,我镇积极派员参加上级部门的现场培训及网上培训等,增长相关知识,更好的服务患者。
四、定期开展督导,逐步完善存在问题。
为了确保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顺利实施,进一步提高全镇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生活质量,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问题,确保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政策落到实处,为患者解决难题,让患者感受到实质性的帮助。
五、积极开展排查,提高精神疾病患者发现率。
按照«精神障碍患者排查暨危险评估工作实施方案»要求,2024年,积极与社服中心配合,指派专业人员与排查专家对我镇精神障碍患者进行排查及危险评估工作。下半年排查出0级患者38名、1级患者38名、2级患者3名、共计79人。
六、存在问题。
1、专业心理辅导员及心理咨询师匮乏,受不良生活方式和行为等因素的影响,人民群众心理健康的不良因素日益增多,精神疾病防治工作任务更加繁重。然而我镇目前尚未有配备设置专业的精神疾病治疗人员,严重制约着我镇精神卫生事业的发展。
2、区级下拨经费问题,目前一切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管理、送医及排查经费全由街镇自行承担,压力较大,支出较多,望区级部门能实质上考虑解决。
七、今后工作开展。
1、继续督促各部门认真对照督查考核中存在的问题,按照考核组现场指导和一对一书面反馈意见,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措施,扎扎实实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2、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对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管理,落实专职人员,及时上报疑似患者以便组织排查,按要求分析汇总上报项目实施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整改,确保项目工作全面有序开展。
3、加强对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管理,节假日之前定期开展对本辖区现有患者的随访、康复、指导工作,不断提高患者生活质量。
4、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健康意识,结合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精神疾病防治知识宣传活动。继续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重点干预,广泛覆盖,依法管理”的工作原则,全面推进精神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进程,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5、有序推进辖区内患者发现报告病例,积极筛查完成规定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