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坪坝区青木关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简章
来源:青木关镇 日期:2023-05-15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全区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水平,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的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队伍,根据《关于印发〈沙坪坝区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队伍建设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沙委组〔2020〕6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面向社会招聘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以下简称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素质测试与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对象和人数

    招聘对象:高校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村(社区)党务工作者、社会工作者以及其他领域的党员。

    招聘人数: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1名。

    三、遴选条件

    (一)中共正式党员,政治素质强,熟悉和热爱党建工作,既要懂党务又要懂业务。

    (二)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三)一般应当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五)身体健康,有办事能力,能独立完成工作任务。

    (六)报考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5月15日至2023年5月26日

    报名地点:青木关镇党政办公室(政府三楼316)

             (重庆市沙坪坝区青木关镇青东路29号)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65603546

    2.资格审查

    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登记照2张,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提交报名表。

    由镇党政办公室对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同时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试

    1.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待定。笔试内容应包含党务基础知识、文字综合、计算机操作等。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面试重点考查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变处理、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

    3.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三)体检。报考人员以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岗位指标1:1的比例进入体检。到沙坪坝区中西医结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审查。对体检合格人员报区委组织部(区委非公工委)、公安机关审查,确保年龄、政治面貌等基本条件以及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符合聘用要求。

    (五)公示。通过审查的拟聘用人员,经镇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名单在镇政府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监督。

    (六)试用。如在体检、审查、公示等环节发现有报考人员不符合遴选要求时,将按报考人员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被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存在其他不适合聘用的情况,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及待遇。录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的薪酬待遇,参照按《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沙坪坝区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沙府办发〔2018〕189号)文件中公共服务类第一档标准执行。

    本简章由青木关镇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青木关镇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报名信息表

                     重庆市沙坪坝区青木关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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