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1060092833500/2023-00099 信息分类名称: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民政(社会管理)/公文;其他公文
发布机构: 沙坪坝区青木关镇 生成日期: 2023-05-17 发布日期: 2023-05-17
名称: 重庆市沙坪坝区青木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木关镇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制度》的通知
文号: 青木关镇府〔2023〕15号 主题词:
重庆市沙坪坝区青木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木关镇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17

各村(社区):

    经镇政府研究决定,现将《青木关镇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制度》的通知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重庆市沙坪坝区青木关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青木关镇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青木关镇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制度,根据重庆市民政局《关于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的通知》、沙坪坝区民政局关于《转发民政部等7部门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确保我镇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制(修)定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法治化,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城乡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结合实际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制(修)定的主体合法

根据《村居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要求和“四议两公开”工作机制审议,经村(居)民会议表决通过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报青木关镇人民政府备案。

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合法性审核和备案的程序合法           

一是宣传发动,提高认识。各村(居)“两委”要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发动,家喻户晓,向村(居)民宣传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性质、作用,以及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重要意义。

二是广泛讨论,提出意见。召开多种会议,采取多种方式,组织村(居)民广泛酝酿讨论,提出群众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三是集中意见,拟定草案。村(居)“两委”根据收集的意见,拟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初稿,分发村(居)民、村(居)民小组及其他利益相关组织广泛征求意见,修改完善。村(居)民委员会可成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起草小组,负责修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具体工作。

四是“两委”审议,征求意见。征求、吸纳各方意见后,形成讨论稿提交村(居)“两委”联席会议讨论、修改,形成草案,并采取多种方式公开征求意见。

五是召开会议,表决通过。根据所提意见修改后,村(居)委会要按照法律规定,召开村(居)民会议对草案进行表决,村规民约(居民公约)须由本村(社区)过半数18周岁以上村(居)民或三分之二以上户代表参加,并经参加人员过半数同意通过。

六是备案审查,公布执行。村(居)委会应将表决通过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报镇政府进行合法性审查。

三、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备案审查的内容合法

青木关镇政府收到各村(居)报送备案的书面材料后,重点对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制定或修订的主体、程序、内容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坚持发扬民主,集中群众意见,最大限度体现全体村(居)民意愿,是否坚持价值引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时代新风;是否坚持因地制宜,充分考虑当地风俗习惯、历史文化等因素,内容合法实用,通俗易懂,简便易行,符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上进行审查。

四、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落实和督导

一是村(居)委会将审核通过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各个村(居)民小组进行公示,充分利用村(居)组坝坝会、志愿者服务活动、入户走访等强化宣传,不断提升村(居)民知晓率,促进村(居)民参与监督。

二是村(居)务监督委员要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执行情况纳入监督范畴。通过开展最美家庭、文明家庭、最美庭院等评选活动,弘扬正气,发挥模范带动作用,引导村(居)民自觉遵守和参与监督。各村(社区)的村(居)民理事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妇女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禁毒禁赌会等群众组织,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宣传引导和监督执行纳入群众组织的工作内容,推动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的遵守落实。

五、夯实责任,确保效果

为防止流于形式、成为摆设,切实保证工作效果,我镇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执行工作情况纳入村(社区)“两委”班子目标责任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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