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1060092833500/2026-00015 | 信息分类名称: | 其他/预案 | ||
| 发布机构: | 沙坪坝区青木关镇 | 生成日期: | 2026-01-30 | 发布日期: | 2026-01-30 |
| 名称: | 重庆市沙坪坝区青木关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青木关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 通知 | ||||
| 文号: | 青木关镇府〔2026〕3号 | 主题词: | |||
各村、社区,各岗位,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科学规范、协调有序、快速高效开展好我镇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现将《青木关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沙坪坝区青木关镇人民政府
2026年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青木关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为建立健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机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救援工作,最大限度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特编制本预案。
一、制定本预案的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重庆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重庆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重庆市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沙坪坝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并结合我镇地质灾害实际情况,编制本预案。
二、我镇地质灾害现状
我镇地质环境复杂,多山地地形,部分区域人员及车辆通行频繁,另因历史原因形成多处关闭矿山,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经区地灾办及专家现场检测确定,我镇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9处,按照危险程度划分为A级2个、B级2个、C级0个、D级5个,分布于全镇4个村。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有:滑坡、泥石流、危岩、陡崖带四种,其中滑坡5处,泥石流1处,危岩1处、陡崖带2处,涉及居民74户225人。
三、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降低损失:在处置突发性灾害中,首先救人,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和重大险情对人民及财产带来的损失和威胁。
(二)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各村、社区、相关单位要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预防工作,认真按照预案做好防治工作。
(三)统一领导、各方联动:各村、社区、相关单位要加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的领导,统一指挥,完善应急处置运行机制,有效协调各方,整合现有资源,增强灾害应急抢险救援效果。
(四)分级负责、协调配合:地质灾害抢险救援工作坚持“以各村、社区、相关单位为基础”和“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管理落实责任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07〕99号)确定的职责分工,密切合作,认真落实各项应急处置措施。
四、成立突发性灾害应急指挥部和应急队伍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青木关镇灾害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镇党委书记和镇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分管副镇长和分管应急副镇长担任,其他党委领导、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镇规划建设岗,办公室主任由规划建设岗负责人和青木关镇规划和自然资源所负责人一起担任,负责日常工作。同时在指挥部下设立监测组、信息组、转移组、调度组、保障组和应急抢险队。
工作职责:
指挥部:统一领导和组织全镇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主要包括:1.向区政府报告重、特大突发性地质灾害的信息和应急处置情况;2.负责收集、掌握地质灾害相关信息,发布大型及其以上地质灾害灾情、险情信息;3.负责决定启动镇级应急处置预案,确定重大应急处置措施;4.负责指挥、协调地区警力、民兵及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力量,组织社会有关抢险救援力量,共同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工作;5.决定对地质灾害现场采取强行拆除妨碍抢险救灾的建(构)筑物等重大强制性措施。
监测组:组长为规划建设岗刘伟;成员为青木关镇规划和自然资源所、镇规划建设岗,各相关村(社区)书记(监测负责人)和地灾监测员。负责地灾点变化监测,及时掌握最新动态。
信息组:组长为综合协调岗程娟;成员有综合协调岗、规划建设岗、镇规划和自然资源所,负责对各种信息的搜集、整理分析、报告送达,为指挥部决策及时提供依据。
转移组:组长为应急武装岗王彬;成员有应急武装岗、规划建设岗、城市管理岗、各村、社区应急队伍。负责按照指挥部的命令及预警通知,做好受威胁群众和物资的转移,确保转移途中和安置后的人员安全;转移工作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后一般人员”和“就近、安全”的原则。
调度组:组长为财政税务岗付婧;成员有财政税务岗、镇派出所、经济发展岗等。负责资金、物资、车辆等调度和抢险人员调配,抢险工序安排和善后补偿处理。紧急情况下可以强制征用调配车辆、设备、物资等。
保障组:组长为民政社事岗唐雪琳;成员有民政社事岗、就业社保岗、司法行政岗和青木关中西结合医院医生若干名等。负责临时转移群众的安全稳定、基本生活和医疗保障,耐心做好受灾群众心理疏导。
应急抢险队:组长为副镇长陈俊良;成员有镇应急武装岗、规划建设岗、平安法治岗、镇城管队员和公安干警、驻地部队及企事业单位人员、志愿者队伍等。主要职责是在紧急情况下听从命令实施有序的抢险救援工作。
各村、社区:要根据本辖区的地质灾害情况充分履行工作职责。其中包括:1.成立应急抢险队(职责同镇应急办成立的应急救援小分队),强化监测和信息传递等工作;2.对可能发生山体滑坡、塌陷、岩崩等地质灾害的危险区域及可能遭受危害的住房,要坚持“以人为主、防重于抢”的原则,提前处置,积极预防;3.要认真检查危岩滑坡点等危险区域(含商品房)的安全情况并安排专人防守;在汛期必须强化辖区内的地陷、危岩、滑坡点等安全动态的巡查、监控、处置工作。
镇、村(社区)、相关单位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在地灾应急抢险工作中,指挥部成员和驻村、社区干部及村、社区干部必须到岗在岗,未经批准,不得离岗外出。工作中失职、渎职、脱岗离岗、不听指挥者,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五、预警级别及对应处置
预报预警级别从低到高分为蓝色预警(灾害发生的可能性一般)、黄色预警(灾害发生的可能性较高)、橙色预警(灾害发生的可能性高)、红色预警(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很高)。
预报预警信息发布后,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采取响应措施(蓝色预警等级不发布信息,各地根据地质灾害气象风险情况做好防范工作)。
1.蓝色预警。实行24小时应急值守,加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报预警密度;组织开展预警区内地质灾害的巡查监测,发现情况及时处置,并向有关部门、单位通报。
2.黄色预警。响应在蓝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开展会商,研判地质灾害发展趋势;及时将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传达至受威胁群众,提醒其做好转移撤离准备;对黄色预警区内的地质灾害极高、高风险区和地质灾害隐患点加密巡查监测。
3.橙色预警。响应在黄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加强短时预警;必要时按照《重庆市沙坪坝区强降雨期间地质灾害避险转移、撤离工作指导意见(试行)》有关规定,提前转移撤离受威胁群众;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做好待命准备。
4.红色预警。响应在橙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适时在预警区内启动熔断机制,各级应急救援队伍前置到高风险区域驻防,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防范区等受灾害威胁区域的人员转移等应急工作。
六、雨情应急响应及对应处置
雨情应急响应根据区气象局发布的降雨等级,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和区气象局联合发布的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等级及涉及的镇街个数,一次降雨过程导致全区转移人数等条件触发,从低到高分为四级应急响应、三级应急响应、二级应急响应、一级应急响应。对应处置如下:
1.四级应急响应。落实24小时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值班员在岗值班制度,每日收集汇总地质灾害应对情况后及时上报;通知受地质灾害影响的村(社区)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组织开展会商研判,做好预警区内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巡查排查、监测预警、转移避险等防范应对工作;做好抢险救援准备。
2.三级应急响应。在四级应急响应措施基础上,还应采取以下响应行动:镇主要领导在岗值班,加密会商研判;派出包片干部进驻村(社区)指导地质灾害应对工作;派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和地防员加密巡查防控;视情启动熔断机制,采取交通管制等临时性措施;视情前置救援力量和物资,做好抢险救援准备。
3.二级应急响应。在三级应急响应措施基础上,还应采取以下响应行动:加密会商研判,强化预警区域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巡查排查、监测预警、转移避险等防范应对工作,调集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提前驻防,做好抢险救援准备。
4.一级应急响应。在二级应急响应措施基础上,还应采取以下响应行动:全面启动熔断机制,管控封闭所有重点部位,提前疏散撤离所有风险隐患区人员,组织动员各级各类应急队伍全部进入应急状态。
七、险情(单点)应急响应及对应处置
险情(单点)应急响应根据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潜在经济损失金额等条件触发。从低到高分为四级应急响应、三级应急响应、二级应急响应、一级应急响应。对应处置如下:
1.四级应急响应。镇值班领导响应行动,调度涉及部门科室和事发地村(社区),了解险情基本情况、发展趋势及受威胁对象,及时上报险情信息。必要时,组织专家赶赴灾害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做好危险区管控、受威胁群众转移安置、险情排危除险等应急处置工作。
2.三级应急响应。在四级应急响应措施基础上,还应采取以下响应行动:镇分管规划自然资源工作的领导响应行动,组织专家做好灾害应急调查与风险监测、划定受威胁区范围、提出应急处置建议措施等技术支撑工作;做好险情处置、受威胁群众转移安置等准备工作,并根据需要统计应急救援力量、物资等。
3.二级应急响应。在三级应急响应措施基础上,还应采取以下响应行动:镇主要领导响应行动,做好险情处置、受威胁群众转移安置等工作,调集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提前驻防,做好抢险救援准备。
4.一级应急响应。在二级应急响应措施基础上,还应采取以下响应行动:全面启动熔断机制,管控封闭所有重点部位,提前疏散撤离所有风险隐患区人员,组织动员各级各类应急队伍全部进入应急状态。
八、灾情(单点)应急响应及对应处置
灾情(单点)应急响应根据因灾死亡(含失联)人数,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金额等条件触发。从低到高分为四级应急响应、三级应急响应、二级应急响应、一级应急响应。对应处置如下:
1.四级应急响应。镇值班领导响应行动,调度涉及部门科室和事发地村(社区),了解灾情处置应对情况,布置应急处置工作,及时上报险情信息。必要时,组织专家赶赴灾害现场,视情成立现场指挥机构,按照区指挥部要求组织开展人员搜救、伤员救治、排危除险等抢险救援工作。
2.三级应急响应。在四级应急响应措施基础上,还应采取以下响应行动:镇分管规划自然资源工作的领导响应行动,组织专家组赶赴灾害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根据需要调集救援力量、物资支援抢险救灾工作;视情组织开展调查评估工作。
3.二级应急响应。在三级应急响应措施基础上,还应采取以下响应行动:镇主要领导响应行动,及时向区地指报告灾情和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按照上级领导指示批示要求,统一开展应对处置工作,必要时,请求区级层面帮助解决需要紧急支援的事项;视情调集突发性灾害应急指挥部和应急队伍力量、专家、装备、物资等,参与抢险救援、后勤保障等各项工作。
4.一级应急响应。在二级应急响应措施基础上,还应采取以下响应行动:全面调度突发性灾害应急指挥部和应急队伍力量、专家、装备、物资等,组织动员各级各类队伍全部进入应急状态。
九、灾情报告
1.报送流程及时限。突发性地质灾害险情(灾害)发生后,应急指挥部立即(口头报告不超过半小时,书面报告不超1小时)如实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并派人赶赴现场,进行现场调查,提出防灾建议,必须时可采取发布预警信号、通知受威胁对象撤出危险地带等措施。
2.报送内容。地质灾害信息报送的主要内容包括:发生的时间、地点、灾害类型、灾害体规模、伤亡人数、经济损失、采取的措施、可能的引发因素和事件发生趋势等;雨情应急响应期内每日信息报送的主要内容包括:降雨量、转移安置人数、防范应对工作、发生灾情(险情)及应急处置情况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