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106009290438E/2018-00091 信息分类名称: 财政/财政预算、决算
发布机构: 沙坪坝区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18-08-31 发布日期: 2018-08-31
名称: 重庆市沙坪坝区青木关镇人民政府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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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沙坪坝区青木关镇人民政府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18-08-31

重庆市沙坪坝区青木关镇人民政府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机构设置。镇机关设8个党政办事机构,分别是党政办、人大办、财政办、社事办、经发办、综治办、建管办、安监办;3个事业机构,分别是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所。

(三)人员情况。包括行政编制32人,行政司法编制2人,事业编制33人,行政工勤编制2人,年末行政在职36人,事业在职30人;临时人员61人(其中聘用城管队员25人,消防队员8人,农村饮水收费员3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4,130.26万元,支出总计4,130.26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增加549.88万元、增长15.36%,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610.87万元,主要包括17年全年新增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91.50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1万元,工资及津补贴同比增加85.93万,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同比增加308.49万元等;项目支出减少60.98万元。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4,130.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30.26万元,占100.00%;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4,130.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41.36万元,占47.00%;项目支出2,188.91万元,占53.0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130.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49.88万元,增长15.36%。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610.87万元,项目支出减少60.9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00.45万元,增长188.87%。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市级中心镇补助专项经费支出预算500万元;2017年支出基数调整补助经费支出预算217.86万元;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专项经费支出预算37万元;农村一事一议专项经费支出预算47万元;2017年辖区清扫保洁费支出预算219.19万元;2017年市政绿化经费支出预算207.54万元;青凤工业园区社会事务支出补助经费支出预算120万元;2017年农村片区环境卫生长效经费支出预算133.49万元;2016年街镇转移支付经费支出预算148万元;非税清理结算资金经费支出预算110万元;2017年财政供养街镇市政执法协管员经费支出预算75万元;2017年财政供养临聘专职消防队员经费支出预算52万元;2016年政府绩效管理目标考核经费支出预算74.6万元;2016年离退休健康休养经费支出预算50.25万元;创建市级卫生镇补助经费支出预算50万元;2017年公厕管护财政补助经费支出预算47.58万元;2017年社区专职委员专项经费预算支出65.61万元;2017年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经费预算支出44.1万元;其他经费预算支出501.23万元。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130.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49.88万元,增长15.36%。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610.87万元,主要包括17年全年新增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91.50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1万元,工资及津补贴同比增加85.93万,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同比增加308.49万元等;项目支出减少60.9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00.45万元,增长188.87%。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及年中增加项目预算经费开支。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94.13万元,占33.7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93.4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经费(保险、考核等)基本开支、办公大楼维修改造、林产品经营站改建、征地等项目支出等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29.86万元,占5.5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4.5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文化服务中心人员基本支出;创文开支48.85万元,青木关宣传及辖区文化活动等支出40余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94.11万元,占9.5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5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及保险等支出增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8.84万元,占2.1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4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290.84万元,占31.2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42.84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年中追加预算安排增加市政管护经费、市政绿化经费、清扫保洁经费、农村片区环境卫生长效运营经费、公厕管护经费、创卫经费、中心镇建设支出等;农林水支出592.67万元,占14.3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6.81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年中追加预算安排增加一事一议建设、壮大集体经济改扩建项目以及村干部、离任村干部调资等经费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1.72万元,占0.5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72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决算要求,填列辖区内安全生产监管等相关费用;住房保障支出118.09万元,占2.8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6.11万元,主要原因是因工资调整,补2016-2017年期间人员住房公积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41.3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54.27万元,较上年增加359.39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6人,退休1人,调出一人;临聘人员工资及福利根据决算要求纳入基本支出其他工资福利科目中;新增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公用经费487.09万元,较上年增加251.4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由于办公设备老化等原因,增加部分办公设备,包括电脑、打印机等;本年差旅费、公务员交通费、通讯费等今年都纳入公用经费填报范围,2016年为项目列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费。水电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10多项。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6.2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7.56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根据决算编制要求将差旅支出纳入基本支出的差旅费中;二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厉行节约要求,减少公务接待和公车使用频率;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9.43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镇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按照“综合协调、分类保障、便捷实用、节约成本的原则,严禁公车私用,减少公车使用频率,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8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未有区级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考察学习项目。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1.4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党政机关的重要、紧急、特殊、远距离公务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6.67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决算要求,将预算中纳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的差旅费调为基本支出差旅费科目,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5.26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镇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减少公车使用频率,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

公务接待费4.72万元,主要用于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89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纪律要求,我镇尽可能减少公务接待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36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厉行节约要求,减少公务接待。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271批次,1,253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37.71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5.7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7.3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水电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增加71.69万元,增长30.43%,主要原因是今年将差旅费、公务员交通补贴、通信费列支在公用经费中,新增购买了部分办公设备,增加了办公费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0.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3.4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6.81万元。货物采购主要为电脑、空调、视频监控、办公家具,服务主要为场镇清扫保洁服务外包费用。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要求,我镇领导进行了专题研究布置了相关工作,开展了绩效管理相关培训。今年我镇暂未涉及预算绩效有关的专项。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560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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