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106009291262T/2024-00007 | 信息分类名称: | 应急管理/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沙坪坝区双碑街道 | 生成日期: | 2023-12-03 | 发布日期: | 2023-12-17 |
名称: |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双碑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双碑街道2024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 ||||
文号: | 双街办〔2023〕215号 | 主题词: |
各岗、社区,辖区有关单位:
《双碑街道2024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已经街道办事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双碑街道办事处
2023年12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双碑街道2024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
管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做好辖区2024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营造安全、干净、有序环境,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沙坪坝区2024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按照“政府组织实施、部门各司其职、行业协同管理、群众积极参与”的原则,全面贯彻落实《条例》,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强化源头管控、严厉执法打击、严格管控看护,实现“全域禁售禁放、社会面平安稳定”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
成立双碑街道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袁 宇 街道党工委书记
封传悦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陈献中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武装部长
胡 晓 街道党工委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胡陈毅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政法委员
李 可 街道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
成 员:李迎新 双碑街道经济发展与统计岗岗长
唐秋伏 双碑街道平安稳定岗岗长
周 禹 双碑街道应急处置岗岗长
高杨波 双碑街道综合执法岗岗长
胡 荣 双碑派出所教导员
刘 庆 双碑市场监管所所长
冯亚兰 双碑街社区书记
王 明 自由村社区书记
蒲雪虹 堆金村社区书记
田建会 勤居村社区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街道燃管办)在街道应急处置岗,由应急处置岗岗长周禹具体负责街道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以下简称燃管工作)的组织协调、信息传递、督导考评等工作。
三、职责分工
应急处置岗: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燃管工作,制订细化工作方案,健全组织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做好动员部署;组织开展本辖区烟花爆竹禁放宣传教育活动,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纳入基层社会治理和网格化管理范畴,组织指导辖区社区、各物业管理和社会单位张贴宣传海报,悬挂宣传横幅,进楼宇电梯、登门入户宣传告知,开展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认真办理区燃管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督办的有关工作,及时报送重大情况。
综合执法岗:配合应急处置岗在本辖区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治、巡逻防范和重点目标管控,全面排查收集辖区内各类非法或违规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和线索,主动发现、及时控制和处置,并报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平安稳定岗:对接辖区派出所做好烟花爆竹禁放相关工作。经济发展与统计岗:对接辖区市场监管所做好烟花爆竹禁售
相关工作。
各社区:负责指导和督促基层综治力量参与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烟花爆竹安全网格化管理及烟花爆竹宣传等工作。
双碑派出所:负责在交通要道设置卡点,加强道路交通临检,依法查处非法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开展重要时间节点禁放区域治安巡查管控,打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配合应急管理部门查处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对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双碑市场监管所:负责清理整治“电子烟花”“电子礼花”“电子工艺品”等产品,严禁非法流入我辖区。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整治阶段(2023年12月4日前)。研究制定本街道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职责分工、具体措施和工作要求,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开展《条例》和我区全域禁放规定宣传、源头管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打非治违等工作,为实现春节期间禁放目标创造有利条件。围绕《条例》和禁放通告,围绕燃管工作目标任务,于2024年1月20日启动辖区宣传发动工作,提升群众知晓率,做到“广播有声音、街上有公告、社区有专栏、小区有标语”。2024年2月4日为全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集中宣传日”,要组织开展集中统一宣传活动,各社区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二)重点管控阶段(2024年2月9日—2月24日)。各社区在2024年2月9日(除夕)、2月10日(正月初一)、2月24日(元宵)等重要时间节点,严格落实定点值守、动态巡控和违规查处等禁放看护措施,确保禁得住、管到位、不失控。
(三)常态化监管阶段(2023年2月24日后)。各科室、社区、相关单位围绕2024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健全完善常态安全管理制度和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确保日常禁放工作有重点、有落实。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部署。街道各岗、社区、相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把燃管工作作为维护城市公共安全、构建城市公共安全防控体系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要紧紧围绕《条例》贯彻实施,按照本方案的责任分工和工作部署,认真抓好方案制定、动员部署、宣传发动、源头管控、执法打击、管控看护等工作,确保本辖区燃管工作推进有力,落实有效。
(二)强化打非治违,坚决从严查处。街道各岗、社区、相关单位要依法履职,通力协作,加大对非法储存、运输、经营、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查处力度。一要严查非法储存经营。对红白喜事一条龙、婚庆祭祀用品店、日用杂货铺等容易非法经营运输烟花爆竹的经营单位进行警示教育和检查,以居民小区、集贸市场、仓储物流堆场等场所,田间苗圃窝棚、闲置厂房、待拆(建)工地、动拆迁基地、临时搭建场所等区域,以及历年查处的非法窝点、违法人员等为重点,开展拉网式反复排查,重点打击查处非法经营、储存等违法行为。二要严查非法运输携带。依托交通要道检查站和交通劝导站,加强货运车辆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运输行为。尤其要在我街道与邻近街镇燃放区域接壤的交通要道布设检查卡点,开展道路运输临检,防止烟花爆竹流入我辖区;要督促公交客运等交通枢纽落实“进站安检、保安巡查”等制度,防止非法携带。三要严查非法燃放。组织力量加大巡查力度,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和街面巡查执法,发现非法燃放行为,第一时间劝阻和制止;对不听劝阻、执意燃放的,依法予以处罚,媒体及时曝光,做到“处罚一起、曝光一起”。对非法燃放类举报案件线索,做到每案必查、每案必处。
(三)压实管控责任,强化应急准备。街道、各社区、相关单位是燃管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有效,加强应急值守和指挥调度,合理组织专门力量,在春节期间,特别是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五、元宵等重点时段,落实网格化管控机制,建立健全专人管控、动态巡查看护等工作责任制度,加强应急值守和指挥调度,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应急处置岗、派出所、市场监管所要对曾经设置过烟花爆竹储存库房、零售网点的地方,与邻近街镇接壤部位,以及从事婚庆、礼仪、宾旅馆、饭店等行业的单位,开展联合检查;街道、各社区,要以楼宇平台、地下空间、平房区为重点,对各种易燃、可燃物进行大排查、大清理;各行业主管岗要在本行业、本系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无重大安全隐患。
(四)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责任追究。街道燃管工作领导机构要加强督导检查工作,定期召开调度会,组织开展联合督导检查,深入一线指导,现场协调解决问题;适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巡访监督;围绕烟花爆竹非法销售、燃放举报和曝光情况,适时通报烟花爆竹引发火灾报警数、成灾死伤人数、查非打非战果、烟花爆竹垃圾回收量等指标;对因工作不力或履职不到位引发重大事故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五)畅通信息渠道,及时报送情况。各社区2024年2月20日前报送燃管工作总结。
同时,请各社区2023年12月10日前报送禁放看护“网格化、实名制”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1),于2024年2月9日(除夕)、2月24日(元宵)20:00时起至次日2时,每2小时(整点)在工作群内报送一次本辖区烟花爆竹管控情况,重大情况及时报送。
附件1:双碑街道2024年春节燃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登记表
附件2:双碑街道2024年社区春节禁放看护“网格化、实名制”情况统计表
附件3:烟花爆竹禁放社区宣传标语横幅
附件4:各岗位及社区职责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