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1060092912540/2022-00139 | 信息分类名称: | 社会事务;民政、乡村振兴、救灾/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沙坪坝区石井坡街道 | 生成日期: | 2022-10-11 | 发布日期: | 2022-10-12 |
名称: |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石井坡街道办事处关于调整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 ||||
文号: | 石街办发〔2022〕50号 | 主题词: |
各科室,各社区:
为进一步推动本辖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经研究,决定调整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一、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季 钢 石井坡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万 梅 石井坡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政法委员
成 员:李 静 街道民政和社区事务办公室负责人、残联
理事长
陈小川 街道平安建设办公室负责人
石丽娜 街道社区文化服务中心主任
王 勇 街道财政办公室负责人
周英萍 街道党政办公室主任、团工委书记
孟意涵 街道司法所所长
张 彬 派出所副所长
唐 华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精防医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民政和社区事务办,万梅兼任办公室主任,陈小川、李静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街道平安、卫计、财政、教育、民政、总工会、残联、团委、妇联等相关科室负责人,辖区派出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共同组成办公室成员,具体统筹协调推进街道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二、工作职责
各科室应做好本科室、本行业内人员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等工作。依托工、青、妇组织,设立心理健康辅导室,培养心理健康服务骨干队伍,开展职业人群心理服务。
平安建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做好心理服务疏导和危机干预,将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纳入社区平安建设考核内容。
民政和社区事务办公室负责制定相关方案、制度、规范、统筹协调心理服务队伍建设,组织医疗机构提供业务支撑。
社区文化服务中心应健全教育机构心理健康服务体系,组织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服务工作。
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根据各自职责建立相应的社会心理服务机制,并配备专业人员,以心理健康辅导室为平台,负责职业人员和儿童青少年、妇女、残疾人、老年人等特定工作对象的心理健康服务工作。
沙坪坝区人民政府石井坡街道办事处
2022年10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