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1060092912465/2024-00024 | 信息分类名称: | 其他/其他 | ||
发布机构: | 沙坪坝区童家桥街道 | 生成日期: | 2024-02-07 | 发布日期: | 2024-02-07 |
名称: |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童家桥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 《童家桥街道安全生产职责清单》的通知 | ||||
文号: | 童街办〔2024〕13 号 | 主题词: |
各岗位、社区,有关单位:
《童家桥街道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已经党工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童家桥街道办事处
2024年1月31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童家桥街道安全生产职责清单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辖区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提供安全保障。
各岗位、社区和单位要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紧密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强化各项安全责任和防范措施落实。
应急管理岗作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岗位,对辖区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承担职责范围内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业务岗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要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检查和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防范。其他岗位结合本部门职责,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支持保障,共同推进安全发展。
二、党工委安全生产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以及市委、区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指示精神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统揽本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同步推进安全生产工作。
2. 将安全生产纳入党工委议事日程,定期组织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3. 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干部队伍建设。
4. 严格安全生产履职绩效考核和失职责任追究。
5. 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
6. 加强对社区居民委员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和督查。
7. 发挥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促进、民主监督作用。
8. 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支持、监督安全生产工作。
三、办事处安全生产职责
1. 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和本级党工委安全生产工作决定,制定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 及时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各内设机构和社区履职尽责,保障工作落实。
3. 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委员会作用,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4. 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实施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完善社区安全生产网格化治理,督促社区和网格巡查、劝导、制止、报告、跟踪安全隐患及违法行为。
5. 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建设,选配优秀干部充实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在人、财、物方面对安全生产工作给予支持和保障。
6. 承担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职责,加强对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协助区级有关部门或者按照授权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7. 强化源头治理,指导管控安全风险,督促整治安全隐患。
8. 加强街道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按本级预案开展事故先期处置,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并如实上报,配合开展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9. 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承担法律法规授权或依法接受委托的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依法查处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0. 法律、法规及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应急管理岗(应急办)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本辖区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组织编制街道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监督实施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和地方标准。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难类专项预案,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街道应对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
6.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统一协调指挥街道各类应急队伍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
7.协调消防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8.指导协调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9.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负责灾情核查、 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上级下拨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0.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街道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和各村社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1.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救灾物资品种目录,在救灾时统一调度,负责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12.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13.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业务岗位(科室)安全生产职责
(一)企业服务岗(经发办)
1.协助配合区发改委、区经信委、区商务委、区统计局、区税务局、区物流办、区市场监管局、区工商联等做好本辖区相关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2.具体负责辖区星级宾馆、通讯、电力、城镇燃气、醇基燃料、商贸(零售批发业、餐饮业、住宿业等)、金融机构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工作。
3.做好党工委、办事处安排的其他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二)宣传统战岗、科教文体岗(文服中心)
1.协助配合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委网信办、区教委、区文旅委、区体育局、区科技局、区关工委、区文联做好本辖区相关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2.具体负责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文化娱乐场所、网络服务场所、 体育、旅游、广电、科委、科协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
3.做好党工委、办事处安排的其他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三)规划建设岗、生态环保岗(规建环保办)
1.协助配合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区农业农村委、区交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气象局做好本辖区相关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2.具体负责物业管理、规资、建筑、房屋及外立面、装饰、装修、空调安装、高空坠物、地质灾害、森林防火、防汛抗旱、水利水保、防雷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工作。
3.做好党工委、办事处安排的其他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四)城市管理岗、综合执法岗(综合执法办)
1.协助配合区城市管理局、区卫健委、区交通局、区创卫办、区商务委等做好本辖区相关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2.具体负责城市管理、道(公)路、交通运输、化粪池、市政设施、广告牌、停车场、排水管网、城市内涝点、危废、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工作;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行政执法权等职责。
3.做好党工委、办事处安排的其他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五)民政社事岗(民政办)
1.协助配合区民政局、区卫健委、区疾控中心、区老龄委、区残联、区妇联做好本辖区相关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2.具体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民政、老龄、养老、助残、卫生、职业健康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
3.做好党工委、办事处安排的其他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六)平安建设岗、司法行政岗(平安办、司法所)
1.协助配合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信访办等做好本辖区相关安全维稳监管工作。
2.具体牵头负责辖区住宿业(酒店、宾馆、旅馆)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信访维稳工作、负责社会治安案件综合治理,防止邪教人员对群众的伤害和对国家财产的破坏,协助对安全生产事故和纠纷进行调查、调解等。
3.做好党工委、办事处安排的其他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六、业务支持、工作保障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一)综合协调岗(党政办)
1.协助配合区委办、区人大办、区府办、区政协办、区委老干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区外事办、区保密委、区修志办、机关事务局做好本辖区相关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2.具体负责人大、政务值班、办事处办公大楼、公务用车、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
3.做好党工委、办事处安排的其他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二)党建人事岗(党建办)
1.协助配合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总工会、区妇联、区团委做好本辖区相关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2.具体负责纪检、人事、宣传、党建、工会、团委、妇联等工作范围和相关领域的安全监管。
3.做好党工委、办事处安排的其他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三)财政税务岗(财政办)
1.协助配合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做好本辖区相关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2.具体负责保障安全生产经费,按规定对安全生产资金进行预算管理。
3.做好党工委、办事处安排的其他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四)就业社保岗、为军服务岗(社保所、退役军人服务站)
1.协助配合区人力社保局、医保局、就业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做好本辖区相关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2.具体负责职业培训机构、就业、社保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
3.做好党工委、办事处安排的其他安全生产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