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106009290438E/2025-00094 | 信息分类名称: | 财政/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沙坪坝区财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5-02-25 | 发布日期: | 2025-02-25 |
名称: |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土主街道办事处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
文号: | 主题词: |
一、单位基本情况
1.职能职责
我单位为区委、区政府的派出机关。职能职责体现为城市管理特点和社区服务需要,坚持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居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社会和谐的基本职能,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做好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公共环境。
2.机构改革
根据《 关于调整土主街道机构编制事宜的通知 》(沙委编委发〔2024〕 37号)文件要求,我单位开展机构改革。设置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土主街道办事处(本级)1个行政单位,设置正科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5个,分别为重庆市沙坪坝区土主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重庆市沙坪坝区土主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重庆市沙坪坝区土主街道产业发展服务中心,重庆市沙坪坝区土主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重庆市沙坪坝区土主街道村居事务服务中心。
3.单位构成
纳入2025年二级预算单位的有: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土主街道办事处(本级),重庆市沙坪坝区土主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重庆市沙坪坝区土主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重庆市沙坪坝区土主街道产业发展服务中心,重庆市沙坪坝区土主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重庆市沙坪坝区土主街道村居事务服务中心。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
2025年年初预算数3366.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366.6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预算收入较去年增加1398.22万元,主要原因为将原社工部年中追加的889.43万元的村级支出纳入了年初预算,以及因辖区清扫保洁管护面积增大,城乡社区收入增加349.65万元。
2.支出预算
2025年年初预算数3366.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43.4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0.2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13.5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6.3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44.36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73.56万元,住房保障65.19万元,较去年支出增加1398.22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66.63万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68.41万元,比2024年增加1398.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43.4万元,比2024年增加1138.21万元,主要原因为将731.17万元的村四职、社区七职干部及本土人才待遇支出,113万元的村、社区办公运行经费,44.26万元的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村(居)民小组长补贴,以及183.5万元的团结湾小区物业管护费用纳入年初预算。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用于保基本民生支出,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等;城乡社区支出844.36万元,比2024年增加349.65万元,主要原因为新增远洋片区、文旅城片区、L分区兜底保洁费184.16万元,将149.44万元的城管人员劳务费用纳入年初预算,造成2025年年初预算远超上年数。
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比2024年增加0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18.2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45万元,公务车购买8.77万元,较2024年增加5.38万元,主要原因为购买公务车的预算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一般公共事务运行经费2043.4万元,比上年增加1138.21万元,主要原因为将原社工部在年中追加的889.43万元的村级支出、183.5万元的团结湾小区物业管护费用纳入了年初预算。一般公共事务运行主要用于维持日常运转、办公费、印刷费、培训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92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392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75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008.21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李曼 联系方式: 023-65685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