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10600929130XX/2023-00021 | 信息分类名称: | 其他/其他 | ||
发布机构: | 沙坪坝区新桥街道 | 生成日期: | 2023-03-01 | 发布日期: | 2023-03-01 |
名称: | 重庆市沙坪坝区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营养补贴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 | ||||
文号: | 主题词: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加强80周岁以上老年人营养补贴发放管理工作,按照《重庆市沙坪坝区民政局 重庆市沙坪坝区财政局关于对沙坪坝区80周岁以上老人发放营养补贴的通知》(沙民政发〔2015〕178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立三方管理责任机制
向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营养补贴作为一项老年人基本福利政策,连续多年由区级财政资金给予保障,总体呈现资金总量大、涉及人数多、社会关注高、发放监管难等特点,区民政局、镇(街道)、村(社区)作为营养补贴发放直接责任单位,应认真履行相关工作职责,切实加强领导,全面抓好落实,做到定事、定人、定责,做好审核、汇总、报送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实行动态管理制度
80-99周岁老年人营养补贴下半年申请时间调整为当年12月,发放时间调整为次年1月。区民政局每年6月15日和12月15日前将向镇街反馈由公安部门提供的80周岁-99周岁老年人户籍名单、死亡名单,并在资金监管平台进行数据信息比对。镇(街道)应与辖区派出所建立80周岁-99周岁老年人信息动态管理制度,每年6月和12月对辖区80周岁-99周岁老年人身份和户籍信息进行核对,并将核对情况反馈村(社区)。村(社区)应在每年6月和12月逐一对辖区80周岁-99周岁老年人身份和户籍信息进行登记核对,到现场申请的老年人应由工作人员拍照验证,不能到现场申请的老年人可发送照片给工作人员验证,死亡的老年人应由工作人员留存死亡证或火化证等照片验证。100周岁以上老年人应按月参照以上方式验证。
三、制定三级审查机制
一是村社自查。村(社区)要对辖区所有营养补贴发放对象进行自查,查拍照、图片验证是否符合要求、身份户籍是否符合条件、发放金额是否符合标准,特别是对已经死亡、户籍迁出的对象要及时停发,坚决杜绝死亡后仍在享受营养补贴的情况发生。
二是镇街复查。镇(街道)要对各村(社区)名单进行汇总,汇总情况要在资金监管平台进行数据信息比对核实,特别是本辖区新增、跨龄、停发、补发等情况进行审查,80-99周岁老年人要采取入户、电话、视频等形式进行抽查,抽查人数比例不低于10%,抽查对象包括实发和补发对象,抽查结果应填写《沙坪坝区镇街营养补贴抽查情况表》(附件1),联同《沙坪坝区80-89周岁老人营养补贴花名册》(附件3)、《沙坪坝区90-99周岁老人营养补贴花名册》(附件4)、《沙坪坝区80-89周岁老人营养补贴花名册(补发)》(附件5)、《沙坪坝区90-99周岁老人营养补贴花名册(补发)》(附件6)于每年7月10日前和次年1月10日前经审核签字盖章报送区民政局。100周岁以上老年人应按月逐一复查。
三是民政审核。区民政局对全区营养补贴发放情况进行汇总,核实资金监管平台数据信息,80-99周岁老年人采取入户、电话等形式进行抽查,抽查人数不低于300人,抽查对象包括实发和补发对象,抽查结果填写《沙坪坝区民政局营养补贴抽查情况表》(附件2)存档备查。100周岁以上老年人应每月抽查10人。
四、落实责任追究机制
各镇(街道)要按照《重庆市沙坪坝区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营养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沙民政发〔2021〕77号)要求落实发放程序,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区民政局将会同区财政局对营养补贴发放管理情况进行全面监督,自2022年起将营养补贴发放纳入民政工作考核,对出现应发未发、死亡后未及时停发等问题,每半年进行通报并抄送区有关领导;对出现死亡后多发放超过12月等严重问题的,该项年度考核一票否决;对违规泄漏老年人验证图片、身份信息的,从严追究当事人责任;对工作中存在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依法依规从严追究责任。申办营养补贴的老年人、亲属、受委托人存在虚报、隐瞒、伪造申办材料等违规行为的,区民政局将通报相关情况,同时由镇(街道)追回相应资金。
附件:1. 沙坪坝区镇街营养补贴抽查情况表
2. 沙坪坝区民政局营养补贴抽查情况表
3. 沙坪坝区80-89周岁老人营养补贴花名册
4. 沙坪坝区90-99周岁老人营养补贴花名册
5. 沙坪坝区80-89周岁老人营养补贴花名册(补发)
6. 沙坪坝区90-99周岁老人营养补贴花名册(补发)
重庆市沙坪坝区民政局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