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10600929130XX/2025-00071 | 信息分类名称: | 其他/其他 | ||
发布机构: | 沙坪坝区新桥街道 | 生成日期: | 2025-06-26 | 发布日期: | 2025-06-26 |
名称: |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新桥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新桥街道厂房库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
文号: | 主题词: |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新桥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新桥街道厂房库房消防安全专项
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各岗位、社区及相关单位:
现将《新桥街道厂房库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新桥街道办事处
2025年6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新桥街道厂房库房消防安全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聚焦厂房库房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坚决遏制火灾事故易发多发态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街道工作安排,决定自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在街道范围内组织开展厂房库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治对象
重点整治七类厂房库房:
(一)物流企业内的可燃物品库房;
(二)顺丰速运、菜鸟驿站等快递企业处理场所;
(三)企业设置的冻库;
(四)农贸市场配套设置的库房;
(五)集批发、零售和储存为一体的企业及其配套仓储库房;
(六)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容纳10人以上的厂房库房;
(七)其他生产储存易燃可燃物品的厂房库房。
二、整治内容
重点整治九类消防安全突出问题:
(一)违规改变建筑使用性质,特别是将丁戊类厂房库房改为丙类及以上厂房库房使用;
(二)违规分租、转租,造成消防职责不清、防火分隔被破坏、疏散通道被堵塞;
(三)违规使用可燃易燃夹芯彩钢板搭建建筑或进行分隔,违规设置夹层,冻库场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或擅自降低保温材料耐火等级;
(四)将生产区域与可燃物品库房混合设置,且未按标准设置防火分隔措施;
(五)建筑耐火等级不足,防火分隔不到位,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未按标准设置或擅自停用报警、喷淋等消防设施;
(六)违章搭建、堆放物品、隔离防护等占用和堵塞消防车道、防火间距不足;
(七)员工集体宿舍与生产车间、仓库设置在同一建筑内,厂房库房违规住人;
(八)违规锁闭、堵塞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建筑外窗设置影响疏散的铁栅栏、防盗网;
(九)违规实施电焊气焊作业,包括动火动焊未持证上岗、未制定应急处置预案、未落实专门人员现场看护、未清理周边易燃可燃物、未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等。
三、任务分工
(一)政协企服岗:负责督促安全监管范围内的企业开展自查、排查,核查并督促指导火灾隐患整改;按照职责对农贸市场开展隐患核查和督促整改工作;督促、指导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厂房库房整治工作;
(二)城市建设岗:负责对顺丰速运、菜鸟驿站等快递企业处理场所隐患核查和督促整改工作;配合上级部门依法查处未进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或备案等违法行为;
(三)综合执法岗:负责依法查处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国有土地上违法建设厂房库房等行为;
(四)应急消防武装岗:负责对直接监管的工贸企业厂房库房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五)新桥市场监管所:负责依法查处无照经营等违法经营行为;
(六)街道消安办:负责统筹专项整治工作,汇总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台账,督导开展核查整治,适时进行通报;
(七)各社区:配合开展本辖区厂房库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督促本辖区厂房库房开展自查、排查。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开展排查。按照企业自查、网格排查的方式,对辖区厂房库房开展深入排查。对新发现的单位,及时录入“厂房库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信息系统”;对前期已排查的,及时复查,重点复查排查是否到位、隐患是否整改,及时更新系统隐患清单。要组织企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培训,掌握检查工作方法,确保企业对火灾隐患自查、自知。
(二)督促隐患整改。组织对辖区厂房库房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开展一次警示约谈,通报近期厂房库房火灾事故以及前期整治发现的火灾隐患,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对隐患问题久拖不改的单位,要专题研究、综合分析,提出整改方案,督促整改销号。
(三)落实主体责任。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完善消防安全责任制度,落实防火巡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消防控制室人员持证上岗等制度,鼓励企业运用“消防安全自主管理系统”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对“厂中厂”,要明确分清租赁方、使用方火灾防控责任,对共用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等实施统一管理,健全火灾扑救、疏散逃生联动机制。
(四)广泛开展宣传。专项整治期间,针对各厂区和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利用“线上+线下”方式普及厂房库房消防安全知识,警示火灾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