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增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沟通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渝碚路街道工作实际,制定本指南。
一、本机关持有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渝碚路街道办事处负责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环境和资源保护、城乡建设事业、民政、民族事务、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渝碚路街道办事处会制作,或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政府信息。
二、本机关对外发布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范围
在本单位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信息:
1.组织架构:机构职能设置及机构领导分工情况。
2.政策文件:以本单位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3.计划总结:本单位重点工作安排及总结。
4.业务信息:本单位工作动态、活动信息等。
5.其它: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以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渠道
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渠道有如下4种:
1.通过沙坪坝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网址:http://www.cqspb.gov.cn/。
2.通过渝碚路街道办事处公告栏公开政府信息。
3.通过渝碚路街道公共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公开政府信息,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陈家湾144号。
4.其它方式: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向办事处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事处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
(一)申请方式。
申请人填写《渝碚路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需详细、准确,尽量采取便于办事处查询的名称、文号或者其他特征性描述。申请表也可以在渝碚路街道党政办领取,复印有效。
申请人可以通过当面提交和邮政寄递2种途径递交申请表:
1.当面提交。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144号渝碚路街道办事处办公楼506室;工作时间:9∶00—12∶30、14∶0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2.邮政寄递。收件人:渝碚路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收件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陈家湾144号;邮政编码:400030。通过邮政寄递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尽量选择中国邮政EMS投递,并在信封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二)答复时限。
办事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后,予以登记,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办事处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1.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由申请人在政府网站和有关政府信息查阅场所进行查找;
2.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办事处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如能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办事处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三)注意事项。
1.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时,应提供身份证明;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5人以上(含5人)共同申请同一政府信息,可以推选1至5名代表提交申请,并提供推举证明材料。
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办事处将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办事处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办事处将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对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
4.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办事处将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5.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内容为要求提供政府公报、报刊、书籍等公开出版物的,办事处将告知获取的途径。
6.申请人能够明确政府信息制作或保存单位的,请直接向制作或保存单位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情况
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渝碚路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办公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陈家湾144号;工作时间:9:00—12:30,14:0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联系方式:023-65344922。
五、其它事项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办事处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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