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106009290825T/2022-00063 信息分类名称: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发布机构: 沙坪坝区中梁镇 生成日期: 2022-07-03 发布日期: 2022-07-04
名称: 重庆市沙坪坝区中梁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梁镇2022年夏季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中梁镇府发〔2022〕126号 主题词:
重庆市沙坪坝区中梁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梁镇2022年夏季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2-07-04

各村(居)委会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中梁镇2022年夏季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沙坪坝区中梁镇人民政府

202273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沙坪坝区中梁镇2022夏季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

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部署要求,深入开展全镇2022季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坚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提供安全保障。

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十五条硬措施”,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深入开展全镇重点行业领域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做到重点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安全监管覆盖率达到100%、隐患排查和整改率达到100%、非法违法行为查处率达到100%确保全镇各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风险有效遏制、管理水平明显提升、重视程度切实增强、安全发展统筹推进,实现“两减少、两防止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持续减少坚决防止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亡人事件)”目标,以持续稳定的安全环境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三、整治内容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全面开展重点领域安全风险研判、事故隐患治理,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提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的能力

(一)道路交通安全

1.加强货运车辆安全监管一是开展普通货物运输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危险货物罐车、平板半挂车治理。二是持续巩固变型拖拉机清理整治成果,遏制变型拖拉机反弹势头,严厉打击伪造变造和挪用农机牌证行为。发现违规问题的,及时通报区级有关部门

2.加强客运车辆安全监管。加大对学校、社会团体包车行为的提醒力度,严禁租用不具备资质的客车,发现违规问题,及时通报区级有关部门。

3.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监管一是联合交巡警严肃查处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以及货车超速超载超限、摩托车超员等严重违法行为。二是联合交巡警严厉打击农用车、面包车低速载货车辆、残疾人代步车等违法违规载客和非法营运行为。三是联合交巡警持续推进摩托车专项整治,严查两(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非法拼装改装、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以及夜间“飙车”扰民等交通违法行为。联合交巡警加大对、快递人员所用车辆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闯红灯、横穿、逆行、占用人行道等违法行为。

牵头单位:农服中心、歌乐山交巡警大队

责任单位:应急办、文服中心、规建办、市场监管所、各村(居)委会

(二)建设施工与房屋主体安全

1.深化建设施工安全治理一是持续开展建设施工安全集中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未批先建等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加大违法违规行上报查处力度。二是督促参建各方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线责任制”。三是持续深化“两防”专项整治,加强建设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2.深化农村建设工程安全整治。全面开展村建设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对农村各类危旧房屋在建乡村建设工程规划设计、地质勘探、地基基础施工、主体工程施工、安全防护措施等方面进行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对于隐患未排除的,坚决禁止施工,杜绝突击抢建行为。

3.深化城镇自建房隐患排查整治。围绕学校、卫生院、宾馆酒店、农贸市场、超市、疫情隔离点、旅游景点等公共建筑和人员密集场所,聚焦三层及以上、用作经营、建筑年限长、失养失修严重、主体或承重结构破坏、擅自改扩建的城镇自建房,全面开展房屋主体使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牵头单位:规建办

责任单位:农服中心、各村(居)委会

(三)消防安全

1.深化高风险对象专项治理。工业厂房库房:清理排查盲区和失控漏管企业,将辖区所有厂房库房全数纳入排查整治范围;7月底前,对规模以下厂房库房开展排查,将排查信息同步录入专项整治信息系统;10月底前,完成全部厂房库房一般火灾隐患整改,其他火灾隐患全部落实整改措施和临时防范措施。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对住宿人员10人及以上的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进行逐幢核查,并将排查情况录入“重庆市村(居)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系统”,建立基础信息台账,列出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8月底前,完成住宿30人以下的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问题隐患整改;9月底前,完成对住宿30 人以上且存在突出问题的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整改、销案工作。

2.强化重点对象火灾风险管控疫情防控重点场所10月底前,按照职责分工,完成对集中隔离点、核酸采集点、疫苗注射点和防疫物资储存点的消防安全检查。“九小场所”8底前,对群租房、“三合一”场所、地下建筑、密闭空间等亡人火灾事故多发易发场所,各部门、村(社区)、相关单位进行1次集中检查和宣传;9月底前,对检查发现的防火分隔不到位、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搭建、外墙门窗安装铁栅栏、违规住人、用火用电取暖等突出问题建立整改清单,10月底前完成整改或落实防范措施。

3.加强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对学校及幼儿园、养老服务机构、文化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市场、旅游景区、医疗卫生机构、宗教活动场所等行业单位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列出计划,明确时限,配合消防支队发挥综合监管作用,加强工作检查协调,提供消防技术服务。

4.深化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培训9月底前,组织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责任人、管理人开展1次警示性培训。在中秋、国庆等节假日和疫情防控重要时间节点,相关部门要发动村(社区)工作人员、网格员和消防志愿者,组织社区防疫工作人员持续开展“敲门入户”宣传。

牵头单位:应急办

责任单位:社事办、规建办、农服中心、文服中心、各村(居)委会

(四)城市运行安全

1.加强城乡交通安全整治一是配合区级部门督促公交企业做好安全运行管理,加强应急技能培训教育和突发事件应急演练,避免冒险运营。二是对城乡道路、桥涵等重要节点进行拉网式排查,及时清除安全隐患。

2.加强市政设施安全管理一是持续强化广告牌、灯箱等部位安全管理,加强对城市供电、供气、供排水等公共基础设施及管线的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及时更换老旧、损坏、缺失的市政设施。二是加强城区化粪池安全管理,加大人员密集场所化粪池巡查和清掏频次保持化粪池危害气体密度在线监测和超限预警

3.加强城市内涝防治一是在路面井盖、内涝“黑点”设置警示标志,强化应急排水能力。二是推进低洼易涝区治理、病险水库整治。三是紧盯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城镇易涝区、病险水库等重点区域,危旧房屋、工棚、旅游景区、学校、养老院等重点部位,重点防范淹没、坍塌等事故发生。

牵头单位:规建办

责任单位:农服中心、文服中心、应急办、社事办、各村(居)委会

(五)燃气安全

1.加强燃气设施运行管理和保护一是配合燃气企业对燃气管网、加气站、瓶装供应站及附属设备进行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完善相关标识标志。二是配合燃气企业对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状况进行摸查,加强对仪表和安全附件,特别是管道安全阀、压力表等定期检测和运行维护。

2.推进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一是动态排查单位用户燃气泄漏报警装置自闭阀等设施设备安装使用情况确保单位用户安装率正常使用率100%二是加强宣传引导,推进老旧小区和特殊人群居民用户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安装和规范使用。

3.加强用户设施安全检查。按照“谁供气、谁负责”的原则,督促燃气企业开展用户入户检查,检查用户室内燃气管道及附件、燃气灶具、连接软管、热水器等设备安全状况

4.加强燃气安全使用培训宣传一是采取多种形式,对企业和用户开展教育培训,提高居民安全使用燃气的意识和技能,使其掌握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法。二是开展燃气安全“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集中宣传活动,制作、印发通俗易懂且简单易记的燃气安全使用手册、天然气安全使用明白纸等宣传材料。

牵头单位应急办

责任单位:规建办、农服中心、各村(居)委会

(六)工贸安全

1.全面督促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持续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督促指导企业按岗位、设备、场所开展风险辨识,逐一分析主要风险、事故诱因、技术控制措施、管理控制措施、应急物资准备和应急处置措施,制定安全风险辨识管控清单,并分别明确各个风险点位安全管理责任人;根据风险辨识管控清单扎实开展“日周月”隐患排查、安全教育培训、事故应急演练等,并做好相关记录存档备查。

2.持续推进标准化建设。指导督促企业全面启动标准化创建达标工作,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积极整改问题隐患。对基础条件差但态度积极的企业要加大指导帮扶力度;对基础条件良好但意愿不强烈的企业要及时警示约谈;对屡教不改、态度恶劣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从严查处;确保2022年底前,全规上工业企业和纳入城乡结合部整治范围的“四涉一有限一使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率要实现100%

3.深入开展工贸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督促使用危险化学品工贸企业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责任制,开展危险化学品风险辨识、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制定使用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明确使用、储存、运输、装卸等各环节安全责任。

4.集中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等要求,重点排查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作业程序,安全警示标志设置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推动企业做到“五个强化”(强化“关键少数”依法履职,强化制度建设,强化风险辨识和台账建立,强化作业审批和监护,强化人员培训),确保“五个到位”(隐患排查到位,标志张贴到位,承包方管理到位,装备配备到位,应急处置到位),切实提高企业本质安全生产水平。

5.全面启动“百日清零行动”。对粉尘涉爆企业开展“粉6条”清零工作,确保重大安全隐患全部销号,有效防范工贸行业重大安全风险。

牵头单位:应急办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所、各村(居)委会

(七)危化品安全

1.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一是深入摸排、管控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点,在“重庆市危险化学品风险分布信息系统”录入信息,从严控制新增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项目。二是督促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和“一体化”检查清单,全面完成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改工作。三是督促企业依法上报重大隐患,制定落实整改方案,有关监管部门实施挂牌督办,对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

2.深化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风险治理。配合对长输管道企业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核查,对长输管道问题隐患、高风险区域按要求报送主管部门。

3.加强高危作业人员管理。危险化学品、医药生产企业全面落实《八大高危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持续加大施工建设、检维修、开停车等高危作业环节,尤其是涉及动火、受限空间作业等特殊作业的监督检查,核查企业高危作业方案、作业人员、作业设备、外来施工作业备案管理情况,严格票据审批制度,健全第三方现场指导制度,建立完善高危作业监管长效机制,切实做好高危作业安全监管。

牵头单位:应急办

责任单位:农服中心、派出所、各村(居)委会

(八)文化旅游安全

1.公共文化场馆一是完善消防设施设备,配齐配足灭火器材并经常检查维护、到期更换。二是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经常开展针对性训练和综合演练,确保安保人员熟练掌握应急处置方法。定期聘请专业安全机构进行安全评估,查找隐患并整改。四是加强数字化监控平台建设,做到重点部位监控全覆盖。

牵头单位:文服中心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所、应急办、规建办、派出所、各村(居)委会

(九)特种设备安全

1.开展大型游乐设施安全专项整治一是针对辖区建设运营的高空、高速、水上、潜水等大型游乐设施,持续深入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二是要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精准明确监管责任主体,建立责任清单,加强日常安全监管

2.开展公共领域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一是排查涉及公共安全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是否使用非法生产、未办理使用登记、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国家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二是排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严格执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落实特种设备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确保安全附件、保护装置等安全可靠。

3.开展油气管道法定检验专项整治。全面摸清辖区内在役油气管道法定检验基本情况,部署开展油气管道法定检验情况专项监督检查,督促管道相关单位严格落实管道法定检验制度,依据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和有关标准开展压力管道元件制造监督检验、管道安装监督检验和在役管道定期检验等管道法定检验工作。

牵头单位:市场监管所

责任单位:应急办、规建办、农服中心、文服中心、社事办、各村(居)委会

(十)水旱灾害防御

1.加强防汛工作。一是强化责任落实。要切实做好堤防、水库、山坪塘和山洪灾害危险区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强化水旱灾害责任意识,确保各项防范工作不折不扣落到实处。二是及时整治隐患。要加大水旱灾害安全隐患整改资金投入,加大水旱灾害安全隐患整改力度,确保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到位。三是加强监测预警。要强化汛期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水雨情信息监测,及时收集强降雨预警信息,做好防范应对工作。四是加强山洪灾害危险区防治切实提高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的执行能力,各部门、村(社区)、相关单位预警转移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遇强降雨时段加强观测频次,及时组织转移危险区群众,尽最大限度减轻损失。

2.做好抗旱工作。一是高温伏旱期间要加强水源管理,实施供水计划,科学调度水资源二是要切实做好提灌、蓄水工程设施检查、维修工作三是在确保安全度汛的前提下,提高水库、山坪塘等微小水利工程的蓄水保水能力。

牵头单位农服中心

责任单位规建办、应急办、各村(居)委会

(十一)地灾防治

一是持续加强现有地灾隐患点监测监控,充分利用专群结合监测预警成果,做好监测预警工作。二是加大危岩崩塌排查力度,督促指导各责任单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三是重点关注隧道施工可能诱发的地质灾害,特别是危及人群、重点设施的风险问题,督促各业主单位加快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推进,早日消除安全隐患。

牵头单位规建办

责任单位农服中心、应急办、各村(居)委会

(十二) 森林防火

一是严格林区火源管控,加大防火宣传教育力度。二是高温伏旱期森林高火险时间段林区、林区边缘禁止一切野外用火,严格执行“扫码入林”制度,增设卡点、增加人员、加大防火检查、守卡巡护和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严防死守。三是森林防火应急队伍严阵以待,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

牵头单位规建办

责任单位农服中心、文服中心、社事办、应急办、各村(居)委会

四、时间安排

2022夏季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从即日起到20229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73日前)73日前,研究制定本辖区实施方案,专题会议部署专项整治工作,明确整治重点任务、组织体系、工作体系和责任体系,确保上下联动、同步推进。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274日至920日)各部门对所辖企业开展检查抽查,督促、指导企业(管理单位)组织开展风险自辨自评自控、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建立风险和隐患清单,实施挂账销号闭环管理。

(三)巩固提高阶段(2022921日至9月底)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回头看”,对前期企业自查、监管督查发现的隐患问题整改情况抽检复查,防止隐患问题反弹。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建立健全风险隐患自查自纠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镇各部门、各村(居)委会、相关单位要明确排查整治重点,理清各方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领导责任、部门属事监管责任、各村(居)委会属地监管责任、企业(管理单位)主体责任、全员岗位责任,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对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具体推动,定期开展分析研判,定期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专项行动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二)强化监管执法。严格落实“日周月”监管执法制度,镇各部门、各村(居)委会、相关单位要坚持监管干部每日检查执法、分管负责人每周带队检查、主要负责人每月示范检查。推动企业(管理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班组日排查、部门(车间)周排查、经理(厂长)月排查的“日周月”隐患排查制度。对手续不全或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依法处理;对隐患整改不力或存在重大隐患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三)深化打非治违。严格履行管行业必须管“打非治违”的职责,建立安全生产常态化综合“打非治违”长效机制。聚焦油气管道乱挖乱钻、危化品(烟花爆竹)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经营、建筑无资质施工和层层转包、客车非法运营等典型非法违法行为,依法精准采取整治措施。大力宣传“12350安全生产有奖举报,鼓励企业内部员工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安全生产的监督作用

(四)强化督导问效。镇安委会、镇减灾委适时对镇各部门、各村(居)委会、相关单位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企业开展综合督查,持续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将专项行动推进情况列入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年度考核,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手段推进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强化问责问效机制,推动责任落实、措施落地。

(五)做好应急准备。在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以及高温汛期、大雾冰雪或暴雨天气等重点时段,各部门、各企业要强化应急值守,相关负责人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对极端天气可能导致的责任事故,分区域、分行业领域细化落实“熔断”机制,严格落实紧急情况下“禁停撤疏”管控要求。常态化开展预警预判,完善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实战化演练,提前做好物资储备调配,严格值班值守和备勤备战,健全完善消防等各类应急救援队伍调度使用办法,及时有效处置各类事故灾害。



重庆市沙坪坝区中梁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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