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106009290825T/2023-00041 | 信息分类名称: | 安全生产监管;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 ||
发布机构: | 沙坪坝区中梁镇 | 生成日期: | 2023-02-28 | 发布日期: | 2023-03-01 |
名称: | 沙坪坝区中梁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梁镇2023年春季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
文号: | 中梁镇府发〔2023〕48号 | 主题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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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坪坝区中梁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中梁镇2023年春季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镇各部门、村(居)委会、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部署要求,深刻汲取“2.23”事故教训,牢牢守住全区安全稳定红线底线,经镇党委、政府同意,决定开展春季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现将《中梁镇2023年春季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实抓细各项工作,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沙坪坝区中梁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梁镇2023年春季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工作方案
为深刻汲取“2.23”事故教训,全面排查消除事故隐患,决定在全镇开展2023年春季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强化属地、属事责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排查整治各行业、各领域安全风险隐患,依法严惩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实现安全生产治理能力、本质安全水平新提升,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竭力减少一般事故,为全国两会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确保一季度安全平稳可控。
二、组织领导
成立2023年春季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吴杰任组长,分管副镇长罗睿为副组长,负责全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统筹调度和协调指导。镇属各行业主管部门、各村(居)委会为成员单位。镇属各行业主管部门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责任。各村(居)委会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镇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监督、协调开展日常工作。
三、主要措施
(一)开展建设施工安全大排查
查作业安全,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关键岗位人员到位、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到位、隐患排查整治到位。查设备安全,加大对脚手架基础、架体结构、拉结点、剪刀撑以及大型机械设备或关键设施的巡查检查力度,及时排除故障,确保安全运行。查环境安全,严禁在大风、大雨、雷电天气安排施工作业,加强对建筑工地深基坑边坡坍塌、高切坡失稳滑坡、架子失稳、隧道围岩突泥涌水、受限空间有毒有害气体聚集等重大风险防范。查措施落实,用好警示曝光、诚信管理等有效手段,持续围绕“两防”强化建设施工安全综合监管。(牵头单位:规建环办,责任单位:农服中心、文服中心、应急办、各村(居)委会)
(二)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
查住宅小区,重点排查整治住在小区消防车道不畅通、违章建筑乱搭乱建、消防水不畅通、消防设施不完善、消防管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等突出问题。查重点商贸行业,重点排查整治我镇农贸市场、普旺超市、凤梧超市等重点商贸行业,检查重点看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是否明确、消防设施是否完备、电气线路是否存在私拉乱接、是否存在易燃可燃物品违规堆放、安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内部装修动火是否规范、餐饮场所用火用气是否规范等问题。查旅游景区,重点排查整治旅游景区违规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消防通道不畅,以及建筑耐火等级低、消防水源不足、消防设施配置不全、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和灭火救援力量建设不到位等问题隐患。(牵头单位:应急办,责任单位:规建环办、执法办、文服中心,各村(居)委会)
(三)开展养老机构安全大排查
查建筑防火隐患,重点排查民办养老机构是否有房屋未按规范要求设置封闭楼梯间、建筑之间防火间距不足、疏散通道宽度不符合规范要求等情况。查消防设施隐患,重点排查是否存在利用农房违规经营养老机构,规模较小、客观条件受限的养老机构是否存在消防设施不齐全、因道路和位置原因消防车无法到达等情况。查安全管理漏洞,重点排查养老机构日常管理中防火巡查不及时、设备维护保养不到位、管理人员培训不足,应急技能欠缺等问题进行检查。(牵头单位:社事办,责任单位:应急办、各村(居)委会)
(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
查违法行为,持续开展道路运输安全监管专项整治,严查重处超载、超限、超速和疲劳驾驶“三超一疲劳”等重点违法行为,切实强化路面管控。查重点车辆,加强大客车、旅游包车、公交车、危化品运输车、货运车辆等“三客一危一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促落实车辆例保例检、动态监管等制度,加强源头管理。查隐患路段,抓好生命工程建设,强化农村地区通行密集路段、临水临崖路段隐患整治,确保群众出行安全。(牵头单位:农服中心,责任单位:各村(居)委会)
(五)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大排查
查危化经营企业,重点检查企业对重点区域日周月隐患排查以及“四个系统”运行情况等。查油气输送管道,加强高后果区、地灾风险点的巡查监测,加强燃气管道日常运维和执法检查,严防外力破坏引发事故。(牵头单位:应急办,责任单位:各村(居)委会)
(六)开展工贸安全大排查
查重点企业,紧盯四涉一有限一使用规上企业,管住建材、涉爆粉尘、铝加工、机械铸造、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领域,落实监管责任和安全措施,降低事故风险。查危险作业,对检维修作业、临时作业、动火作业等危险作业严格管控,坚决杜绝未经审批或不具备资质能力擅自进行危险作业。查一线责任,严格落实工贸行业企业一线岗位从业人员两单两卡制度,切实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技能,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牵头单位:应急办,责任单位:各村(居)委会)
(七)开展文旅安全大排查
查高风险旅游项目,推进高风险旅游项目系统性安全评估、清理整治,重点对游客运载工具、高空游乐设施、大型游乐园设备等进行隐患排查整治。查景区景点,重点检查重点景区景点是否严格落实极端天气关停、最大承载量管控等安全管理措施,是否违规私设“景点”,及时堵住管理漏洞,消除安全隐患。查娱乐场所,紧盯网吧、KTV等娱乐场所,围绕消防制度是否落实、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是否到位、有无私拉乱接电线、有无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室内有无停放电动车等方面开展全面排查。(牵头单位:文服中心,责任单位:规建环办、农服中心、应急办、中梁市场监管所、各村(居)委会)
(八)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排查
查气瓶充装,重点排查充装单位是否具备充装许可条件,充装前后安全检查记录和充装记录等是否满足安全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要求,对超范围充装、超检验有效期充装等违法行为严肃查处。查电梯隐患,重点对电梯维保质量和检验质量开展监督检查,对不按技术规范开展电梯维保和检验的行为严肃查处。同时,加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安全监管。查大型游乐设施,以太寺垭森林公园为重点,重点检查乘客束缚装置整改、设备定期检验、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专项应急预案制定有效性等方面。(牵头单位:中梁市场监管所,责任单位:文服中心、各村(居)委会)
(九)开展自然灾害隐患大排查
查森林火灾隐患,对火灾易发多发和人员活动密集区域、重点管理区域等,要增强巡护力量,做到逢人必查、逢车必检,坚决管住野外用火。严格执行生产用火审批许可制度,推行祭祀性用火定点集中焚烧模式,引导群众安全用火、规范用火。抓好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标准化检查站、火情智能监控点、消防水池、阻隔带等建设,同时进一步完善各项应急预案。查地质灾害隐患,聚焦城镇人口密集区、农村山区农房、公路沿线、铁路沿线、航道沿线、旅游景区等6个重点区域,全面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针对出现险情的已有地灾点,实施“一点一策”,开展排危加固,做好地质灾害损毁设施修复。查洪涝旱灾隐患,紧盯河道、水库、漫水桥、山坪塘、易涝点、山洪灾害点、涉水工程、涉水旅游景区等防洪对象,加大风险隐患排查,加强水毁设施修复、河道清理整治、病险水库治理及高位山坪塘排查管护,加快推进抗旱基础工程建设。(牵头单位:规建环办,责任单位:应急办、农服中心、各村(居)委会)
同时,请规建环办和相关村委会要加强对已关闭煤矿和非煤矿山进行安全巡查检查力度,防止出现私挖滥采等违法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压实责任。牵头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制定具体实施计划,明确重点对象,于3月1日前报镇安委会办公室。责任单位要全力参与排查整治,配合牵头单位逐项抓好整改落实。镇安委会办公室要细化工作安排,建立调度制度,及时掌握工作情况,协调推进工作开展。
(二)突出重点,严格执法。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围绕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单位开展集中检查执法,查细查深查实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隐患排查清单限期整改销号。对隐患应查未查、应报未报、应改未改的,依法从严处罚。镇各部门、村(居)委会、相关单位要对大排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形成问题清单,滚动排查、定期销号。请镇各部门、村(居)委会、相关单位在两会1)于每日17:00前报送至镇安委办。
(三)加强值守,筑牢防线。要严格落实应急值班值守工作,切实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事故、灾害等各类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工作,不得瞒报、迟报、漏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各村(居)委会主要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附件1:**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风险隐患清单
附件2: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落实建设施工安全生产十条措施的通知》(渝安办〔2023〕16号)
附件1:
**行业领域两会期间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风险隐患清单
填报单位: 报送日期:
序号 |
行业领域 |
风险隐患类别 |
等级 |
风险隐患点位 |
存在问题 |
整改措施 |
最新进展 |
属事责任单位 |
属地责任单位 |
主体责任单位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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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渝安办〔2023〕16号
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落实建设施工安全生产十条措施的通知
各区县(含自治县,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安委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认真落实《2023年全市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渝府发〔2023〕1号)要求,加强建设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以围绕深化“两防”为目标,以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为核心,突出“四重”(重点区县、重点企业、重点时段、重大变化)清单化管理,开展“两重大一突出一盲区”专项整治,推动解决体系不运行、责任不落实、措施不落地的问题,现提出“十条措施”,作为强化建设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安排部署
在开复工、极端天气、关键人员变化、施工队伍调整、方案变更、重要工序转换、关键节点施工等重点时段、重大变化时,必须围绕“五个环节”开展安排部署工作。
一是风险辨识。各参建单位要按照工程自身风险和周边环境特点及危险程度开展全面风险辨识,确定风险管控措施。
二是方案编制。施工单位要根据风险辨识(评估)结果编制施工方案,涉及超危大工程必须组织专家论证,开展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
三是条件核查。建设单位要在项目开工前组织安全生产条件审核,通过核查的,方可施工。
四是监理旁站。监理单位要落实旁站制度,对建设工程的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施工过程实施管控,保证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安全。
五是现场抽查。行业主管部门必须将风险辨识、方案编制、条件核查、监理旁站等工作的落实情况纳入安全监督检查内容,严格执法检查。
二、责任到人
一是定责。根据工程项目监管权限,按市、区县、乡镇(街道)分级明确建设单位负责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行政负责人“三个责任人”,挂牌公示;按照危大工程管理规定,在关键部位、大型设备等显著位置公示危大工程名称、施工时间、管控措施和具体责任人员。
二是查责。对照“三个责任人”和危大工程两个公示牌,开展“三查”:一查建设单位负责人、项目经理、总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安全总监等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二查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人员按计划开展执法工作的情况;三查行政负责人检查指导情况。
三是追责。对“三个责任人”和危大工程两个公示牌责任人履职情况开展暗访督查,发现只挂不管、现场隐患突出和发生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
三、一线落地
一是明规范。推动全市所有在建项目“两单两卡”全覆盖,做到有人管、有内容、有机制,组织各级人员讨论制定“两单两卡”,形成一线操作规范,通过班前会、教育培训会、实操训练、技能比武等方式推动“两单两卡”走深走实、落地见效,真正做到一线岗位人员愿意学、记得住、用得了、易操作。
二是强措施。面向全市所有在建项目工地,通过广泛宣传、专家指导、行业主管部门推广等方式,推动防高坠“生命线—安全带”、防车辆伤害“八严禁、八必须”、防触电等措施在项目工地落地落实、管用见效。
四、严格执法
一是提升执法强度。精准针对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伤害、起重伤害、触电伤害、车辆伤害、机械伤害等七类事故涉及的常见违规违章行为,开展高频次严格执法。在执法“清零”基础上,提升执法强度和执法质量,对同类违法行为反复发生的企业,增加执法检查频次,依法实施从重处罚。
二是提升执法质量。通过曝光典型执法案例,达到传导压力、示范引领作用,指导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进一步提升执法质量。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定期核查区县部门日常监管执法情况,市、区县两级安委办定期核查行业主管部门日常执法情况。
五、事故查处
一是“有案必查”。有事故必调查,坚决杜绝有案不查、久拖不处等问题,加大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
二是“一案双查”。既要调查分包单位责任,又要调查施工总承包单位责任;既要调查施工单位主体责任,又要调查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和监理单位监理责任;既要调查企业责任,又要调查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
三是“三责同追”。在承担民事赔偿义务基础上,对企业、个人实施罚款、扣证和联合惩戒等行政处罚,对涉嫌负有刑事责任的,必须开展调查并留存调查原始材料,移送司法机关,做到应移尽移。
四是“四不放过”。切实做到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督促相关单位切实吸取教训,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六、警示曝光
一是用好各类“排行榜”。通过“重点区县排行榜”“事故多发企业排行榜”,定期通报、曝光;对事故防控不力的区县和事故多发建设、施工、监理等企业,适时启动警示约谈。
二是典型案例示范引领。定期通报、曝光各级行业主管部门的典型执法案例,示范引领全市建设施工安全执法工作。
三是明查暗访过程曝光。对明查暗访发现的重大隐患、执法不严、有案不查等突出问题,在市、区县政府常务会、安全例会及媒体曝光。
七、以案促改
一是剖析问题。事故企业、行业主管部门、区县政府深度剖析事故教训、事故原因,形成整改措施清单。针对重大案件、典型事故、突出问题,由市、区县安委办向属地政府、属事行业主管部门精准发出以案促改建议书。
二是照单整改。聚焦事故暴露出的“责任不落实、执法不严格”等深层次问题,围绕体系运行、责任落实、人员配置、安全投入等方面,通过清单化推进的方式开展以案促改工作。
三是过程督考。将以案促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定期指导、过程评估,对推进缓慢、效果不足、浮于表面的,严格考核扣分、严肃追责问责。
八、诚信管理
一是完善制度。完善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办法、安全生产诚信评价和不良信用记录制度,逐步实现与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互联互通。
二是曝光抄告。强化“事故多发企业排行榜”警示作用,通过媒体曝光事故多发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名单;向住房城乡建设、交通、水利、成铁、发展改革、财政、银保监等部门抄告相关企业事故情况。
三是联合惩戒。住房城乡建设、交通、水利、成铁、发展改革、财政、银保监等部门要互通信息、形成合力,对事故多发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及有关负责人在评先评优、知名度美誉度评价、资格资质管理、金融保险服务、行政许可、招标投标、优惠政策等方面实施联合惩戒,限制其在本地区、本行业承接业务。
九、举报奖励
一是广泛宣传。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抓细抓实建设施工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的宣传发动,督促参建企业在项目内部、工程沿线显著位置,多渠道多形式宣传举报方式、举报内容、奖励办法。
二是兑现落实。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企业开展举报奖励政策宣传,督查企业一线员工对安全生产隐患问题识别和举报途径、范围及流程的掌握情况,督促安全生产举报工作落地见效。及时核查举报事项、兑现奖励,严格保密措施,确保群众放心举报。
十、考核奖惩
一是督查督办。针对安排部署、责任到人、一线落地、严格执法、事故调查、警示曝光、以案促改、诚信管理、举报奖励等工作情况实施全过程暗访、督查、督办,倒逼工作有效落实。
二是示范引领。对全年建设施工安全“零死亡”的区县,对连续三年事故亡人数持续下降的区县,在年度考核中加0.2分。
三是负面考核。针对执法检查不严格的问题,重点区县全年查办及曝光典型执法案例少于20件的,在年度考核中扣0.2分,非重点区县少于10件的扣0.1分;对事故防控不力,控制指标超标、发生较大事故的区县,实施考核扣分。
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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