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嘉陵江洪水Ⅳ级预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7-20
字体:【 默认 超大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

根据重庆市水利局水情信息,截至71813时,嘉陵江磁器口报汛水位176.9m,低于警戒水位4.1m,低于保证水位7.1m,水位呈下降趋势。依据《沙坪坝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经会商并报区防指指挥长同意,决定于71813时,解除嘉陵江洪水Ⅳ级预警。有关镇街及区防指成员单位要依据职责和任务分工,切实做好清淤、消杀等工作,及时恢复淹没区生产、生活秩序,防止次生灾害和传染病疫情发生,保障社会大局平安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