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成员单位:
为应对极端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工作部署,区减灾办、区气象防办会同区级相关部门和单位,结合《重庆市极端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方案》,编制《重庆市沙坪坝区极端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行业实际,抓好贯彻落实,有效开展防范应对。
重庆市沙坪坝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月18日
重庆市沙坪坝区极端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能力,区气象防办会同区级相关部门和单位,在复盘2008年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情况基础上,研究制定本工作方案。本方案为框架性工作方案,各镇街、区级有关部门以此为基础,参考2008年或极端低温年份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措施,制定本辖区、本行业应对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保交通运输安全、保在建工程安全、保旅游安全、保用火安全、保民生需求为重点,切实防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引发的次生灾害,有效防范人员伤亡,降低灾害损失及其对生产生活的影响。
二、预防准备
(一)方案准备。各镇街、区级有关部门应对工作方案,应拟定重点防范区域,把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人,细化工作措施,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准备。
(二)物资准备。按照应急物资分级分类储备原则,各镇街、区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提前准备好防滑剂、融雪剂、除雪铲、除冰器械、警示频闪灯、应急照明灯等应急物资装备及帐篷、棉被、棉衣等救灾物资。
(三)队伍准备。平时,强化综合救援、专业救援队伍和装备建设,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升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抢险救援能力。灾发时,及时协调各类力量开展抢险救援,必要时请求市级救援力量支持。
三、监测预警
(一)监测预报。当即将发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时,区气象局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和区气象防办及成员单位报送相关信息。各镇街、区级有关部门做好本辖区、本行业涉灾领域的监测预警工作,共享预测预报信息。
(二)研判会商。由区气象防办牵头,组织开展临灾(灾中)会商,加强风险研判,及时通报研判结果。
(三)预警发布。区预警信息发布中心通过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向全区各单位推送预警信息。各镇街、区级有关部门按照《重庆市沙坪坝区减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自然灾害预警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沙减委〔2021〕1号)要求,在区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发布的强降温、低温、霜冻、雨雪、道路结冰、大雾等预警信息基础上,发布本行业、本辖区指令性预警信息。针对灾害高风险区域发布重点信息,对气象信息员、村(社区)负责人、敏感行业关键岗位人员定点推送关键信息。
四、应急响应
(一)响应分级
1.一般(Ⅳ级)。出现以下天气情况之一:全区及部分区域出现12小时内降雪量达4毫米,且降雪仍将持续;全区气温连续24小时低于2℃。
2. 较大(Ⅲ级)。出现以下天气情况之一:全区及部分区域出现12小时内降雪量达6毫米,且降雪仍将持续;全区气温连续48小时低于2℃。
3. 重大(II级)。出现以下天气情况之一:全区及部分区域出现6小时内降雪量达10毫米,且降雪仍将持续;全区气温连续72小时低于2℃。
4. 特别重大(Ⅰ级)。出现以下天气情况之一:全区及部分区域出现6小时内降雪量达15毫米,且降雪仍将持续;全区气温连续96小时低于2℃。
(二)指挥调度。区气象防指启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成立应急处置指挥部。Ⅳ级响应由区政府分管气象的领导任指挥长,Ⅲ级响应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任指挥长,II级、Ⅰ级响应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指挥长。由区气象防指指挥部成员单位、各镇街组成综合协调、监测预警、抢险救援、后勤保障、秩序维护、医疗救护、善后处置、灾民安置、恢复重建等工作小组,各工作组按照职能职责和调度指令,切实落实应急处置措施,每日报告灾(险)情和应对情况;区气象防办及时核实重大灾(险)情,汇总上报整体情况。
(三)响应措施。
1. 排查整治。各镇街、区级有关部门加强400米海拔以上的道路、旅游景区、建筑施工场所、临时建筑物、农贸市场以及农业、水、电、气、通讯等设施,危岩、滑坡等地灾隐患点的巡查排查整治。严厉打击超限、超载、超速以及违规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行为。
2. 先期处置。针对高海拔地区、高风险区域,前置电力、通讯、供水保障、道路除冰扫雪等专业队伍和装备,保障先期处置需求。属地镇街、区公安交巡警、区交通局等单位加强道路巡查,对严重结冰、积雪路段实行临时管控,加强安全劝导。
3. 紧急管控。对可能出现或已出现严重灾害的路段、工地、场所等实施紧急管控,明确专人值守,落实停运、停工等“熔断”措施。
(1)区公安分局强化道路交通管控,危险路段设置警示标志,及时发布道路管控路段、区域信息,引导群众合理出行;区交通局督促运输企业采取限时发班、停班、停线、绕行等措施。
(2)区文旅委督促旅游景区加强危险区域管控,必要时采取限行、限流、停运景区车辆、关闭景区等措施。
(3)区交通局、区公安交巡警、属地镇街强化合作,开通“绿色通道”,畅通受灾、受伤群众就医通道和应急抢险救援通道,及时输送人员、物资等。
(4)区住建委、区应急局、区城管局等部门加强监督检查,防范工程质量问题和恶劣天气导致的高空坠落、物体打击等安全事故。对不满足室外施工条件的,一律停止作业。
4. 抢险救援。强化统筹协调,及时组织企事业单位、抢险救援队伍抢修和恢复受损设施设备,解救受困人员。
(1)区经信委加强督促指导,组织电力、燃气、通讯部门快速抢修受损设备,恢复供电、供气和受损通信设施、线路,保障应急指挥系统和重要部门通信畅通。
(2)区交通局按照“先抢通,后修复”的原则,快速抢通修复灾毁公路。
(3)区城管局牵头开展城市道路除冰扫雪,确保城市道路通畅;组织抢修城市受损供水管道,多渠道保障饮用水供应。
(4)区农业农村委组织水利工程和农村供水设施的抗灾抢险工作,保障农村生产生活用水。
(5)区卫健委调配医疗卫生资源,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和心理救援等。
(6)区应急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属地镇街组织开展抢险,解救被困人员。
5. 群众安置。做好受灾、受困群众的安置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区应急局、属地镇街落实灾后救助,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住处、有病能及时就医。
(2)区教委妥善安排好学生的学习和生活,保障水、电、气及食堂的正常供应。
(3)区交通局做好滞留旅客服务工作。
(4)区文旅委协调指导旅游景区妥善安置,有序疏散景区滞留旅客。
(5)区公安分局强化不稳定因素摸排,维护受灾区域现场及周边秩序。
6. 舆论宣传。区气象防办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媒体报道等方式,及时通报相关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融媒体中心以强化恶劣天气条件下安全出行、预防一氧化碳中毒、消防安全等为重点,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做好舆情引导。
(四)响应终止。灾害过程结束、灾害影响基本消除时,区气象防指终止响应。
(五)善后恢复。各镇街、区级有关部门组织伤员救治、遇难慰问、保险赔付、社会动员等,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六)总结报告。区应急局全面统计受灾情况。区气象防办开展防范和应对处置工作总结,视情况组织开展灾害调查评估,指导后续工作。
五、经费保障
区财政局统筹做好救灾资金保障,协同有关部门向市级申请自然灾害救灾资金。
沙减办〔2022〕1号关于印发《重庆市极端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方案》的通知.doc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