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组织路线、方针、政策,按照区委和市委组织部的要求,制定、实施全区党的建设工作意见,指导全区基层党组织建设;负责全区农村、街道(社区)、企业、学校、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新经济组织等基层单位党组织的设置和指导工作;负责制定全区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的意见,并进行督促、检查。负责镇党委以及区委直接管理的党组织换届选举的审批工作;研究制定全区党员队伍建设规划,主管全区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受区委委托承办全区党费的收缴、管理、使用工作;负责全区组织工作的调查研究,制定全区组织工作的重要政策及有关制度;负责区委党建领导小组、区党的建设研究会的日常工作。
2.根据中央和市委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区干部队伍建设、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按照区委及市委组织部对干部工作的总体要求,负责对全区干部监督工作提出意见,督促、检查全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及相关政策落实情况。
3.负责制定培养选拔中青年干部和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工作意见;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特别是优秀年轻干部队伍建设职责;制定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和指导全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参与制定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重要政策和制度;负责区党群部门参照试行公务员制度的实施工作。
4.提出街道、镇(园区)、区属部门以及其他由区委管理的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意见和建议;负责处级领导干部的考察和办理任免、工资、待遇和退(离)休审批手续;负责办理市管干部任免、工资、待遇和退(离)休的上报材料和手续;负责区属高级中学和高级完全中学正副职领导干部以及相应职级的干部考察和办理任免(提名)等;承办有关干部的调配、交流、安置工作;研究制定全区副处级非领导职务设置办法并组织实施;审核党群部门非领导职务设置方案;负责审批街道、镇(园区)、区委各部委、群团、区级各部门正科级领导干部;负责区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的有关组织工作和人事安排的准备工作。
5.统一管理公务员工作,对外加挂区公务员局牌子。调整后,区委组织部在公务员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是,统一管理全区公务员录用调配、考核奖惩、培训和工资福利等事务,贯彻落实公务员管理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全区公务员队伍建设和绩效管理,负责全区公务员管理国际交流合作等。
6.主管全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全区干部教育培训计划;负责在职处级领导干部、处级后备干部和组织干部的培训,承办市委组织部的有关培训工作;负责对全区知识分子工作的指导、协调和宏观管理;负责对全区老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负责全区组织、干部信息管理工作。
7.负责制定全区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办法;负责全区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任务的审核、分解,组织开展日常和年度考核工作;负责牵头研究制定全区考核指标,并会同有关部门分解落实考核指标;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全区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调整的汇总和编制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各单位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的跟踪和督查;负责复核和汇总各项考核数据,形成考核结果初步建议方案,对考核结果的运用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反馈考核结果。
8.负责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编制落实人才工作规划;强化全区五支人才队伍建设;协调全区各单位、各部门的人才工作,为人才培养、引进和作用发挥创造良好的环境;完成区委、区政府、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9.负责区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区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与区委组织部合署办公。在区委领导下,按照基层党建的总体部署,负责全区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政策制定、综合协调、检查指导,协调指导各街镇和有关部门抓好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10.统一管理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区委老干部局。
11.负责部机关、直属单位和主管的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
12.完成区委和市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事项。根据区委规定,管理区委老干部局。
(二)单位构成
区委组织部设内设机构12个:办公室、研究室、组织一科、组织二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科、干部一科、干部二科(公务员管理科)、干部三科(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办公室)、人才工作科、干部教育科、干部监督科、干部考核科。
区委组织部下属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区党群服务中心(参公)、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中心。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5179.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179.52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45.45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145.4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5179.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5039.3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82.7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0.86万元,住房保障26.55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45.4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145.45万元,项目支出与去年持平。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179.5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79.52万元,比2021年减少145.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9.92万元,比2021年减少145.45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人数及公用经费人均标准降低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4679.6万元,与2021年持平,主要用于基层党建工作、干部工作、人才工作等重点工作。
中国共产党重庆市沙坪坝区委员会组织部2022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17.2万元,比2021年减少44.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1年持平;公务接待费10万元,比2021年减少44万元,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厉行节约,并结合近几年未产生公务接待费用情况,大幅减少公务接待费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2万元,比2021年减少0.8万元,主要原因是规定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标准减少;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1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中共重庆市沙坪坝区委组织部机关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22.46万元,比上年减少82.14万元,主要原因为预算人数及公用经费人均标准降低等。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2.3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62.3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3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679.6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1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为应急保障用车。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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