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拟订全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重大政策举措和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协调推进全区宣传思想文化领域法治建设,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协调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工作。
统筹指导协调全区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组织推动理论武装工作,组织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统筹协调、指导管理全区新型智库建设。
负责规划组织全区思想政治工作,配合中共重庆市沙坪坝区委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指导协调编写党员教育教材,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作。
负责指导、协调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统筹分析研判和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各新闻单位工作,组织全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新闻工作。
负责督促落实全区新闻出版业的管理政策,管理新闻出版行政事务,组织协调有关行政审批工作,统筹规划和指导协调新闻出版事业、产业发展,监督管理出版物内容和质量,监督管理印刷发行业,负责著作权保护管理和公共服务,管理出版物进出口等。组织指导协调全区“扫黄打非”工作。负责驻区新闻机构的业务管理、协调及服务工作。
从宏观上统筹指导协调互联网宣传和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统筹协调数字新媒体的建设与管理。
从宏观上统筹指导协调推动精神文化产品的创作和生产,协调组织全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有关工作,指导协调推动群众文化建设。
负责管理电影行政事务,指导监管电影放映等工作,指导协调全区性重大电影活动。
对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业改革发展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议,统筹指导协调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及旅游业发展,指导协调区级国有文化资产监管工作。承担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文化体制改革专项小组日常工作。
统筹指导舆情信息工作,组织协调开展区内外舆情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工作,跟踪了解、研究掌握宣传舆情动态。
统筹协调对外宣传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对外宣传工作战略、重大举措和对外宣传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组织国际传播能力建设,指导对外文化交流工作,协调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工作。负责人权宣传工作的组织协调。
统筹协调组织开展新闻发布工作,承担区委新闻发布有关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区政府新闻发布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协调区级各部门和各镇、街道、管委会的新闻发布工作,推动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负责牵头拟订全区重大问题对外宣传口径,指导拟订重大事项信息公开口径。
负责组织开展新闻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统筹协调指导推动与区外新闻管理机构、主要新闻媒体和智库的合作传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境外驻渝记者和来访记者采访事务方面的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涉及港澳台的宣传工作。
负责组织开展全区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和人才工作。
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1. 部门组成情况:办公室、研究室、理论科、新闻科、外宣科、宣传教育科、精神文明创建科、文艺文产科、出版与电影科;
2.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2个:区宣传思想教育研究中心(正科级);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促进中心(正科级)。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175.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55.9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2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278.18万元,主要是项目经费拨款减少454.27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175.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018.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72.9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8.4万元,住房保障35.79万元,其他支出20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278.18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减少454.27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55.9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55.91万元,比2023年减少278.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8.58万元,比2023年增加176.0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617.33万元,比2023年减少454.27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市委、市政府“坚决守住财政平稳运行的底线”的工作要求和区委区政府继续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减少项目支出。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0万元,与2023年持平。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39万元,与2023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8万元,公务接待费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1.6万元,比上年减少7.79万元,主要原因为落实区委区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8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8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35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617.33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 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郑思思 联系方式:023-65363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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