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府办发〔2019〕13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政府部门、有关单位:
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修订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重庆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71 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19日
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现就重庆市沙坪坝区2019年政务公开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厅工作部署,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主线,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推进各部门单位尤其是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努力建设责任政府、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和廉洁政府。
二、主要工作及责任分工
(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 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企业开办、项目采购招投标、一网通办和减证便民等方面的公开。(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办,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各镇、街道)
2. 加强“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围绕继续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着力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快推进金融改革开放稳妥处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等方面,强化底线思维,及时依法公开相关信息。围绕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实施五大环保行动、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市级环保集中督察问题整改,进一步推进生态环境建设信息公开。围绕确保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做好农村扶贫帮困相关责任落实、政策举措、行业帮扶、工作动态等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委、各镇、街道)
3. 强化民生领域信息公开。突出做好就业、教育、医疗、养老、征地、住房、社会保障、公共文化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就业供求信息,做好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的就业专项活动等信息的公开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公开义务教育招生方案、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学校情况、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等信息。围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加大医疗服务、药品安全、医保监管、疫苗监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结果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推进征地信息主动公开,加快历史征地信息补录进度。(责任单位:区教委、区人社局、区住建委、区卫健委、区市场监管局、区退役军人局、区医保局、区征地办等部门,各镇、街道)
4. 细化财政信息公开。加快推进区级部门项目文本和绩效目标公开,确保所有部门均有项目向社会公开。定期公开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债务率、偿债率以及经济财政状况、债券发行、存续期管理等信息。(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二)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
1. 推进重要决策公开。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令第713号)和《关于印发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沙府办发〔2017〕6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通过听证座谈、网络征集、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各镇、街道)
2. 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公开。各单位要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年度重点工作、民生实事项目等重大决策事项,按照职责任务,将主要措施、实施步骤、工作进度等信息向社会公开。进一步加强督查和审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各镇、街道)
3. 推动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机构改革后的新职能,编制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明确行政执法主体、职责、权限、依据。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积极开展行政执法(行政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政务公开,并将相关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各镇、街道)
(三)加大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力度
1. 加强重要政策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切实做到新出台的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及时发布。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在政府网站进行发布。上级部门印发的与民生密切相关、市场主体和新闻媒体高度关注的文件,在政府网站上实现解读链接。积极探索运用在线访谈、微访谈等方式,采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展现形式,多方位、立体式对政策措施等进行解读。(责任单位: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2. 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主动与宣传、网信等部门联系沟通,健全完善重大政务舆情信息共享、协同联动、快速反应机制,对金融安全、生态环境、脱贫攻坚、医药卫生、市场监管、社会保障、社会治安、房地产市场等经济社会热点,以及人民群众办事服务的堵点痛点,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回应,及时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出台重要改革措施,涉及公众切身利益、容易引发媒体和公众关注的政策文件,牵头起草部门要认真做好舆情风险评估,制定应对处置预案。要进一步办好政府系统公开信箱,做到群众来信“件件有回音”,主动公开有代表性的群众来信办理情况,定期公开信箱办理统计数据。(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各镇、街道)
(四)加强平台建设,优化服务功能
1. 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加快政府网站集约化试点工作,形成标准规范,构建信息资源库,推进数据融通、服务融通、应用融通,实现政府网站栏目资源优化融合、平台整合安全、数据互认共享、管理统筹规范、服务便捷高效的目标。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内容关。加快推进政府门户网站IPv6(互联网协议第6版)改造工作。(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各镇、街道)
2. 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各有关单位要切实理顺管理机制,健全工作制度,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9〕6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的通知》(沙府办发〔2019〕125号)要求,解决好部分政务新媒体功能定位不清晰、信息发布不严谨、建设运维不规范、监督管理不到位等突出问题。要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在推进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凝聚社会共识、创新社会治理等领域的重要作用,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各镇、街道)
3. 推进政府公报创新发展。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的通知》(厅字〔2018〕11号)要求,办好政府公报电子版,优化完善政府公报信息检索功能,推动政府公报在政府网站和政务移动端展示。(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4. 推动办事服务高效便捷。根据《重庆市政务服务效能评估指标体系》要求,建立《沙坪坝区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库》,完善行政许可事项权责清单,及时维护网审平台事项要素,压缩办理时限,方便群众办事。(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办,区政府各部门,各镇、街道)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将政务公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行政主要负责人亲自抓,明确1名分管负责人具体抓。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推动相关工作。要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力量配置,指定专门科室承担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加快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
(二)强化督促检查。按照市政府考核要求,此项工作将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区政府办将定期检查和通报,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督办,检查评估结果报市政府办公厅备案。
(三)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部门要把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重中之重,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修订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和研讨交流,切实增强公开意识和能力。要吃透新条例精神,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受理、登记、办理、回复、复议、应诉等工作制度,严格办理流程和办理时限,将行政复议驳回率和行政诉讼败诉率控制在2%以内。
(四)加强相关基础工作。机构改革涉及的各级政府部门,要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依法公开本机关“三定”规定等信息,及时制定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加大区、镇两级政府及公共事业单位政务公开力度,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水平。
各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细化和制定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公开标准、公开时序,制定单位、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并在本工作方案公布后30日,报区政府办公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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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政府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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