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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防范以护肤品销售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
发布日期:2024-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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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我区发现个别企业以护肤品销售名义诱导群众参与投资,具体手段为公司承诺群众每认购一套价值畸高的化妆品,可按周或者按月获得一定额度的现金收益,客户认购化妆品的数量不限,到期后可自行选择取货或者返还本金,定期获得的现金收益可用于美容护肤等服务,其投资群体主要为女性。

此类销售模式只是运用后参与人的资金兑付前参与人的回报,营造盈利假象骗取群众不断投入,其本质上并没有产生实际的商品交易行为。护肤品销售企业许诺的高额回报违背市场价值规律,投资项目的资金安全无法得到保障,存在较大风险隐患。经有关部门调查认定,这类企业不具备从事吸收资金的金融业务资质,而是将一般商业经营行为异化为金融欺诈行为,已涉嫌非法集资。

沙坪坝区打击非法金融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提醒广大群众:肤护品销售企业为一般工商企业,不具备金融业务资质,不得承诺还本付息或其他投资回报。金融是特许行业,从事金融活动必须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备案。

广大群众务必擦亮双眼,认清此类企业的真面目,主动拒绝参与许诺高回报零风险的投资行为,谨防落入非法集资陷阱。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非法集资中获取经济利益。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