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持续巩固脱贫攻坚住房安全保障成果,现将2022年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下达,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
经鉴定唯一住房安全等级属于C级或D级,或经镇街认定确属无房户的以下农村低收入群体: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包括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已实施过农村危房改造但由于小型自然灾害等原因又变成危房且农户符合条件的,可将其再次纳入支持范围。
以下农户不得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范围:有一套及以上安全住房的农户;属于城镇户口的农户(包括就地农转城的农户);拆除重建的C级危房户;D级危房拆除重建、无房户新建住房建筑面积超标的农户;已纳入易地扶贫搬迁、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的农户;其他不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农户。
二、农村危房改造方式
农村C级危房改造必须修缮加固,农村D级危房改造原则上拆除重建,少数经鉴定为D级危房且为木质穿斗结构的房屋,可采取修缮加固的方式消除安全隐患。鼓励采取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等方式,供自筹资金和投工投劳能力弱的特殊困难农户周转使用,解决其住房安全问题。
三、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
C级危房及少数采取修缮加固的D级危房改造补助以实际修缮费用据实结算,原则上不超过3.5万元/户;D级危房拆除重建补助3.5万元/户;无房户新建住房补助3.5万元/户。
四、农房改造面积标准
各街镇应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控制建房面积,不得因建房造成大额负债导致农村低收入群体返贫致贫,同时住房宅基地占地面积符合政策规定。D级重建和无房新建的房屋建筑面积原则上1-3人不超过75平方米,4人不超过100平方米,5人及以上不超过125平方米。
五、农村危房改造程序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严格实行户申请、村评议、街镇审核、区级审批程序。
(一)户申请
符合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条件的农户以户为单位,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农村危房改造补助申请书》(附件2),村(社区)受理申请后应如实登记。低保户如果户主未享受低保政策但家庭其他成员有享受低保政策的,由享受低保政策的家庭成员提出申请,户主一并在申请书上签字。对于失能失智无法提出申请的特殊人员,由村(社区)帮助其提出申请。
农户申请时应书面承诺,并提交下列申请资料:
1. 农村低收入群体相关证明材料(留存复印件);
2.经专业机构鉴定出具农房安全等级鉴定报告;
3.无房户需提供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无房证明;
4.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申请书(申请人、户主应签字/按手印);
5.户口簿、户主身份证原件(留存复印件);
(二)村评议
1.信息调查核实。村(社区)应组成调查组(至少由1名村干部和1名以上本村群众参加),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走访等形式,对申请人家庭现状、住房条件、经济收入、是否接受过其他渠道的建房补助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2.成立村级评议小组。村(社区)组织建立村级民主评议小组,评议小组由村(社区)“两委”成员、村民小组长及村民代表等共同组成,村级评议小组组长由村(社区)“两委”书记、主任担任。
3.召开村级评议会议。村(社区)接到农户申请且信息调查核实无误,应及时召开村级评议会议,同时填写《村(社区)农村危房改造评议记录表》(附件3)。街镇应安排人员到场监督。
4.村级公示。在村级评议结束后,村(社区)应将评议结果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附件4),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日。公示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通过村评议的农户基本情况、低收入群体类型、住房情况等。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所在村(社区)应及时将农户申请材料、民主评议记录、公示单、村民反馈意见等材料整理上报街镇。
(三)街镇审核
街镇接到村(社区)的申报材料后,应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实地复核,做到户户见面,同时提出审核意见,报经街道(镇)党工委(党委)集体研究通过后,将拟补助对象基本情况、低收入群体类型、住房情况等审核结果,在街镇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附件5),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应将审核结果上报区住房城乡建委。
街镇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村级上报资料是否齐全; 村级上报的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对象是否符合条件;村级评定的程序和结果是否合法合规。
(四)部门审批
区住房城乡建委收到街镇上报的审核材料后,将会同区乡村振兴局、区民政局等部门组织人员进行实地抽查核实,抽查比例不低于30%,并提出审批意见(附件6)。
(五)建设改造
经镇街审核同意纳入2022年补助改造计划的农村危房,由户主按照建设程序依法办理土地、规划等建房手续,建设改造由属地镇街具体实施。
(六)安全巡查
各街镇在农村危房改造施工期间,应逐户逐项开展现场质量安全巡查,同时填写《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巡查记录表》(附件7),各镇街要确保在实施C、D级危房改造过渡期内低收入群体的居住安全。巡查项目主要包括地基基础、承重结构、抗震构造措施、围护结构、建筑材料等,重要施工环节必须实行现场检查,发现质量安全问题或违法建设等问题及时告知农户,并给予劝导和制止,指导其及时整改。
(七)竣工验收
农村危房改造竣工后,由镇街组织村社、施工方、农户进行验收,竣工验收时需逐户逐项检查,并填写《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表》(附件8),需检查的项目全部合格的视为验收合格,不合格的项目要立即进行整改。
镇街将验收结果报至区住房城乡建委会,区住房城乡建委组织区乡村振兴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进行综合验收,凡验收不合格的须整改合格后,才能全额拨付补助资金。
(八)资金拨付
维修加固费用由所属镇街进行核实,补助资金分两次拨付,主体结构完工拨付第一笔补助资金,综合验收合格后拨付第二笔补助资金。
(九)档案管理
档案资料是工作的重要体现,也是审计、检查必要物件,镇街须及时将档案资料报送至区住房城乡建委。
六、工作要求
(一)该项任务要求在2022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
(二)各镇街要严格按照补助对象、建房面积、公开公示等相关要求,加大农村危房改造监管力度,同时杜绝违法建筑现象,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并整改落实。
(三)各镇街对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要全面推行补助资金拨付“一卡通”制度,将危房补助资金支付到危改农户“一卡通”账户,严禁挤占、挪用、截留。失能失智的特殊人员由镇街将补助资金直接支付给施工方。
(四)各镇街在建设过程中做好档案信息的收集,实行一户一档,确保批准一户、建档一户。“一户一档”材料包括档案材料目录、农户申请、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农村房屋安全评定报告、村级评议资料、乡镇审核审批材料、告知函、质量安全巡查资料、公示图片材料、改造前中后照片、资金发放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表等资料。
特此通知。
附件:1.2022年沙坪坝区农村危房改造43户任务分解表
2.农村危房改造补助申请书
3.村(社区)农村危房改造评议记录表
4.村(社区)农村危房改造评议结果公示
5.乡镇(街道)农村危房改造审核结果公示
6.农村危房改造审批表
7.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巡查记录表
8.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表
重庆市沙坪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6月2日
(联系人:韩华,联系电话:86277324。)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2年沙坪坝区农村危房改造43户任务分解表
涉农镇街 |
改造户数(户) |
完成时限 |
中梁镇 |
17 |
2022年10月底 |
回龙坝镇 |
12 | |
凤凰镇 |
10 | |
歌乐山街道 |
2 | |
青木关镇 |
1 | |
土主街道 |
1 | |
合计 |
43 |
附件2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申请书
村委会(社区居委会):
我是村(社区)组(居委)村民,姓名,身份证号码,“一卡通”账号:,现为(□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房屋经鉴定为级(或□属于无房户),现申请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
本人在此郑重承诺:□对C级危房进行修缮加固,不拆除重建;□对D级危房进行修缮加固;□D级危房拆除重建或无房新建的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政策规定;□本人及家庭成员无一人在城镇购买商品房,无机动车辆或大型工程车,无财政供养人员,无投资或经商办企业人员,无缴纳住房公积金或个人所得税人员。
上述承诺信息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信息,本人自愿放弃农村危房整治补助资格。
申请人:
户主: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_________村(社区)农村危房改造评议记录表
评议情况 |
评议时间 |
评议地点 |
主持人 |
|||||
村(社区)评议的 农村危房改造 户主名单 |
||||||||
参加评议人员 |
||||||||
参加评议人员 发言情况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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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村(社区)评议 的农村危房改造 户主名单 |
||||||||
村(社区)负责人签字 |
村民代表签字 |
|||||||
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监督人员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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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1. 本表作为评议工作的记录;2. 名单栏目应列出所有相关人员姓名;3. 至少要有9名以上村民代表全程参与评议并签字确认;4. 评议结果通过后,应在本村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
附件4
村(社区)农村危房改造评议结果公示
经实地调查、村级评议,初步确定本村(社区)户农户为年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具体名单和调查情况附后),特此公示。
如对此次评议结果有异议,可在即日起7日内,向村(社区)“两委”反馈意见。
联系人: 电话:
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5
乡镇(街道)农村危房改造审核结果公示
经实地调查、村级评议、乡镇(街道)审核,初步确定本乡镇(街道)户农户为年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具体名单附后),特此公示。
如对此次评议结果有异议,可在即日起7日内,向乡镇(街道)政府(街道办事处)反馈意见。
联系人: 电话: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6
农村危房改造审批表
户主姓名 |
身份证号 |
||||
农村低收入 群体类型 |
是否为无房户 |
□是□否 |
住房安全等级 |
||
改造方式 |
□修缮加固□拆除重建□无房新建 | ||||
所在村(社区) 意见 |
负责人(签宇): 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公章): 年月日 | ||||
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意见 |
负责人(签字):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公章): 年月日 | ||||
区住房城乡建委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区住房城乡建委(公章): 年月日 |
附件7
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巡查记录表
巡查单位 |
巡查日期 |
||
农户地址 |
镇村(社区)组(居委) |
农户姓名 |
|
巡查类别 |
巡查内容 |
巡查结果 | |
D级危房拆除重建(无房户新建住房) |
1.选址是否安全 |
□是□否 | |
2.地基、基础是否满足上部结构承载力要求 |
□是□否 | ||
3.主体结构施工是否符合质量安全要求 |
□是□否 | ||
4.主要材料钢筋、水泥、砖、瓦是否有质检证明及产品合格证 |
□是□否 | ||
5.抗震设防区域是否设置抗震结构 |
□是□否 | ||
C级危房修缮加固 |
1.危险点是否找全 |
□是□否 | |
2.危险点构件是否更换或维修 |
□是□否 | ||
3.更换或维修是否解除危险状态,并达到使用要求 |
□是□否 | ||
施工安全 |
1.建筑材料堆放是否规范、安全 |
□是□否 | |
2.脚手架搭接是否规范、安全 |
□是□否 | ||
3.施工现场用电是否规范、安全 |
□是□否 | ||
4.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是否到位 |
□是□否 | ||
巡查意见 整改要求 |
|||
巡查人(签字): | |||
施工方(签字): | |||
农户(签字): |
附件8
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表
户主姓名 |
身份证号 |
|||||
农村低收入群体类型 |
原住房 安全等级 |
是否为无房户 |
□是□否 | |||
改造方式 |
开工时间 |
竣工时间 |
||||
修缮加固 验收情况 |
1.危险点构件全部更换或维修 |
□是□否 | ||||
2.房屋安全隐患全部排除,达到住房安全要求 |
□是□否 | |||||
新建房屋 验收情况 |
1.选址安全 |
□是□否 | ||||
2.基础牢靠,结构稳定,强度满足要求 |
□是□否 | |||||
3.抗震构造措施齐全、符合规定 |
□是□否 | |||||
4.围护结构和非结构构件与主体结构连接牢固 |
□是□否 | |||||
5.建筑材料质量合格 |
□是□否 | |||||
6.具备卫生厕所,做到人畜分离。 |
□是□否 | |||||
7.建筑面积满足政策要求 |
□是□否 | |||||
8.房屋达到住房安全要求 |
□是□否 | |||||
户主意见 |
修缮加固C级或D级危房 |
□是□否 |
户主(签字):
年月日 | |||
对D级危房拆除重建 |
□是□否 | |||||
无房户新建 |
□是□否 | |||||
村(社区) 意见 |
验收人员(签字): |
村委会(社区居委会)(盖章)
年月日 | ||||
镇(街道) 意见 |
验收人员(签字):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盖章)
年月日 |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