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时间
2023年,沙区户籍人口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申报截止时间是2023年1月31日。户籍人口到所在村、社区进行业务咨询和规范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确认条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未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2. 本人为本市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业户口;
3. 本人或配偶曾经生育,现存活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
4. 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请当年年满60周岁。
(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确认条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未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2. 本市户口;
3. 现无存活子女或现存活一个子女(包括合法收养一个子女)被依法鉴定为三级及以上残疾;
4. 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请当年女方年满49周岁。
(三)农村独生子女四级残疾家庭扶助确认条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未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2. 本人及配偶为本市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业户口;
3. 本人及配偶终身只生育了一个子女且依法鉴定为四级残疾,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
4. 申请当年女方年满49周岁,年龄在60周岁以下。
三、申报资料
(一)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申报资料
1.申请人初婚:(1)本人身份证;(2)本人户口;(3)配偶身份证;(4)配偶户口;(5)子女身份证;(6)子女户口;(7)结婚证明;(8)村(社区)评议意见;(9)户口性质证明。
2.申请人离婚:(1)本人身份证;(2)本人户口;(3)子女身份证;(4)子女户口;(5)离婚证明;(6)村(社区)评议意见;(7)户口性质证明。
3.申请人离婚再婚:(1)本人身份证;(2)本人户口;(3)子女身份证;(4)子女户口;(5)离婚证明;(6)村(社区)评议意见;(7)户口性质证明;(8)配偶身份证;(9)配偶户口;(10)结婚证明。
4.申请人丧偶再婚:(1)本人身份证;(2)本人户口;(3)子女身份证;(4)子女户口;(5)死亡证明;(6)村(社区)评议意见;(7)户口性质证明;(8)配偶身份证;(9)配偶户口;(10)结婚证明。
5.申请人丧偶:(1)本人身份证;(2)本人户口;(3)子女身份证;(4)子女户口;(5)死亡证明;(6)村(社区)评议意见;(7)户口性质证明。
(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申报资料
1.申请人初婚:(1)本人身份证;(2)本人户口;(3)配偶身份证;(4)配偶户口;(5)子女户口;(6)结婚证明;(7)村(社区)评议意见;(8)户口性质证明;(9)此条件根据特扶申请类型子女死亡验证,(如申请类型非子女死亡,请上传子女身份证)。
2.申请人离婚:(1)本人身份证;(2)本人户口;(3)离婚证明;(4)子女户口;(5)村(社区)评议意见;(6)户口性质证明;(7)此条件根据特扶申请类型子女死亡验证,(如申请类型非子女死亡,请上传子女身份证)。
3.申请人离婚再婚:(1)本人身份证;(2)本人户口;(3)子女户口;(4)离婚证明;(5)村(社区)评议意见;(6)户口性质证明;(7)配偶身份证;(8)配偶户口;(9)结婚证明;(10)此条件根据特扶申请类型子女死亡验证,(如申请类型非子女死亡,请上传子女身份证。
4.申请人丧偶再婚:(1)本人身份证;(2)本人户口;(3)子女身份证;(4)子女户口;(5)死亡证明;(6)村(社区)评议意见;(7)户口性质证明;(8)配偶身份证;(9)配偶户口;(10)结婚证明。
5.申请人丧偶:(1)本人身份证;(2)本人户口;(3)子女户口;(4)死亡证明;(5)村(社区)评议意见;(6)户口性质证明;(7)此条件根据特扶申请类型子女死亡验证,(如申请类型非子女死亡,请上传子女身份证)。
三、咨询方式
区卫健委奖特扶申报咨询电话:65464647,65464225。群众也可在户籍所在镇街、村(社区)进行相关咨询。
沙坪坝区卫生健康委
2022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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