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常兵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我区中学附近道路接着孩子时间段允许临时停放的提案》(第119号)已收悉。经区政协提案会委员会研究决定,民进沙坪坝区委《关于解决树人和平小学家长接送孩子上下学不便的建议》、龚雄飞委员《维护沙区实验一小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的提案》并入主提案。经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法律法规对车辆(临时)停放有明确规定
一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五款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三是《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GA/T 850—2009)规定,不应设置停车泊位的路段和区域包括:快速路和主干路的主道、距路口渠化区域20m以内的路段等。
主提案中三峡广场周边学校(如一、三、八中,树人小学)路段均位于沙坪坝区核心商圈,属于城市主干道,根据相关规范不应设置停车泊位,且上述道路基本条件、交通环境等均无法满足接送学生车辆停放半小时至1小时的要求。
二、工作措施
为维护学校师生上下学安全,沙坪坝区公安分局主要开展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开展护学勤务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分局对学校周边道路基础条件薄弱、交通环境复杂、人车流较集中的中小学校(包一、三、七、八中)设置专门上放学护学勤务岗。目前,全区共设置15个护学勤务岗,基本覆盖全区所有重点路段、区域的中小学校,充分保障学生上放学时段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秩序和师生出行安全。二是设置限时停车位。为满足学生家长驾车接送学生时临时停放、即停即走的需求,结合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实际,已在部分学校路段设置限时停车位,保障接送学生车辆安全靠边临时停放,提高学校周边道路交通通行效率和安全便捷性。家长也可将车辆暂停金沙天街,待孩子放学后再到学校周围接孩子。同时,策动学校加强家长接送孩子的停车引导和宣传。三是完善交通设施。2020年以来,分局以“平安校园”建设为主题,以“划区分片、责任包干”原则,按照《中小学与幼儿园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设置规范》(GA/T 1215-2014)标准,全面排查校园周边交通设施,维护完善人行过街设施(斑马线、过街提示系统等)15处,新增标志标牌20块,进一步保障学校周边道路交通设施完好和设置规范。四是开展治堵治乱。通过分析研判,结合社情民意,分局将中小学校分布密集、社会关注度高的道路纳入交通提升专项工作范围,按照“一路一方案、一点一策”的要求,全面提升道路交通通行能力和交通环境。2020年以来,以“三个确保”为目标,对一、三中学校,沙小、育英小学校周边的道路(包括沙南街,沙正街、沙北街等)交通组织进行多项重大调整和优化,切实改善学样周边道路通行环境。平均车速由16.9km/h提升至21.5km/h,提高27.2%,平均拥堵指数由2.13下降至1.67,下降21.6%,整体通行秩序、效率持续向好,充分保障了周边学校师生安全和畅通出行需求,取得良好效果。同时,通过实施工程改造,优化交通组织,完善交通设施等手段,小龙坎正街交通通行环境明显提升,沙区实验小学校路口(新村路口)交通秩序明显改善。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净化校园周边交通环境。进一步加强全区学校区域周边道路交通运行情况监测分析,实时调整优化护学勤务模式和工作要求,全力保障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秩序;进一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严查酒驾醉驾、追逐竞驶(飙车炫技)、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切实保障校园周边无声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二是持续开展交通专项整治。为进一步提升我区城市品质,改善城市交通道路,切实解决三轮车、外卖二轮车乱停乱放、乱穿乱行、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将联合交通、城管、街道等部门,强化综合治理工作,提升交通参与者守法率。三是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将采取课堂宣讲、专题报道、知识竞答等丰富多样的方式,让交通规则、安全意识等交通知识成为开学第一课的学习内容,进一步筑牢交通安全之基,养成文明交通习惯;运用“双微”、新媒体等宣传手段,曝光典型案例,宣传知险避危知识,提高全社会交通安全意识。
此复函已经区公安分局主要领导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区政协提案信息办和区政府督查室。
单位负责人签字 重庆市公安局沙坪坝区分局
2021年4月27日
联 系 人:蒋宏
联系电话:63755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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