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沙坪坝区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材料
发布日期:2021-08-16
字体:【 默认 超大 |

《沙坪坝区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办法》(沙府办发〔2021〕59号),经区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15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1年8月6日印发实施。为便于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政策内容,现对《沙坪坝区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办法》作如下解读。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好农村路”建设重要指示精神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交通强国建设纲要》要求,进一步规范全区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工作,更好地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支撑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交通基础实施的制度保障。同时随着交通运输部《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重庆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以及《重庆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的相继修订出台,农村公路有关定义和要求发生了较大变化,在总结交通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四好农村路”建设管理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结合我区机构改革基本完成和加快发展农村经济等因素的实际情况,对原《建设管理办法》修订已势在必行。

(二)起草依据

依据的主要上位法和上位规范性文件:

1.  2017年第五次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2.  2017年9月4日发布的《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8号);

3.  2018年4月8日发布的《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4号);

4.  2019年6月28日发布的《重庆市交通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交计〔2019〕121号);

5.  2011年3月7日发布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93号);

6.  2018年3月22日发布的《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交公路发〔2018〕33号);

7.  2015年4月1日发布的《重庆市公路管理条例》;

8.  2020年6月30日发布的《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83号);

9.  2019年6月29日发布的《重庆市交通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交管养〔2019〕55号);

10.2019年4月15日发布的《国家邮政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供销合作总社关于 推进邮政业服务乡村振兴的意见》(国邮发〔2019〕36号)

二、文件制定过程

(一)起草单位:重庆市沙坪坝区交通局。

(二)征求意见情况:一是通过区政府门户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时间为2021年1月15日至2021年1月25日。二是通过发函的方式向区级相关部门、镇街及选取的农村公路建设参建单位代表征求意见。收到的意见2条,将第五条第二款第(五)项修改为“承担公路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增加内容“涉及农用地转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用地手续”,均已采纳。

三、文件主要内容

(一)对规范性文件的主要内容、重要制度设计进行简要描述。

新修订的《沙坪坝区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办法》共5章51条规定,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1.新增“总则”有关内容。新增农村公路绿色交通、智慧交通的基本要求。明确了农村公路的定义。按照《重庆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增加区级管理体制、资金保障等要求。

2.明确了农村公路分类。将农村公路分为重要农村公路和一般农村公路;县道和含有大中桥、隧道的乡、村道路为重要农村公路;其他农村公路为一般农村公路。

3.在第二章建设管理板块。新增了结合旅游产业发展要求,设计时考虑设置休息区、观景台,推动电村级流服务点、村邮站、农业农产品交易服务站点的建设和整合,逐步形成区、镇、村三级农村物流基础设施网络体系。

4.明确了选择从业单位要求。一是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施工。在保证工程质量的条件下,可以在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组织当地群众参与实施一般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中技术难度低的路基和附属设施。二是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由项目业主依照相关法规自主决定工程监理形式。

5.明确工程验收有关规定。一是对一般农村公路泥结石路面建设项目由项目业主组织交工、竣工合并验收;其他由交通主管部门组织竣工验收或竣(交)工合并验收。二是对重要农村公路、通农客的一般农村公路应当邀请区公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参加。

6.按照《重庆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关于区县人民政府职责要求,增加管理体制、资金保障、“路长制”以及公路管护公益性岗位等职责。

7.新增养护管理工作要求。按照《重庆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结合现有养护管理工作,鼓励农村公路养护向规范化、专业化、机械化、市场化发展,对养护管理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

8.明确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保障。养护经费纳入年初预算申报,按程序审批通过后予以保障。

四、新旧政策差异对比

按照《重庆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结合现有养护管理工作,增加养护计划、公益性岗位、路况评定具体工作要求,鼓励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发展,对养护管理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

五、关键词、专业名词解释

“预防养护”是指公路整体性能良好但有轻微病害,为延缓性能过快衰减、延长使用寿命而预先采取的主动防护工程。

“修复养护”是指公路出现明显病害或部分丧失服务功能,为恢复技术状况而进行的功能性、结构性修复或定期更换。

“专项养护”是指为恢复、保持或提升公路服务功能而集中实施的完善增设、加固改造、拆除重建、灾后恢复等工程。

“应急养护”是指在突发情况下造成公路损毁、中断、产生重大安全隐患等,为较快恢复公路安全通行能力而实施的应急性抢通、保通、抢修。

六、本文查阅途径

本《沙坪坝区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办法》已由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1年8月6日印发,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即可查询。具体查阅路径:沙坪坝区政府门户网站→部门镇街→区交通局→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履职依据→行政性规范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