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坪坝区老旧住宅增设电梯工作实施方案》(沙府办发〔2022〕82号)已于2022年9月24日正式印发实施,为便于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政策内容,现对《沙坪坝区老旧住宅增设电梯工作实施方案》作如下解读。
一、背景依据
为了改善老旧住宅群众的上楼难、出行难等问题,我区按照《重庆市老旧住宅增设电梯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文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沙坪坝区老旧住宅增设电梯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我区老旧住宅增设电梯的实施范围、申请流程、政策支持等方面内容,确保有力促进我区老旧住宅增设电梯工作。
二、主要内容
方案从适用范围、基本原则、职能分工、项目实施、使用监管、资金筹措、附则七方面对老旧住宅增设电梯工作进行了阐释和明确,特别是对以下问题做出了解答。
(一)方案里的老旧住宅具体指哪些房屋
老旧住宅指位于沙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取得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满10年及以上的,楼层为4层及以上,且未设电梯的住宅。
(二)如何判断房屋是否具备加装电梯条件
申请人可在提交申请前,自行委托电梯公司到场对房屋加装电梯条件进行提前查勘。也可在提交增设电梯申请后,由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现场踏勘,对是否具备加装电梯条件进行预判。
(三)老旧住宅增设电梯由谁进行申请
老旧住宅增设电梯由同意增设电梯的业主共同作为申请人,向所在行政区规划与自然资源管理局提出增设电梯申请。申请人可向所在街道、社区寻求协助和指导。
(四)增设电梯的资金来源
老旧住宅增设电梯的资金由居民自筹,可以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含房改房的住房公共维修基金)和住房公积金。 区财政局根据财力安排预算资金对老旧住宅增设电梯进行资金补助,单台电梯补助金额10万元,年度补助资金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沙坪坝区老旧住宅增设电梯工作实施方案》施行后,新取得增设电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可申请资金补助。《沙坪坝区老旧住宅增设电梯工作实施方案》正式印发实施前取得增设电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不纳入增设电梯补贴范围。
(五)有人反对阻挠加装电梯如何处理
增设电梯申请过程中,若有居民向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投诉,提出反对意见,居民可先自行协商,解决增设电梯过程中的利益平衡、权益受损等事宜。协商不成的,可向社区居委会申请调解。经社区居委会调解仍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属地街道办事处可搭建协商平台组织调解。
同时,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收到投诉意见后会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查勘,并根据相关规定对能否通过审批进行判断。不符合审批规定的,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将暂停增设电梯审批办理,待居民达成一致意见后,重新启动审批。符合审批规定的,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可通过审批,增设电梯可进行施工。
三、本文查阅途径
本《沙坪坝区老旧住宅增设电梯工作实施方案》已由区政府办公室于2022年9月24日印发,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即可查询。具体查阅路径:沙坪坝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政策文件→其他文件→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沙坪坝区老旧住宅增设电梯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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